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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诱导痰嗜酸性粒细胞(EOS)在哮喘管理中的作用。方法:选取未经吸入糖皮质激素(ICS)治疗的新发哮喘患者36例为哮喘组,选取同期笔者所在医院健康体检者32例为健康对照组。哮喘组患者治疗前进行肺功能、诱导痰嗜酸性粒细胞检测及哮喘控制测试(ACT)。随后给予布地奈德(阿斯利康公司)(200μg,2次/d)吸入治疗,12周后再次检测患者肺功能及诱导痰嗜酸性粒细胞及进行ACT评分。健康对照组进行肺功能测试及诱导痰嗜酸性粒细胞检测,进行ACT评分。比较两组治疗前后的诱导痰嗜酸性粒细胞、肺功能、ACT评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