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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七年级语文上册,选入了现代画家、文学家、美术和音乐教育家、翻译家丰子恺的一篇随笔——《山中避雨》(编者对其有改动)。文章叙述了作者在西湖山中避雨的经历和自己真切地体悟了古语所说“乐以教和”(即音乐的魅力在于教育感化人,使人们和谐相处)的道理。选文第4自然段用了插叙,笔者认为保留此处“插叙”值得商榷。选文第4自然段内容如下(其中方括号内为插叙内容):
我借了胡琴回茶店,两个女孩很欢喜。“你会拉的?你会拉的?”我就拉给她们看。手法虽生,音阶还摸得正。[因为我小时候曾经请我家邻近的柴主人阿庆教过《梅花三弄》,又请对面弄里一个裁缝司务大汉教过胡琴上的工尺。阿庆的教法很特别,他只是拉《梅花三弄》给你听,却不教你工尺的曲谱。他拉得很熟,但他不知工尺。我对他的拉奏望洋兴叹,始终学他不来。后来知道大汉识字,就请教他。他把小工调、正工调的音阶位置写了一张给我,我的胡琴拉奏由此入门。现在所以能够摸出准确的音阶者,一半由于以前略有摸小提琴的经验,一半仍是根基于大汉的教授的。]在山中小茶店里的雨窗下,我用胡琴从容地(因为快了要拉错)拉了种种西洋小曲。两女孩和着歌来喝,好像是西湖上卖唱的。引得三家村里的人都来看。一个女孩唱着《渔光曲》,要我用胡琴去和她。我和着她拉,三家村里的青年们也齐唱起来,一时把这苦雨荒山闹得十分温暖。我曾经吃过七八年音乐教师饭,曾经用钢琴伴奏过混声四部合唱,曾经弹过贝多芬的奏鸣曲,但是,有生以来,没有尝过今日般的音乐的趣味。
插叙是作者在叙述中心事件或主要情节发展过程中,暂时中断所叙线索而插入另一故事片断,以补充交代或说明有关内容。成功的插叙,可以使中心事件或主要情节显得丰满、严密,但用不当则可能造成喧宾夺主。笔者认为上文选段里的插叙没必要保留,理由如下:
一、选文插叙的内容与主旨无多大联系。
此处插叙的内容无非是对此前所述“音阶还摸得正”的解释说明,与文章要表现“乐以教和”的主旨没多大联系。从材料要为中心服务这个观点来看,此处的插叙不能为中心服务,有游离主旨、喧宾夺主之嫌。如果删除插叙内容,那么该段就显得结构更加紧凑、内容更加简练,行文更加与主旨“乐以教和”紧密相连。因而没有必要保留此处插叙。
二、语文教材是学生用来学习语文的例子,不能误导学生。
作为学习语文的例子,选文应有较好的示范性、准确性。从作为教材这个角度看,选文该处插叙的内容也应删除,以免给学生误导:材料可以游离中心。材料不能为中心服务,恰好就是一些学生作文常犯的毛病。因此在选编为教材时就应删除此处插叙。
虽然,《山中避雨》中的插叙并不影响该文闪烁着的真挚之美、清纯之美、绘画之美、音乐之美、深邃之美、和谐之美……丰子恺先生是一位德高望重、博学多才的艺术大师,在漫画、文学、美术、音乐、翻译诸多领域取得了辉煌成就。巴金阅读他的散文“就像见到老朋友一样”;朱自清对其评价“在春天里,他要开辟他的艺术的国土”;郁达夫评其作品:清幽玄妙,细腻深沉,富有哲学味;朱光潜评价:他的胸襟,他的言谈笑貌,待人接物,无一不是艺术的,无一不是至爱深情的流露……
但是,需要说明的两点是:一方面,新一轮课程改革要求我们语文教师不仅仅是教材文本的使用者,而更应该是开发者。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中独具慧眼,扬文本之长,避文本之短,不断完善文本,通过对文本的不断反刍来达到文本、教师、学生之间的真正对话。因此,笔者在此并非要对丰子恺先生的文章吹毛求疵,而是以此抛砖引玉,希望我们语文教师在使用语文教材时,了悟它的权威性、典型性、示范性、准确性外,也应注意甄别教材中某些文本存在的欠缺性。
比如:在上边选文中“两女孩和着歌来唱”的“两”后面没有量词“个”,笔者认为这里应该写作“俩”;又如《木兰诗》中“唧唧复唧唧”的“唧唧”,课文下注解不应解释为“叹息的声音”,因为用“唧唧”来形容人的叹息声显然失当,而解释为“织布机发出的单调声”或“虫子单调的叫声”会更恰当些;又如《伤仲永》中“稍稍宾客其父”的“稍稍”,脚注解释为“纷纷”,辞书上找不到“稍稍”的本义、引伸义、或比喻义有“纷纷”的说法,这里解释为“逐渐”更合适些;再如《三峡》中“林寒涧肃”的“肃”,辞书上找不到“肃”的本义、引伸义、或比喻义有“寂静”的说法,这里解释为“肃杀”更为恰当,而不应像脚注那样解释为“寂静”……不一而足。
既然教材文本中存在诸如此类明显欠妥的地方,那么,我们平时备课就得多长个心眼,下一番功夫,打造好教材文本,化腐朽为神奇,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另一方面,正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我们也应教会学生不能将自己的大脑变成作者思想的跑马场,在文本教学中应做到重视它但不盲从它,以使学生不断习得终身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创新思维能力。
(作者单位:宣威市羊场镇初级中学)
我借了胡琴回茶店,两个女孩很欢喜。“你会拉的?你会拉的?”我就拉给她们看。手法虽生,音阶还摸得正。[因为我小时候曾经请我家邻近的柴主人阿庆教过《梅花三弄》,又请对面弄里一个裁缝司务大汉教过胡琴上的工尺。阿庆的教法很特别,他只是拉《梅花三弄》给你听,却不教你工尺的曲谱。他拉得很熟,但他不知工尺。我对他的拉奏望洋兴叹,始终学他不来。后来知道大汉识字,就请教他。他把小工调、正工调的音阶位置写了一张给我,我的胡琴拉奏由此入门。现在所以能够摸出准确的音阶者,一半由于以前略有摸小提琴的经验,一半仍是根基于大汉的教授的。]在山中小茶店里的雨窗下,我用胡琴从容地(因为快了要拉错)拉了种种西洋小曲。两女孩和着歌来喝,好像是西湖上卖唱的。引得三家村里的人都来看。一个女孩唱着《渔光曲》,要我用胡琴去和她。我和着她拉,三家村里的青年们也齐唱起来,一时把这苦雨荒山闹得十分温暖。我曾经吃过七八年音乐教师饭,曾经用钢琴伴奏过混声四部合唱,曾经弹过贝多芬的奏鸣曲,但是,有生以来,没有尝过今日般的音乐的趣味。
插叙是作者在叙述中心事件或主要情节发展过程中,暂时中断所叙线索而插入另一故事片断,以补充交代或说明有关内容。成功的插叙,可以使中心事件或主要情节显得丰满、严密,但用不当则可能造成喧宾夺主。笔者认为上文选段里的插叙没必要保留,理由如下:
一、选文插叙的内容与主旨无多大联系。
此处插叙的内容无非是对此前所述“音阶还摸得正”的解释说明,与文章要表现“乐以教和”的主旨没多大联系。从材料要为中心服务这个观点来看,此处的插叙不能为中心服务,有游离主旨、喧宾夺主之嫌。如果删除插叙内容,那么该段就显得结构更加紧凑、内容更加简练,行文更加与主旨“乐以教和”紧密相连。因而没有必要保留此处插叙。
二、语文教材是学生用来学习语文的例子,不能误导学生。
作为学习语文的例子,选文应有较好的示范性、准确性。从作为教材这个角度看,选文该处插叙的内容也应删除,以免给学生误导:材料可以游离中心。材料不能为中心服务,恰好就是一些学生作文常犯的毛病。因此在选编为教材时就应删除此处插叙。
虽然,《山中避雨》中的插叙并不影响该文闪烁着的真挚之美、清纯之美、绘画之美、音乐之美、深邃之美、和谐之美……丰子恺先生是一位德高望重、博学多才的艺术大师,在漫画、文学、美术、音乐、翻译诸多领域取得了辉煌成就。巴金阅读他的散文“就像见到老朋友一样”;朱自清对其评价“在春天里,他要开辟他的艺术的国土”;郁达夫评其作品:清幽玄妙,细腻深沉,富有哲学味;朱光潜评价:他的胸襟,他的言谈笑貌,待人接物,无一不是艺术的,无一不是至爱深情的流露……
但是,需要说明的两点是:一方面,新一轮课程改革要求我们语文教师不仅仅是教材文本的使用者,而更应该是开发者。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中独具慧眼,扬文本之长,避文本之短,不断完善文本,通过对文本的不断反刍来达到文本、教师、学生之间的真正对话。因此,笔者在此并非要对丰子恺先生的文章吹毛求疵,而是以此抛砖引玉,希望我们语文教师在使用语文教材时,了悟它的权威性、典型性、示范性、准确性外,也应注意甄别教材中某些文本存在的欠缺性。
比如:在上边选文中“两女孩和着歌来唱”的“两”后面没有量词“个”,笔者认为这里应该写作“俩”;又如《木兰诗》中“唧唧复唧唧”的“唧唧”,课文下注解不应解释为“叹息的声音”,因为用“唧唧”来形容人的叹息声显然失当,而解释为“织布机发出的单调声”或“虫子单调的叫声”会更恰当些;又如《伤仲永》中“稍稍宾客其父”的“稍稍”,脚注解释为“纷纷”,辞书上找不到“稍稍”的本义、引伸义、或比喻义有“纷纷”的说法,这里解释为“逐渐”更合适些;再如《三峡》中“林寒涧肃”的“肃”,辞书上找不到“肃”的本义、引伸义、或比喻义有“寂静”的说法,这里解释为“肃杀”更为恰当,而不应像脚注那样解释为“寂静”……不一而足。
既然教材文本中存在诸如此类明显欠妥的地方,那么,我们平时备课就得多长个心眼,下一番功夫,打造好教材文本,化腐朽为神奇,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另一方面,正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我们也应教会学生不能将自己的大脑变成作者思想的跑马场,在文本教学中应做到重视它但不盲从它,以使学生不断习得终身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创新思维能力。
(作者单位:宣威市羊场镇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