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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美学”这一概念是由德国康茨坦斯大学文艺学教授姚斯在1967年提出来的,随即形成了一股美学思潮,随着这股思潮不断发展和风靡全球,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中国文学艺术的审美观念。笔者作为一个音乐教育工作者,试图在本文中反思我们当前的音乐教学,探索接受美学对音乐欣赏教学的启示,以求构建一种新的更能体现艺术的本质的、更适合时代要求的音乐教育方式。
一、接受美学的主要观点
接受美学的核心是从受众出发,从接受出发。一个艺术作品,总会有人欣赏;欣赏者就是接受者。接受美学认为,欣赏者和作品的关系中,欣赏者不但不是被动的接受者,相反,而且还是作品创造的主动参与者。接受者的主体作用,被同时摆放到空前重要的位置上,一部艺术作品,只有与欣赏者发生关系后,才成为真正的作品,由“自在”的存在成为“自为”的存在,欣赏者是作品的最后完成者。
二、接受美学与音乐欣赏
虽然接受美学是以文学的接受为研究重点的,但是接受美学不仅仅涉及到文学。因为一切美、一切艺术都有一个被欣赏者接受的问题,文学与艺术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接受美学的理论奠基人姚斯指出:“在作者、作品和大众的三角形中,大众并不是被动的部分,而且不仅仅是作为一种反应,相反,它自身就是历史的一个能动构成。”一部文学作品的历史生命如果没有接受者的积极参与是不可思议的,是由读者再创造的结果。
音乐欣赏作为一种积极主动的主体性创造活动,必然造成对音乐作品解读的多解性与对音乐作品批评的多元化。接受美学认为,任何艺术作品的文本都具有不确定性,音乐作品尤其如此,它的意义的实现要靠接受者的感觉与知觉经验将作品的空白处加以填充。音乐欣赏是欣赏者主体的意识活动,在音乐欣赏的过程中欣赏者不可避免地要把自己的主体意识渗入到欣赏对象中,从而在某些程度上改变着音乐作品文本的面貌。就像费尔巴哈谈到音乐时说:“当音调抓住了你的时候,是什么东西抓住了你呢?你在音调里听到了什么呢?难道听到的不是你自己的声音吗?”形象而生动地道出了接受理论应用于音乐欣赏所得出的结论。
接下来欣赏者的接收过程,也就是对音乐作品的再创造过程是怎样的呢?一部音乐作品的乐谱、结构、演奏方式虽然是固定的,但是按照波兰现象学美学家罗曼·英加登的观点,一部作品所表现的客体层和图示化方面层等,则带有虚构的纯粹意向性特征,本身是模糊的,难以明晰地说的。至于思想观念及其他形而上的蕴含,更是混沌朦胧的。因此,一部作品的完成,必须依靠欣赏者去“填空”。在此基础上德国接受美学理论家伊瑟尔进一步提出,正是由于一部优秀的作品在其意象结构中总是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和“意义空白”,从而形成一种潜在的“召唤结构”,促使接受者根据自己的人生经验、审美理想等去确认、补充和丰富。与之相近,德国阐释学理论家伽达默尔指出:“艺术存在于欣赏者与作品的‘对话’之中。所有的欣赏者,都是在这种‘填空’与‘对话’中完成了对音乐作品的还原与异变。”
在对音乐作品的“填空”与“对话”之后,会产生两种结果,即对音乐作品的正解与误解。其中误解又分成“正误”与“反误”两种情况。正误是指欣赏者的理解与作者的本意有所抵触,但是作品本身却客观上显示了欣赏者理解的内涵,是欣赏者的观点切合实际而令人信服。而反误则是欣赏者对作品穿凿附会的认知和评价,无疑将会导致对艺术的损伤乃至粗暴践踏。
三、在音乐欣赏教学中教师的角色
基于上述接受美学的理论,教育工作者在音乐欣赏教学中应该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呢?
接受美学的原则认为欣赏者的接受活动受自身历史条件的限制,也受作品范围规定,因而不能随心所欲。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在《发生认识论》中以第一人称谈到:“我所表现的贝多芬是我眼中的贝多芬,是我所理解的贝多芬,是我在贝多芬的精神感悟下创造的贝多芬……”这就说明了“创造”也不是指可以脱离原作者的任意而为。
教师在音乐欣赏教学中应该是引导学生接受音乐作品,远离反误,而不是束缚学生的思想。我们应该抛弃作者——作品——影响——意义的传统教学模式,让学生记忆某部重要作品表现的情感的传统方法,要首先教会学生识谱,熟悉音乐语言,了解作品的曲式结构和常见的音乐表演形式,然后从产生一部音乐作品的特定文化观念与文化视野的角度指导学生,使之具备一定的文化艺术修养,全面提高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和接受能力,并在学生出现对作品的“反误”的情况下进行纠偏。
接受美学作为一种艺术理论,把接受者这一长期被人忽视的角色放到了重要位置上,也给我们广大音乐艺术教育者带来了新的启示。在接受一种理论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思考它对实践的重要作用,在教学中不断探索,力求更好地引导学生走向音乐艺术的殿堂。
(作者单位: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德]H.R.姚斯、[美]R.C.霍拉勃:《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朱秋华:《西方音乐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第一版
3.李首明:《从接受美学视角审视音乐的再创造活动》原载:《艺术百家》2007年02期
4.马新国编著:《西方文论选讲》辽宁大学出版社1987年5月第一版
5.[德]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第一章,荣振华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10月
6.[波兰]罗曼.英加登:《对文学的艺术作品的认识》,陈晓谷 晓末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8年1月
7.[德]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4月
8.[瑞士]《皮亚杰发生认识论文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一、接受美学的主要观点
接受美学的核心是从受众出发,从接受出发。一个艺术作品,总会有人欣赏;欣赏者就是接受者。接受美学认为,欣赏者和作品的关系中,欣赏者不但不是被动的接受者,相反,而且还是作品创造的主动参与者。接受者的主体作用,被同时摆放到空前重要的位置上,一部艺术作品,只有与欣赏者发生关系后,才成为真正的作品,由“自在”的存在成为“自为”的存在,欣赏者是作品的最后完成者。
二、接受美学与音乐欣赏
虽然接受美学是以文学的接受为研究重点的,但是接受美学不仅仅涉及到文学。因为一切美、一切艺术都有一个被欣赏者接受的问题,文学与艺术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接受美学的理论奠基人姚斯指出:“在作者、作品和大众的三角形中,大众并不是被动的部分,而且不仅仅是作为一种反应,相反,它自身就是历史的一个能动构成。”一部文学作品的历史生命如果没有接受者的积极参与是不可思议的,是由读者再创造的结果。
音乐欣赏作为一种积极主动的主体性创造活动,必然造成对音乐作品解读的多解性与对音乐作品批评的多元化。接受美学认为,任何艺术作品的文本都具有不确定性,音乐作品尤其如此,它的意义的实现要靠接受者的感觉与知觉经验将作品的空白处加以填充。音乐欣赏是欣赏者主体的意识活动,在音乐欣赏的过程中欣赏者不可避免地要把自己的主体意识渗入到欣赏对象中,从而在某些程度上改变着音乐作品文本的面貌。就像费尔巴哈谈到音乐时说:“当音调抓住了你的时候,是什么东西抓住了你呢?你在音调里听到了什么呢?难道听到的不是你自己的声音吗?”形象而生动地道出了接受理论应用于音乐欣赏所得出的结论。
接下来欣赏者的接收过程,也就是对音乐作品的再创造过程是怎样的呢?一部音乐作品的乐谱、结构、演奏方式虽然是固定的,但是按照波兰现象学美学家罗曼·英加登的观点,一部作品所表现的客体层和图示化方面层等,则带有虚构的纯粹意向性特征,本身是模糊的,难以明晰地说的。至于思想观念及其他形而上的蕴含,更是混沌朦胧的。因此,一部作品的完成,必须依靠欣赏者去“填空”。在此基础上德国接受美学理论家伊瑟尔进一步提出,正是由于一部优秀的作品在其意象结构中总是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和“意义空白”,从而形成一种潜在的“召唤结构”,促使接受者根据自己的人生经验、审美理想等去确认、补充和丰富。与之相近,德国阐释学理论家伽达默尔指出:“艺术存在于欣赏者与作品的‘对话’之中。所有的欣赏者,都是在这种‘填空’与‘对话’中完成了对音乐作品的还原与异变。”
在对音乐作品的“填空”与“对话”之后,会产生两种结果,即对音乐作品的正解与误解。其中误解又分成“正误”与“反误”两种情况。正误是指欣赏者的理解与作者的本意有所抵触,但是作品本身却客观上显示了欣赏者理解的内涵,是欣赏者的观点切合实际而令人信服。而反误则是欣赏者对作品穿凿附会的认知和评价,无疑将会导致对艺术的损伤乃至粗暴践踏。
三、在音乐欣赏教学中教师的角色
基于上述接受美学的理论,教育工作者在音乐欣赏教学中应该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呢?
接受美学的原则认为欣赏者的接受活动受自身历史条件的限制,也受作品范围规定,因而不能随心所欲。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在《发生认识论》中以第一人称谈到:“我所表现的贝多芬是我眼中的贝多芬,是我所理解的贝多芬,是我在贝多芬的精神感悟下创造的贝多芬……”这就说明了“创造”也不是指可以脱离原作者的任意而为。
教师在音乐欣赏教学中应该是引导学生接受音乐作品,远离反误,而不是束缚学生的思想。我们应该抛弃作者——作品——影响——意义的传统教学模式,让学生记忆某部重要作品表现的情感的传统方法,要首先教会学生识谱,熟悉音乐语言,了解作品的曲式结构和常见的音乐表演形式,然后从产生一部音乐作品的特定文化观念与文化视野的角度指导学生,使之具备一定的文化艺术修养,全面提高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和接受能力,并在学生出现对作品的“反误”的情况下进行纠偏。
接受美学作为一种艺术理论,把接受者这一长期被人忽视的角色放到了重要位置上,也给我们广大音乐艺术教育者带来了新的启示。在接受一种理论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思考它对实践的重要作用,在教学中不断探索,力求更好地引导学生走向音乐艺术的殿堂。
(作者单位: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德]H.R.姚斯、[美]R.C.霍拉勃:《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朱秋华:《西方音乐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第一版
3.李首明:《从接受美学视角审视音乐的再创造活动》原载:《艺术百家》2007年02期
4.马新国编著:《西方文论选讲》辽宁大学出版社1987年5月第一版
5.[德]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第一章,荣振华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10月
6.[波兰]罗曼.英加登:《对文学的艺术作品的认识》,陈晓谷 晓末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8年1月
7.[德]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4月
8.[瑞士]《皮亚杰发生认识论文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