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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自2003年《中下企业促进法》颁布以来,政府进一步加强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使我国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2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背景
2011年以来,世界经济逐步恢复,但整个的世界宏观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就国际而言,世界金融危机持续应影响,美元贬值,欧债危机有愈演愈烈之势;国内来说,人民币升值压力剧增,通胀预期压力凸显,企业间竞争日益激烈,出口难度增大。作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和生产力重要力量,我国的中小企业面临新的生存与发展考验。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企业总数中占据了超过99%的份额,创造了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60%左右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缴纳了国家税收总额50%左右的缴税额,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的举足轻重的一环,也是我国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支柱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要动力。
我国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自2003年《中下企业促进法》颁布以来,政府进一步加强了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使我国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要求金融机构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但中小企业相比于金融危机一直持续与国内竞争不断加剧的严峻形势,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道路上仍然面着自有资金难以满足企业日常经营周转需要。而外部融资日趋狭窄。据有效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流向中小企业的实际贷款总额不足20%,中小企业融资难依然是一个凸显的重点问题。
二、信贷配给角度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随着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小企业在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已经被实践所证实,但长期以来中小企业在正规金融市场上面临严重的融资约束,与国有大企业相比,在资金可得性上存在更多的困难,面临着巨大的融资缺口。从宏观层面来看,金融抑制政策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严重的信贷配给和信贷歧视,非国有经济部门深受其害。而从微观层面来看,由于正规金融部门通常不能掌握中小企业的完备信息,也无法控制中小企业的所有行为,缺乏担保或贷款抵押资产,考虑到风险问题,银行最终也只得采取惧贷和惜贷的政策。因此,中小企业在信贷问题上面临着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失灵,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和帮助,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具体来说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银行方面原因
基层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关系最为密切,比较了解中小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的问题,但是由于受贷款权力上收和风险控制责任制所囿,责重权轻,缺乏激励机制。因此在涉及中小企业贷款时,审查更为严格,手续更加繁琐,使得一部分中小企业转而通过民间金融渠道获取融资,使得银行自身丧失优质客户。
(二)中小企业自身原因
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严重不足,总体管理水平较低,存在利润分配短期化的倾向,缺乏长期经营的意識;大部分中小企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慢,存续性无法得到保证;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可信度差,使得银行信贷人员无法通过财务数据评定其资信水平,因而放弃贷款支持。此外,中小企业赖账、通过各种手段逃脱银行债务的现象屡见不鲜,以破产名义或借破产之机,故意逃脱银行债务。中小企业犯此种违背市场经济交易的不信用行为极大的挫伤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积极性。
(三)信贷配给原因
1.信贷配给致使银企关系不和谐
担保、抵押、财务透明度、企业经营状况等实际问题成为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这种不稳定的合作与借贷关系。是银企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原因。信息不对称在贷款申请中普遍存在,申请贷款时,借款人通常倾向于向银行披露有利于自己的信息,隐瞒或不披露不利于自己的信息。金融机构把中小企业融资难归因于企业内部缺少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缺少抵押、财务透明度低、企业经营状况不理想等企业自身的“硬伤”.这种信息不对称现象更易使中小企业陷入融资困境。
2.信用等级成重要考核指标
金融机构为了减少道德风险,将信用等级作为贷款在审批发放中重要的考核指标,企业要进行信用担保,不仅需要完善自身资质,使自身的公信力得到全面提高,同时也需要政府、金融机构、社会等全面努力为之服务。尽管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用评级给予厚望,但由于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等级较低,信用体系不完善,自然抗风险能力较弱,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金融机构的完全信任,银行贷款受到限制,融资难在所难免。
三、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应对之策
(一)规范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加强企业实力,树立更好的企业形象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既存在着国际的共性,也存在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引发的自有性。当前我国的中小企业所面临的不仅仅是“资金短缺、融资途径少”这一单一问题,同时也存在着企业财务制度不规范、管理层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低下等很多缺陷。想要根本上扭转这一局面,还是要从中小企业的内部着手,提高企业管理层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企业经营管理的水平。同时,我国广大的中小企业应该树立良好的创新和节约意识,在提高自身素质和完善内部管理体制的同时加大资金的积累。我国中小企业只有在认真分析当前消费者的需求,生产满足市场需要的产品,不断进行产品的更新换代,在产品更新换代中稳固自己的品牌,才能立足市场,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得到更多的融资贷款者的青睐。
(二)加大政策扶持,鼓励民间资本走出灰色地带
1.放松对民间资本金融管制,提供制度支持
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民间借贷的支持,我们应该进行金融制度创新,放松直接融资的管制,发展民间借贷市场,使之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合理、合法、公开”地发挥作用,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从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政府更新观念、加强制度创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民间借贷的出现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必然,是我国金融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政府应对民间借贷市场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给民间借贷市场一个合适的定位,明确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从理论和政策上肯定民间借贷的积极意义。民间借贷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补充了银行功能不足、优化配置资源,有效地增加中小企业的生产投入,方便群众生活,激励竞争、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加强对民间借贷的规范疏导,通过立法,出台诸如《民间借贷管理条例》或《民间借贷法》,承认其合法地位,明确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民间融资的政策,规范的民间借贷行为,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减少纠纷,使民间借贷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大力发展民间借贷中介组织,鼓励有条件的民间借贷组织逐步转化成社区银行
具体来说需要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发展民间借贷行业协会,为借贷双方提供咨询和指导,加强民间借贷行业的行业自律管理和民间借贷机构自身管理的制度安排。让已有的民间借贷中介组织、周转人等从地下转出,在国家法律的监督和规范下,合法地为民间借贷服务。第二,积极寻求建立民间借贷信用担保制度,放开各种形式的互助性民间担保机构的设立。如由中小企业共同出资成立担保共同体,对内互为融资、对外互相担保融资。银行也可以介入民间借贷,愿意“放贷”的人与银行签订理财保函,付给银行手续费,银行就可以自己的信用保证其资金安全。允许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开展担保业务,以解决担保机构激励与约束不对等的问题。鼓励和支持民营担保机构的健康发展。从担保机构的准入制度、资金资助及补偿制度、受保企业及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风险控制与损失分担制度、担保行业维权与自律制度等方面,加快建立和完善一个全国统一的、制度规范的信用担保体系。第三,鼓励民间借贷组织按股份结成地区性借贷联盟组织,增强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建立健全借贷联盟组织的各项制度和运行机制,注重金融风险防范,加强信用建设与管理,塑造良好信誉。第四,鼓励部分民间借贷组织逐步转化成社区银行或商业性贷款组织。社区银行或商业性贷款组织是以自然人或企业发起,通过定向募集民间资金形成私人资本出资、控股经营的新建民营银行,专门从事小额信贷业务,推动小额信贷市场的发展,满足中小企业和自然人的小额信贷需求。社区银行实行强制性存款保险制度,规定其必须向存款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允许民间资本接管、重组农村信用社,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组或新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彻底摆脱政府的行政干预,按市场规则运行。
3.建立专业性中小企业投资公司
设立与发展多层次的专业性中小企业投资公司,是解决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主要来源。一是建立政策性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二是建立民间合伙制的投资公司。大量调查表明:在温州民间信贷中占据一定地位的“地下钱庄”,就是由企业主自发组织的“排会”演变而来,组建合伙制的投资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使其组织变得透明和规范。从国外中小企业发展历程看,在政策和制度上适度留有民间融资发展的一定空间,是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鉴于此,我国可通过加强对信贷债权人的保护,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使资金在同等条件下在正规融资与民间融资之间合理分布。这对于中小企业在双方之间寻求互补性资金支持具有重要意义。
(三)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探索将其纳入正式金融机构
大型商业银行按照传统的模式做小企业成本高,不可避免的推高融资成本。而小额贷款公司因接地气将服务小企业作为主业。小额贷款公司在审批中不仅不拘泥于传统财务报表和抵质押品,还不忘看人品、产品,甚至查公司的煤气表、水表,全面掌握客户资信情况。不少贷款公司还积极探索创新贷款抵质押保证方式,推出动产浮动抵押、知识产权质押、农户联保、小企业联保、期权等贷款业务。这样就大大提高了审贷效率,适应中小企业救急如救火的特点。
不过,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非银行信贷机构,不能吸收存款,所用于放贷的资金只能来自股东共同出资的资本金,且向银行贷款金额也不能超过资本金的50%。目前存在小额贷款公司结构单一、融资能力有限,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要求等问题,这就迫使企业转向高利贷。建议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比例,促使民间资金阳光化,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正常的金融机构,享受金融机构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
(四)以温州为先导探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通过上面的原因分析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造成目前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从本质上来说还是因为当前的金融体制不完善不健全导致信贷配给在市场上失灵。反映了我国金融体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一方面我国现有的金融体系还不健全,造成巨大的金融缺口,已经无法服务于蓬勃发展的民营经济的需要。金融缺口从根本上说是我国长期存在的金融压抑造成的,实际利率没有反应真实的资金需求,导致资金的过度需求和有效供给不足并存,出现资金缺口。同时由于银企信息不对称,使得资金有效供给减少,加剧了资金缺口。另一方面,社会上虽然存在大量的限制资本,但由于没有成熟的金融体系和健全的资本市场,导致闲置的社会资本无法实现从所有者到使用者之间的有效转移。此外,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由于起步较晚,银行业大多为国家所有并高度集中,所以在信貸支持上很容易出现所有制歧视问题。同时金融市场体系不成熟,经济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偏好向获取信息成本低、交易费用较少的国有企业贷款,而中小企业则会遭遇信贷配给,使社会出现出现限制资本和融资渠道不畅现象。因此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根本之策还在于进行金融体制改革,实现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体系。而温州目前的现状,其实可以说是整个中国经济和中国金融的缩影,事实上背后折射的问题仍然是改革层面的问题,问题的根源还是由于金融改革的不彻底,导致了金融抑制,金融资源配置扭曲,地下金融在滋生的同时也在不断的累计着风险,通过改革与创新的手段去解决目前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是根本途径。
3月28日温州金融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正式获批,对于充裕的温州的民间资本来说,这个方案对于未来的阳光化规范化的操作能够带来一个很大的转机,同时也为地方金融创新与改革做了一个现行探索。在去年温州高利贷逐渐断裂引发跑路事件以后,上到中央下到温州都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措施,除了加大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负,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回归实业以外,在金融层面最引人关注的是温州自己要申报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这么一个重大的举措,以希望在国家战略层面得到政策的支持,使得温州成为中国民间金融率先进行试验的一个金融特区。这个方案的总体思路在地方金融组织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民间资本市场体系、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等等,以及利率市场化等等方面进行先行的试验和改革。在具体的方面,包括增加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要加快消费公司三年行动计划,到2012年小额贷款公司达到100家。公司资本金额总量达到800亿元,与此同时温州还要全面启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的改造,创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等,核心的目的是用金融解决当前温州面临的一个困局,使得温州的民间金融规范阳光化,成为中国阳光民间金融智力发达的地区。
四、总结
中小企业存在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深层次的,要缓解和解除这个问题,需要企业、金融机构、政府多方面共同的努力。其最本质的原因还是受到现行金融体制的束缚,无论是吴英案还是温州跑路案,都是由于中国现有的金融体系无法应付民营经济发展的需求造成的。只有从制度上着手建立新的更加合理更加顾及中小企业利益的融资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困境,使其融资结构趋于最优。
参考文献:
[1]庞博.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及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03).
[2]张捷.中小企业的关系型借贷与银行组织结构[J].经济研究,2002(06).
[3]朱峻宏.民间借贷: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解决途径——基于制度经济学的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0(21).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2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背景
2011年以来,世界经济逐步恢复,但整个的世界宏观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就国际而言,世界金融危机持续应影响,美元贬值,欧债危机有愈演愈烈之势;国内来说,人民币升值压力剧增,通胀预期压力凸显,企业间竞争日益激烈,出口难度增大。作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和生产力重要力量,我国的中小企业面临新的生存与发展考验。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企业总数中占据了超过99%的份额,创造了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60%左右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缴纳了国家税收总额50%左右的缴税额,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的举足轻重的一环,也是我国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支柱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要动力。
我国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自2003年《中下企业促进法》颁布以来,政府进一步加强了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使我国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要求金融机构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但中小企业相比于金融危机一直持续与国内竞争不断加剧的严峻形势,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道路上仍然面着自有资金难以满足企业日常经营周转需要。而外部融资日趋狭窄。据有效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流向中小企业的实际贷款总额不足20%,中小企业融资难依然是一个凸显的重点问题。
二、信贷配给角度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随着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小企业在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已经被实践所证实,但长期以来中小企业在正规金融市场上面临严重的融资约束,与国有大企业相比,在资金可得性上存在更多的困难,面临着巨大的融资缺口。从宏观层面来看,金融抑制政策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严重的信贷配给和信贷歧视,非国有经济部门深受其害。而从微观层面来看,由于正规金融部门通常不能掌握中小企业的完备信息,也无法控制中小企业的所有行为,缺乏担保或贷款抵押资产,考虑到风险问题,银行最终也只得采取惧贷和惜贷的政策。因此,中小企业在信贷问题上面临着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失灵,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和帮助,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具体来说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银行方面原因
基层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关系最为密切,比较了解中小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的问题,但是由于受贷款权力上收和风险控制责任制所囿,责重权轻,缺乏激励机制。因此在涉及中小企业贷款时,审查更为严格,手续更加繁琐,使得一部分中小企业转而通过民间金融渠道获取融资,使得银行自身丧失优质客户。
(二)中小企业自身原因
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严重不足,总体管理水平较低,存在利润分配短期化的倾向,缺乏长期经营的意識;大部分中小企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慢,存续性无法得到保证;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可信度差,使得银行信贷人员无法通过财务数据评定其资信水平,因而放弃贷款支持。此外,中小企业赖账、通过各种手段逃脱银行债务的现象屡见不鲜,以破产名义或借破产之机,故意逃脱银行债务。中小企业犯此种违背市场经济交易的不信用行为极大的挫伤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积极性。
(三)信贷配给原因
1.信贷配给致使银企关系不和谐
担保、抵押、财务透明度、企业经营状况等实际问题成为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这种不稳定的合作与借贷关系。是银企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原因。信息不对称在贷款申请中普遍存在,申请贷款时,借款人通常倾向于向银行披露有利于自己的信息,隐瞒或不披露不利于自己的信息。金融机构把中小企业融资难归因于企业内部缺少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缺少抵押、财务透明度低、企业经营状况不理想等企业自身的“硬伤”.这种信息不对称现象更易使中小企业陷入融资困境。
2.信用等级成重要考核指标
金融机构为了减少道德风险,将信用等级作为贷款在审批发放中重要的考核指标,企业要进行信用担保,不仅需要完善自身资质,使自身的公信力得到全面提高,同时也需要政府、金融机构、社会等全面努力为之服务。尽管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用评级给予厚望,但由于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等级较低,信用体系不完善,自然抗风险能力较弱,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金融机构的完全信任,银行贷款受到限制,融资难在所难免。
三、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应对之策
(一)规范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加强企业实力,树立更好的企业形象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既存在着国际的共性,也存在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引发的自有性。当前我国的中小企业所面临的不仅仅是“资金短缺、融资途径少”这一单一问题,同时也存在着企业财务制度不规范、管理层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低下等很多缺陷。想要根本上扭转这一局面,还是要从中小企业的内部着手,提高企业管理层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企业经营管理的水平。同时,我国广大的中小企业应该树立良好的创新和节约意识,在提高自身素质和完善内部管理体制的同时加大资金的积累。我国中小企业只有在认真分析当前消费者的需求,生产满足市场需要的产品,不断进行产品的更新换代,在产品更新换代中稳固自己的品牌,才能立足市场,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得到更多的融资贷款者的青睐。
(二)加大政策扶持,鼓励民间资本走出灰色地带
1.放松对民间资本金融管制,提供制度支持
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民间借贷的支持,我们应该进行金融制度创新,放松直接融资的管制,发展民间借贷市场,使之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合理、合法、公开”地发挥作用,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从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政府更新观念、加强制度创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民间借贷的出现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必然,是我国金融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政府应对民间借贷市场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给民间借贷市场一个合适的定位,明确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从理论和政策上肯定民间借贷的积极意义。民间借贷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补充了银行功能不足、优化配置资源,有效地增加中小企业的生产投入,方便群众生活,激励竞争、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加强对民间借贷的规范疏导,通过立法,出台诸如《民间借贷管理条例》或《民间借贷法》,承认其合法地位,明确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民间融资的政策,规范的民间借贷行为,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减少纠纷,使民间借贷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大力发展民间借贷中介组织,鼓励有条件的民间借贷组织逐步转化成社区银行
具体来说需要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发展民间借贷行业协会,为借贷双方提供咨询和指导,加强民间借贷行业的行业自律管理和民间借贷机构自身管理的制度安排。让已有的民间借贷中介组织、周转人等从地下转出,在国家法律的监督和规范下,合法地为民间借贷服务。第二,积极寻求建立民间借贷信用担保制度,放开各种形式的互助性民间担保机构的设立。如由中小企业共同出资成立担保共同体,对内互为融资、对外互相担保融资。银行也可以介入民间借贷,愿意“放贷”的人与银行签订理财保函,付给银行手续费,银行就可以自己的信用保证其资金安全。允许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开展担保业务,以解决担保机构激励与约束不对等的问题。鼓励和支持民营担保机构的健康发展。从担保机构的准入制度、资金资助及补偿制度、受保企业及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风险控制与损失分担制度、担保行业维权与自律制度等方面,加快建立和完善一个全国统一的、制度规范的信用担保体系。第三,鼓励民间借贷组织按股份结成地区性借贷联盟组织,增强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建立健全借贷联盟组织的各项制度和运行机制,注重金融风险防范,加强信用建设与管理,塑造良好信誉。第四,鼓励部分民间借贷组织逐步转化成社区银行或商业性贷款组织。社区银行或商业性贷款组织是以自然人或企业发起,通过定向募集民间资金形成私人资本出资、控股经营的新建民营银行,专门从事小额信贷业务,推动小额信贷市场的发展,满足中小企业和自然人的小额信贷需求。社区银行实行强制性存款保险制度,规定其必须向存款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允许民间资本接管、重组农村信用社,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组或新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彻底摆脱政府的行政干预,按市场规则运行。
3.建立专业性中小企业投资公司
设立与发展多层次的专业性中小企业投资公司,是解决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主要来源。一是建立政策性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二是建立民间合伙制的投资公司。大量调查表明:在温州民间信贷中占据一定地位的“地下钱庄”,就是由企业主自发组织的“排会”演变而来,组建合伙制的投资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使其组织变得透明和规范。从国外中小企业发展历程看,在政策和制度上适度留有民间融资发展的一定空间,是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鉴于此,我国可通过加强对信贷债权人的保护,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使资金在同等条件下在正规融资与民间融资之间合理分布。这对于中小企业在双方之间寻求互补性资金支持具有重要意义。
(三)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探索将其纳入正式金融机构
大型商业银行按照传统的模式做小企业成本高,不可避免的推高融资成本。而小额贷款公司因接地气将服务小企业作为主业。小额贷款公司在审批中不仅不拘泥于传统财务报表和抵质押品,还不忘看人品、产品,甚至查公司的煤气表、水表,全面掌握客户资信情况。不少贷款公司还积极探索创新贷款抵质押保证方式,推出动产浮动抵押、知识产权质押、农户联保、小企业联保、期权等贷款业务。这样就大大提高了审贷效率,适应中小企业救急如救火的特点。
不过,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非银行信贷机构,不能吸收存款,所用于放贷的资金只能来自股东共同出资的资本金,且向银行贷款金额也不能超过资本金的50%。目前存在小额贷款公司结构单一、融资能力有限,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要求等问题,这就迫使企业转向高利贷。建议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比例,促使民间资金阳光化,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正常的金融机构,享受金融机构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
(四)以温州为先导探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通过上面的原因分析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造成目前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从本质上来说还是因为当前的金融体制不完善不健全导致信贷配给在市场上失灵。反映了我国金融体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一方面我国现有的金融体系还不健全,造成巨大的金融缺口,已经无法服务于蓬勃发展的民营经济的需要。金融缺口从根本上说是我国长期存在的金融压抑造成的,实际利率没有反应真实的资金需求,导致资金的过度需求和有效供给不足并存,出现资金缺口。同时由于银企信息不对称,使得资金有效供给减少,加剧了资金缺口。另一方面,社会上虽然存在大量的限制资本,但由于没有成熟的金融体系和健全的资本市场,导致闲置的社会资本无法实现从所有者到使用者之间的有效转移。此外,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由于起步较晚,银行业大多为国家所有并高度集中,所以在信貸支持上很容易出现所有制歧视问题。同时金融市场体系不成熟,经济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偏好向获取信息成本低、交易费用较少的国有企业贷款,而中小企业则会遭遇信贷配给,使社会出现出现限制资本和融资渠道不畅现象。因此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根本之策还在于进行金融体制改革,实现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体系。而温州目前的现状,其实可以说是整个中国经济和中国金融的缩影,事实上背后折射的问题仍然是改革层面的问题,问题的根源还是由于金融改革的不彻底,导致了金融抑制,金融资源配置扭曲,地下金融在滋生的同时也在不断的累计着风险,通过改革与创新的手段去解决目前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是根本途径。
3月28日温州金融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正式获批,对于充裕的温州的民间资本来说,这个方案对于未来的阳光化规范化的操作能够带来一个很大的转机,同时也为地方金融创新与改革做了一个现行探索。在去年温州高利贷逐渐断裂引发跑路事件以后,上到中央下到温州都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措施,除了加大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负,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回归实业以外,在金融层面最引人关注的是温州自己要申报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这么一个重大的举措,以希望在国家战略层面得到政策的支持,使得温州成为中国民间金融率先进行试验的一个金融特区。这个方案的总体思路在地方金融组织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民间资本市场体系、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等等,以及利率市场化等等方面进行先行的试验和改革。在具体的方面,包括增加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要加快消费公司三年行动计划,到2012年小额贷款公司达到100家。公司资本金额总量达到800亿元,与此同时温州还要全面启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的改造,创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等,核心的目的是用金融解决当前温州面临的一个困局,使得温州的民间金融规范阳光化,成为中国阳光民间金融智力发达的地区。
四、总结
中小企业存在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深层次的,要缓解和解除这个问题,需要企业、金融机构、政府多方面共同的努力。其最本质的原因还是受到现行金融体制的束缚,无论是吴英案还是温州跑路案,都是由于中国现有的金融体系无法应付民营经济发展的需求造成的。只有从制度上着手建立新的更加合理更加顾及中小企业利益的融资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困境,使其融资结构趋于最优。
参考文献:
[1]庞博.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及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03).
[2]张捷.中小企业的关系型借贷与银行组织结构[J].经济研究,2002(06).
[3]朱峻宏.民间借贷: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解决途径——基于制度经济学的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