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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国家在税收上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临床治疗用药与销售药品业务又较难区分,形成了征收管理上的盲区,使医疗卫生机构未纳入正常税收管理,从而在一些人的心理上,特别是一些个体行医人员的心理上长期形成了从事医疗卫生行业不必纳税的习惯意识。近日,我们根据群众举报,对某皮肤病研究所进行了税收检查。在检查时该机构负责人一再声称他们是医疗机构,不应该纳税,而据我们调查核实,该单位生产的药品除一部分用于临床医疗外,大部分用于对外销售,并且该单位还长期在有关媒体上大作广告,从事邮寄销售业务。根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