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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环境保护体制较为先进的国家,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由动物保护法、区域生态保护法、生态安全保护法和全球生态保护法构成,在管理机构上分为联邦层面的生态保护管理机构和州政府层面的生态保护管理机构。美国生态保护的具体措施包括建设生态工业园、运用生态保护的市场机制和生态补贴政策、自然保护区管理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举措。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借鉴美国生态保护管理经验,应当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理清环境监管体制,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排污权交易,以推进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