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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三鹿集团曾是国内最大的奶粉生产企业,在乳制品加工企业中位居全国前三名。2008年突发的毒奶粉事件,使三鹿集团走向了灭亡。那么,其内部控制在企业一系列过程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通过三鹿毒奶粉事件,其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又带给我们什么样的启示?本文从五要素角度,对三鹿集团进行案例分析。
【关键词】内部控制;三鹿集团;启示
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企业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多。而在所有风险中,由于内部控制不佳引起的风险又占绝大多数。启示,很多企业在竞争中取胜,靠的不是自己的成功,而是别人犯下的错误。正如很多企业家所言,能够打败自己的,不是别人,只能是自己。那么,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如何才能不犯错误、少犯错误呢?答案只有一个,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立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企业内部控制并不是简单地对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细节控制的累加,而是一个系统的、全面的控制体系,它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5个相互联系的要素。对义戈企业来说,建立一套内部控制体系并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实现的,而是需要一个不断的建设、运行、评估与改善的过程。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年)及其配套指引(2010年)的颁布,编织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业已建成。自2011年1月1日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率先开始施行该规范、次年实施范围扩大到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以来,企业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经营管理的水平以及风险防范与应对的能力均得以不同程度的提高。鉴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体现了国内内部控制的最新观念,以下运用五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的分析方法,对三鹿集团的内部控制进行分析。
一、三鹿事件概述
2008年9月11日,三鹿毒奶粉被新华网曝光,同时,7名使用三鹿毒奶粉患儿的父母联名上书甘肃省卫生厅要求彻查病因。由此,席卷全国的三鹿奶粉风暴开始了。此次三鹿奶粉事件中许多婴儿在饮用了三鹿集团生产的奶粉后发生肾结石等病症,调查后证实是奶粉中掺杂了有毒化学物三聚氰胺的结果,三鹿集团被迅速推向破产边缘,并引发中国奶业的“大地震”,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由此成为中国乳业的“罪人”。2009年1月22日,三鹿案一审宣判,田文华被判无期徒刑。2009年2月12日,法院正式宣布三鹿集团破产。
二、内部环境问题
此次三鹿集团毒奶粉事件最主要问题就出在内部环境这一环。2008年9月11日凌晨3时,三鹿毒奶粉被新华网曝光。随后,三鹿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其传媒部部长崔彦锋对媒体和消费者的回应是:三鹿所有产品都是没问题的。9月11日20时50分,中国卫生部确认三鹿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21时30分,三鹿集团终于发布产品召回声明,称经公司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
从问题被人揭发,到再三矢口否认问题的存在,再到卫生部的权威消息,最后自己被迫承认,三鹿公司高管表现的诚信度和道德观令人怀疑。
三、风险评估问题
食品行业是国际上公认的高风险领域。对乳品企业来说,最重要的风险点无意识原料奶的采购质量。我國乳制品行业主要采用的原奶采购模式,是“奶农—奶站—乳企”,三鹿集团也不例外。该原奶采购模式可以迅速扩大奶源产量,但缺点是企业无法直接、全面的控制奶农和奶站。而此次事件说明三鹿集团在采购环节的风险评估和质量控制措施已经形同虚设。
四、控制活动问题
建立重大风险的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是控制活动的特殊措施。2007年12月,三鹿集团就已经接到患儿家属投诉,进入2008年后,一些媒体开始进行不点名报道。此时,三鹿集团采取了能推就推、能拖就拖、能瞒就瞒的处理方式,最终导致事态恶化。说明三鹿集团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是失灵的。
五、信息与沟通问题
2007年12月以来,三鹿集团陆续接到消费者关于婴幼儿食用三鹿牌奶粉出现疾患的投诉。经企业检验,2008年6月份已发现奶粉中非蛋白氮含量异常,后确定其产品中含有三聚氰胺。但直到8月2日,三鹿集团才向石家庄市政府做了报告。在2007年12月至2008年8月2日的8个月中,三鹿集团未向石家庄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也未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
在整个事件中,三鹿集团在信息与沟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并不是积极主动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相关信息,尤其是没有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情况,没有积极主动地向社会披露信息以承担责任、召回问题产品。
六、内部监督问题
三鹿集团的原奶采购模式是“奶农—奶站—乳企”,散户奶农的牛奶通过奶站最终被集中运送到三鹿集团的各家工厂。三鹿集团在养殖区建立技术服务站,派出驻站员,监督检查饲养环境、挤奶设施卫生、挤奶工艺程序的落实。然而,三鹿集团的驻站员监督检查,未能落实到位,也缺乏内部控制的专门监督机构对驻站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导致在原奶进入三鹿集团的生产企业之前,缺乏对奶站经营者的有效监督。
三鹿毒奶粉事件发生的根源是三鹿集团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失。给我们的启示是:内部控制的缺失将会给企业和顾客带来十分可怕的灾难。我们应该以此为戒,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好内部控制的设计并严格执行,使企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内部控制、产品质量与企业存亡——基于三鹿奶粉事件的反思 [期刊论文]李若山,审计与理财2009
2.三鹿集团内部控制案例分析[J].财政监督,刘华 2009(8)
3.从”三鹿奶粉事件”看企业内部环境建设[期刊论文]刘孟斌企业家天地(下半月版)2009
作者简介:
张一驰(1989—),男,汉族,陕西西安市人,在读MPACC,单位:西安石油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方向: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关键词】内部控制;三鹿集团;启示
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企业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多。而在所有风险中,由于内部控制不佳引起的风险又占绝大多数。启示,很多企业在竞争中取胜,靠的不是自己的成功,而是别人犯下的错误。正如很多企业家所言,能够打败自己的,不是别人,只能是自己。那么,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如何才能不犯错误、少犯错误呢?答案只有一个,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立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企业内部控制并不是简单地对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细节控制的累加,而是一个系统的、全面的控制体系,它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5个相互联系的要素。对义戈企业来说,建立一套内部控制体系并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实现的,而是需要一个不断的建设、运行、评估与改善的过程。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年)及其配套指引(2010年)的颁布,编织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业已建成。自2011年1月1日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率先开始施行该规范、次年实施范围扩大到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以来,企业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经营管理的水平以及风险防范与应对的能力均得以不同程度的提高。鉴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体现了国内内部控制的最新观念,以下运用五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的分析方法,对三鹿集团的内部控制进行分析。
一、三鹿事件概述
2008年9月11日,三鹿毒奶粉被新华网曝光,同时,7名使用三鹿毒奶粉患儿的父母联名上书甘肃省卫生厅要求彻查病因。由此,席卷全国的三鹿奶粉风暴开始了。此次三鹿奶粉事件中许多婴儿在饮用了三鹿集团生产的奶粉后发生肾结石等病症,调查后证实是奶粉中掺杂了有毒化学物三聚氰胺的结果,三鹿集团被迅速推向破产边缘,并引发中国奶业的“大地震”,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由此成为中国乳业的“罪人”。2009年1月22日,三鹿案一审宣判,田文华被判无期徒刑。2009年2月12日,法院正式宣布三鹿集团破产。
二、内部环境问题
此次三鹿集团毒奶粉事件最主要问题就出在内部环境这一环。2008年9月11日凌晨3时,三鹿毒奶粉被新华网曝光。随后,三鹿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其传媒部部长崔彦锋对媒体和消费者的回应是:三鹿所有产品都是没问题的。9月11日20时50分,中国卫生部确认三鹿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21时30分,三鹿集团终于发布产品召回声明,称经公司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
从问题被人揭发,到再三矢口否认问题的存在,再到卫生部的权威消息,最后自己被迫承认,三鹿公司高管表现的诚信度和道德观令人怀疑。
三、风险评估问题
食品行业是国际上公认的高风险领域。对乳品企业来说,最重要的风险点无意识原料奶的采购质量。我國乳制品行业主要采用的原奶采购模式,是“奶农—奶站—乳企”,三鹿集团也不例外。该原奶采购模式可以迅速扩大奶源产量,但缺点是企业无法直接、全面的控制奶农和奶站。而此次事件说明三鹿集团在采购环节的风险评估和质量控制措施已经形同虚设。
四、控制活动问题
建立重大风险的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是控制活动的特殊措施。2007年12月,三鹿集团就已经接到患儿家属投诉,进入2008年后,一些媒体开始进行不点名报道。此时,三鹿集团采取了能推就推、能拖就拖、能瞒就瞒的处理方式,最终导致事态恶化。说明三鹿集团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是失灵的。
五、信息与沟通问题
2007年12月以来,三鹿集团陆续接到消费者关于婴幼儿食用三鹿牌奶粉出现疾患的投诉。经企业检验,2008年6月份已发现奶粉中非蛋白氮含量异常,后确定其产品中含有三聚氰胺。但直到8月2日,三鹿集团才向石家庄市政府做了报告。在2007年12月至2008年8月2日的8个月中,三鹿集团未向石家庄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也未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
在整个事件中,三鹿集团在信息与沟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并不是积极主动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相关信息,尤其是没有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情况,没有积极主动地向社会披露信息以承担责任、召回问题产品。
六、内部监督问题
三鹿集团的原奶采购模式是“奶农—奶站—乳企”,散户奶农的牛奶通过奶站最终被集中运送到三鹿集团的各家工厂。三鹿集团在养殖区建立技术服务站,派出驻站员,监督检查饲养环境、挤奶设施卫生、挤奶工艺程序的落实。然而,三鹿集团的驻站员监督检查,未能落实到位,也缺乏内部控制的专门监督机构对驻站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导致在原奶进入三鹿集团的生产企业之前,缺乏对奶站经营者的有效监督。
三鹿毒奶粉事件发生的根源是三鹿集团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失。给我们的启示是:内部控制的缺失将会给企业和顾客带来十分可怕的灾难。我们应该以此为戒,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好内部控制的设计并严格执行,使企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内部控制、产品质量与企业存亡——基于三鹿奶粉事件的反思 [期刊论文]李若山,审计与理财2009
2.三鹿集团内部控制案例分析[J].财政监督,刘华 2009(8)
3.从”三鹿奶粉事件”看企业内部环境建设[期刊论文]刘孟斌企业家天地(下半月版)2009
作者简介:
张一驰(1989—),男,汉族,陕西西安市人,在读MPACC,单位:西安石油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方向: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