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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13年21个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后,2014年我省又有16个县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厦门市成为我省首个各县(市、区)悉数“达标”的设区市。5月13日至5月17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来闽对新申报的16个县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认为,16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指标上,均达到国家评估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