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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法治理论角度来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具有以下显著特征和重大意义:开启国家治理新征程,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法治化的政治宣言、行动纲领;彰显“中国之治”本质特征,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大制度安排;描绘“制度之治”宏图伟略,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体现“宪法之治”国家意志,宪法是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推进“法治之治”骨干工程,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加快建设法治体系。
【关键词】国家治理
【关键词】国家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