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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三会”形同虚设.则任何经营者的努力都不会改善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环境.反而会陷于以前的低效运行且积弊层生的困境中去。“三会一层”必须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这是农村信用社获得新生的制度基础。建议人民银行和银监局结合农信社改革对农村信用社“三会”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题检查。信用社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尽快健全与“三会”有关的制度体系,确保“三会”作用的正常发挥,同时,要加强对农信社负责人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