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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法学界在研究劳动关系时愈发关注“高级管理人员”这一问题,但是现行《劳动法》并没有明确界定其概念,导致执行法律条款过程中没有区别普通劳动者与公司高管的身份差异,而是采取统一的适用模式,具体实践时暴露诸多缺陷.“劳动者分层保护说”的合理性分析适用,能够将公司高管和普通员工较易区分,从而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限定为:可以独立推行决策,拥有人事管理权或掌握公司财务或控制公司核心秘密的主要负责人等位于公司组织架构中层干部以上的管理人员,这为更好解决公司高管适用劳动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