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完善

来源 :今日湖北·中旬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inglancao00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刑事简易程序的应用,能够有效地节省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然而,由于我国刑事简易程序在诉讼程序设计,配套程序等方面还不够完善、科学,以至于在司法实践中并未真正实现简化诉讼程序,节约资源,提高效率的立法目的。最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对简易程序进行了立法方面的修改,很大程度上弥补了目前简易程序存在的缺陷。但是与简易程序相关的庭前合议程序缺失,简易程序的普通程序简易化问题仍旧存在。解决这些相关问题,是真正能够使简易程序实现立法目的的关键。
  关键词 简易程序 让渡利益 庭前会议
  一、简易程序概述
  (一)简易程序的概念
  刑事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处刑较轻的刑事案件所采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审程序。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第一百七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1)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二、我国刑事简易程序存在的缺陷
  (一)当事人权利缺失
  在我国,是否适用简易程序,是由检察院提出建议,法院做出决定。当事人在整个过程中只享有简易程序的否决权,而不具备简易程序适用的建议权。在简易程序的变更权方面,法律规定了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当庭翻供,对于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将案件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过审理。但是这并不代表当事人可以自由地撤回自己的建议和同意,因此,可以说我国诉讼法中对于简易程序中当事人权利的规定,存在很大漏洞。
  (二)让渡利益的局限性
  当事人的同意是简易程序适用的前提条件。草案中还进一步规定了适用简易程序的前提是当事人承认其被指控的罪名成立。在诉讼实践中,由于当事人面临可能加身的刑罚处罚,其所考虑的第一问题往往是如何能够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而对于诉讼效率的追求则并不迫切甚至不在考虑之列。因此,要想真正实现简易程序提高诉讼效率的立法目的,则应当规定相应的利益让渡机制,使得当事人愿意通过适用简易程序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自己所要承担的刑罚处罚。而我国刑诉法中对于简易程序中的认罪减刑规定则过于笼统,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刑诉法中并未明确规定认罪减刑的幅度,以至于司法实践中法官享有过多的自由裁量权,同时也导致了同罪不同罚的现象发生。其次,刑诉法中只规定了对于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然而并未将自愿认罪同减轻处罚形成必然联系,使得自愿认罪对当事人不具备足够的吸引力。
  (三)缺乏庭审前的会议程序
  现行的简易程序诉讼程序中,并没有规定庭审前的会议程序。在诉讼实践中,可能出现以下问题:(1)当事人不明确简易程序具体适用过程和适用简易程序可能会得到的减轻刑事处罚等利益,因而拒绝适用简易程序。这不仅是当事人的损失,同时也不利于提高诉讼效率。(2)当事人在没有聘请专业律师的情况下,有可能在对简易程序不甚明了的前提下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这就有可能出现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认为简易程序不利于己而突然翻供导致程序中止,从而浪费了司法资源,不利于诉讼效率的实现。
  三、完善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建议
  (一)完善当事人权利
  在刑诉法中应当明确规定当事人拥有简易程序的建议权,以实现当事人通过主动认罪获取减刑,更多适用简易程序实现诉讼效率提高的双赢局面。同时,应当完善当事人的程序变更权。由于当事人的主动认罪是以减轻刑事处罚的期待可能性为前提,因此对于当事人在简易程序过程中的程序变更要求,刑诉法应当完善相应的立法规定,允许当事人对之前所做出的承认和同意进行更改,在之后的一审普通程序中行使自我辩护。
  (二)完善让渡利益的规定
  刑诉法中应当对当事人主动认罪后的从轻处罚做出明确规定,限制法官在此类案件中的自由裁量权,以实现同罪同罚的公平原则。同时,应当在立法中明确主动认罪,适用简易程序接受审理同从轻处罚之间具有必然联系,使得当事人更愿意通过简易程序接受审理,以提高诉讼效率。
  (三)增加庭前会议程序
  在刑诉法中应当增加简易程序前的庭前会议程序,向当事人明确简易程序的适用可能会给其带来的影响。包括相较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可能在哪些方面进行简化;主动认罪适用简易程序能够得到的从轻处罚额度等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简易程序适用过程中当事人的临时变更的可能性,以及提高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的积极性,更大地发挥简易程序在诉讼分流和提高诉讼效率方面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继福.我国民事诉讼法应确立诚实信用基本原则[J].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4(04).
  [2]王秀玲.经济分析法学的效益价值对和谐社会法治建设的意义[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3).
  [3]王继福,王秀玲.中国宜建立适合自己国情的判例指导制度[J].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6(01).
  [4]刘立霞.刑事司法的理念更新与制度完善[J].人民检察,2005,(2).
  [5]刘立霞,钱洪良.刑事诉讼撤销案件立法的缺陷及完善[J].当代法学,2008,22(04).
其他文献
流连在清迈文华东方酒店rn抵达清迈,已是黄昏时分,走出机场顿时感觉到清迈的热情,盛开的花朵、茂盛的植物让我们的心情格外明朗.晚霞笼罩在小城上方,叽叽喳喳的鸟鸣使得安静
[摘要]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基础单位,作为高中一年级的班主任,管理工作与其他年级的管理工作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一些自己的特点。班主任应该针对高中一年级学生的特点和学生的具体情况有的放矢制定班级管理方案,建设团结和谐的学生干部团队,以学生管理学生,营造积极向上的班风学风,为学生的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关键词]高中新生;学生管理学生;学生班干    高中是学生时代很重要的阶段,高中一年级的新生,一
同时“雨花石”,用不同的眼光来看,它具有不同的价值.rn在一般人看来,雨花石就是一块小石头,一块普普通通的石头而已.rn在地质学家眼里,雨花石的学名叫鹅卵石,化学成分主要是
对于中国绝大多数地域的人们来说,被誉为“高原之舟”的牦牛难得一见.去年冬天,“一群牦牛”从西藏拉萨出发,走下雪域高原,跨越4000公里来到了南京.“赶牛人”是年逾花甲的西
期刊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点在于“全面”,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的关键点也在于“全面”,两者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只有全面建成小
期刊
韶钢高线在生产中规范管理、以人为本、细化落实。本文简要介绍高线安全生产文明管理的一些经验作法,通过将安全管理渗透进班组文化建设中,通过由小及大、由细节至全局建立员
近几年来,素质教育的话题就从未间断过。现在,又提出了创新教育。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同时,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更在新课程中纳入了这一要求。然而,很多教师忽视了对学生性格的培养,忽略了学生性格方面对学习的影响。这里,我想讨论一下性格对学习数学及数学能力方面的影响。  虽然,性格和能力是两个不同的方面,但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据苏联心理学家B.A.克鲁捷茨基的研究,数学能力由许多因素构成,它包括一系
新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通过广泛地应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来强化政府治理的能力,以提高政府的工作绩效和公共服务的质量,
摘要:在语文新课程中,选修课丰富了学生的人文素养和文化知识底蕴,促进了学生的情感态度和审美价值观的发展提高,语文选修课的出现正是基于以上的教学目标要求而产生的。本文就目前高中选修课开设的现状及教师参与其中的重要意义作了阐述。  关键词:高中语文 选修课 课程实施    新课改倡导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新课标规定了高中语文选修课程的教学任务、目标及实施建议,一些出版
摘 要 在第三人侵害债权中,债务人无过错,则第三人单独对债权人承担责任;债务人和第三人均有过错,则债务人与第三人对债权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债权人得依其自己的意愿选择单独向债务人或第三人主张其权利,或者向二者同时主张。  关键词 第三人 连带责任  第三人侵害债权中,债务人有可能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无任何过错,也有可能对损害结果发生有自己单独过错或与第三人有共同过错,这两种情形下,债务人和第三人是否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