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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铁路市场化运营的不断改革,以及铁路运营管理体制的不断创新,国家逐渐把参与铁路建设运营管理的权限下放到地方,允许地方政府以及社会资本参与到铁路行业中,所以铁路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越来越多的投资参与者加入到铁路的运营管理中,铁路运输行业的运营管理也会越来越多元化。文章主要探究了多运营主体共存下铁路调度指挥模式。
[关键词]多运营主体;铁路;调度;指挥;模式
中图分类号:S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12-0160-01
引言
对于我国铁路运输而言,目前的调度指挥制度是分级管理制度,铁路总公司是管理的主体,与此同时,还设立了多个分级管理部门调度、指挥各自管辖区域内的铁路。这种模式能够加强铁路的运输能力,提升整个铁路的运输质量与安全。但是,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以及铁路投融资体制的不断改革,逐渐形成了多运营主体共存的运营管理模式,所以调度指挥模式也应当不断创新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
1 多運营主体下的运营特性
1.1 路权属性多样化
多运营主体下的铁路路权是指铁路资产所有权,主要涉及到了铁路资产的经济属性及产权归属。依据铁路建设时期的投资主体的不同,其所有权也不同,通常有独立路权和混合路权。独立路权是指铁路的投资建设由某一个主体承担,铁路的产权完全归这一个投资建设主体所有,路权属性单一且相对独立。混合路权是指铁路的建设不是由一家投资主体出资独立承担完成的,而是由多个投资主体共同承担。这类铁路线路的产权归所有投资者所有,而且具有多重属性。
1.2 线路连接复杂性
由于铁路的成网特性,所以不同路权属性的铁路为了实现互联互通,达到网络化运营的目的,必须在各运营主体之间的线路实现相互衔接。不同运营主体间的线路连接通常有共线连接、共站连接和并站连接三种形式。线路的连接特性会对各运营主体间的联合运输产生重要的影响。
1.3 调度指挥的协调性
铁路运营主体的多元化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跨区域运输生产的难度,特别是在调度指挥方面会造成一些需要协调的难题。各运营主体之间调度指挥的协调一致对顺利组织铁路运输生产至关重要,相互之间在涉及共线、共站、并站区域必须合理的进行调度权限划分、明确权责,双方积极地进行沟通协调才能保证调度指挥的统一性,更好地组织跨区域列车的运行,保证行车安全。在应急指挥方面,在出现危险等非常态情况时,双方要第一时间进行应急指挥,所以共线处双方要提前制定应急指挥预案,保证发生危险时双方能在第一时间进行应急指挥协调。
1.4 运输组织的协作性
运营主体间通常存在联合运输,需要相互配合,其运输组织必然存在交叉,而交叉主要是在共线和共站处的过轨运输。运输组织的协作需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协调:第一,运行方案方面,运营主体间在共线处双方要共同协商运行方案。只有双方共同协调好运行方案,在共线处双方列车才能更安全、准确、便捷地服务于该地区出行或换乘的旅客。第二,共线通过能力方面,由于双方都要在共线处运行旅客列车,所以共线处的运输能力往往比较紧张,如何在共线处能力限制的前提下分配好运输能力,需要双方进行协调。第三,信息传递方面,信息的传递和发布需要双方进行协调,用来发布信息的通信设备制式等方面也要进行协调,保证双方信息沟通顺畅。
2 多运营主体下的调度指挥模式
2.1 统一调度指挥
按照各运营主体线路的路权属性和区域铁路网络化等要求,各运营主体可以将各自管辖的线路集中起来统一管理,联合成立调度指挥中心,对所组成的路网进行统一调度指挥。如目前我国铁路的运营情况,由于地方政府和社会投资者对铁路运营及调度指挥的控制、管理水平有限,所以将地方铁路、合资铁路的运营管理全部集中交由铁路总公司,并纳入国家铁路的调度指挥范围,其调度指挥均采用全路统一调度指挥的模式,通过设置分级调度指挥机构进行统一指挥。铁路运输调度集中统一指挥的优点有:第一,统一的调度着眼于全局,可从全局层面上配置运输资源、发挥路网整体效益;第二,统一的调度能均衡地组织路网客货运输,合理地协调、平衡运输能力和运输需求的矛盾。
2.2 独立调度指挥
独立调度指挥模式是指不同路权的线路由不同的运营主体运营,采用不同的调度指挥系统行使调度指挥权力。整个路网由多个功能完善的调度指挥机构进行集中调度指挥,各调度指挥机构之间的权限和范围不交叉,且无上级调度指挥部口进行统一调度指挥管理。独立的调度指挥模式优点有:一是有利于保证产运合一,充分保证运营主体的自主权;二是能够充分结合市场需求,灵活调整运输组织模式和调度指挥方法;三是有利于形成独立的企业文化和运输品牌,提高运输市场竞争力;四是调度指挥系统结构相对简单,调度工作强度和难度较小,调度指挥的安全性和效率高;五是应急调度组织难度小,反应迅速。
2.3 混合调度指挥
混合调度指挥模式是指整个路网由多个调度机构进行调度指挥,且在部分线路上的调度指挥权限和范围有所交叉,其调度指挥功能具备统一调度指挥和独立调度指挥的特点。该模式可采用委托或自身成立调度指挥机构来建立。混合调度指挥模式的优点有:第一,能够很好地适应企业分期建设的要求,为初期调度指挥系统的建立形成基础,保证建设和运营的同步进行;第二,有利于线路间和路网之间的衔接,运营主体间组织跨线运输难度小;第三,有利于减轻自主调度的压力,有效弥补初期自主调度能力不足的缺陷。对于一些初期建成的铁路,运营主体由于调度指挥经验缺乏,且调度技术、设施设备、人员水平等不足,不具备对现有铁路进行调度指挥的能力,这种情况下宜采取混合的调度指挥模式;由于某些线路在地域上较为分散,不能纳入管内成网运营,混合调度指挥模式较为可行。
结束语
总而言之,铁路运输调度指挥对于铁路日常运输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铁路事业的不断发展,铁路运营模式的不断改革,调度指挥的模式也要随之改变。对于多运营主体共存的铁路运营模式,应该根据实际运行状况选择适当的调度指挥模式,从而不断提升我国铁路运输的效率与质量。
参考文献
[1] 袁冬冬.多运营主体共存下铁路调度指挥模式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6.
[2] 刘星材,何世伟,黎浩东,蒋健,陈胜波.铁路调度指挥模式创新研究[J].铁道运输与经济,2014,36(12):23-27.
[3] 刘德潮.铁路调度指挥模式创新[J].智能城市,2016,2(12):121.
[关键词]多运营主体;铁路;调度;指挥;模式
中图分类号:S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12-0160-01
引言
对于我国铁路运输而言,目前的调度指挥制度是分级管理制度,铁路总公司是管理的主体,与此同时,还设立了多个分级管理部门调度、指挥各自管辖区域内的铁路。这种模式能够加强铁路的运输能力,提升整个铁路的运输质量与安全。但是,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以及铁路投融资体制的不断改革,逐渐形成了多运营主体共存的运营管理模式,所以调度指挥模式也应当不断创新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
1 多運营主体下的运营特性
1.1 路权属性多样化
多运营主体下的铁路路权是指铁路资产所有权,主要涉及到了铁路资产的经济属性及产权归属。依据铁路建设时期的投资主体的不同,其所有权也不同,通常有独立路权和混合路权。独立路权是指铁路的投资建设由某一个主体承担,铁路的产权完全归这一个投资建设主体所有,路权属性单一且相对独立。混合路权是指铁路的建设不是由一家投资主体出资独立承担完成的,而是由多个投资主体共同承担。这类铁路线路的产权归所有投资者所有,而且具有多重属性。
1.2 线路连接复杂性
由于铁路的成网特性,所以不同路权属性的铁路为了实现互联互通,达到网络化运营的目的,必须在各运营主体之间的线路实现相互衔接。不同运营主体间的线路连接通常有共线连接、共站连接和并站连接三种形式。线路的连接特性会对各运营主体间的联合运输产生重要的影响。
1.3 调度指挥的协调性
铁路运营主体的多元化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跨区域运输生产的难度,特别是在调度指挥方面会造成一些需要协调的难题。各运营主体之间调度指挥的协调一致对顺利组织铁路运输生产至关重要,相互之间在涉及共线、共站、并站区域必须合理的进行调度权限划分、明确权责,双方积极地进行沟通协调才能保证调度指挥的统一性,更好地组织跨区域列车的运行,保证行车安全。在应急指挥方面,在出现危险等非常态情况时,双方要第一时间进行应急指挥,所以共线处双方要提前制定应急指挥预案,保证发生危险时双方能在第一时间进行应急指挥协调。
1.4 运输组织的协作性
运营主体间通常存在联合运输,需要相互配合,其运输组织必然存在交叉,而交叉主要是在共线和共站处的过轨运输。运输组织的协作需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协调:第一,运行方案方面,运营主体间在共线处双方要共同协商运行方案。只有双方共同协调好运行方案,在共线处双方列车才能更安全、准确、便捷地服务于该地区出行或换乘的旅客。第二,共线通过能力方面,由于双方都要在共线处运行旅客列车,所以共线处的运输能力往往比较紧张,如何在共线处能力限制的前提下分配好运输能力,需要双方进行协调。第三,信息传递方面,信息的传递和发布需要双方进行协调,用来发布信息的通信设备制式等方面也要进行协调,保证双方信息沟通顺畅。
2 多运营主体下的调度指挥模式
2.1 统一调度指挥
按照各运营主体线路的路权属性和区域铁路网络化等要求,各运营主体可以将各自管辖的线路集中起来统一管理,联合成立调度指挥中心,对所组成的路网进行统一调度指挥。如目前我国铁路的运营情况,由于地方政府和社会投资者对铁路运营及调度指挥的控制、管理水平有限,所以将地方铁路、合资铁路的运营管理全部集中交由铁路总公司,并纳入国家铁路的调度指挥范围,其调度指挥均采用全路统一调度指挥的模式,通过设置分级调度指挥机构进行统一指挥。铁路运输调度集中统一指挥的优点有:第一,统一的调度着眼于全局,可从全局层面上配置运输资源、发挥路网整体效益;第二,统一的调度能均衡地组织路网客货运输,合理地协调、平衡运输能力和运输需求的矛盾。
2.2 独立调度指挥
独立调度指挥模式是指不同路权的线路由不同的运营主体运营,采用不同的调度指挥系统行使调度指挥权力。整个路网由多个功能完善的调度指挥机构进行集中调度指挥,各调度指挥机构之间的权限和范围不交叉,且无上级调度指挥部口进行统一调度指挥管理。独立的调度指挥模式优点有:一是有利于保证产运合一,充分保证运营主体的自主权;二是能够充分结合市场需求,灵活调整运输组织模式和调度指挥方法;三是有利于形成独立的企业文化和运输品牌,提高运输市场竞争力;四是调度指挥系统结构相对简单,调度工作强度和难度较小,调度指挥的安全性和效率高;五是应急调度组织难度小,反应迅速。
2.3 混合调度指挥
混合调度指挥模式是指整个路网由多个调度机构进行调度指挥,且在部分线路上的调度指挥权限和范围有所交叉,其调度指挥功能具备统一调度指挥和独立调度指挥的特点。该模式可采用委托或自身成立调度指挥机构来建立。混合调度指挥模式的优点有:第一,能够很好地适应企业分期建设的要求,为初期调度指挥系统的建立形成基础,保证建设和运营的同步进行;第二,有利于线路间和路网之间的衔接,运营主体间组织跨线运输难度小;第三,有利于减轻自主调度的压力,有效弥补初期自主调度能力不足的缺陷。对于一些初期建成的铁路,运营主体由于调度指挥经验缺乏,且调度技术、设施设备、人员水平等不足,不具备对现有铁路进行调度指挥的能力,这种情况下宜采取混合的调度指挥模式;由于某些线路在地域上较为分散,不能纳入管内成网运营,混合调度指挥模式较为可行。
结束语
总而言之,铁路运输调度指挥对于铁路日常运输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铁路事业的不断发展,铁路运营模式的不断改革,调度指挥的模式也要随之改变。对于多运营主体共存的铁路运营模式,应该根据实际运行状况选择适当的调度指挥模式,从而不断提升我国铁路运输的效率与质量。
参考文献
[1] 袁冬冬.多运营主体共存下铁路调度指挥模式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6.
[2] 刘星材,何世伟,黎浩东,蒋健,陈胜波.铁路调度指挥模式创新研究[J].铁道运输与经济,2014,36(12):23-27.
[3] 刘德潮.铁路调度指挥模式创新[J].智能城市,2016,2(1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