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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随着社科研究事业的蓬勃发展,人们对于社科成果的评估工作越来越重视。但过去的评估方法,一般是由专家、学者个人或者是由专家、学者组成的评估小组将成果审阅后,写出鉴定意见。这种方法的缺陷是,绝大多数的鉴定意见对成果内容只做大概肯定与否定的描述,没有精确的质、量鉴定,不仅对社科成果的评估造成不确定的后果,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某些社科成果价值的实现,甚至挫伤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妨碍社科事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要对社科成果做出科学的评估,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从社科成果自身的结构特点入手,即从社科成果的基础信息要素——概念及其逻辑形式——判断、推理的结构形式(即概念链结构形式)入手,用成果中的有效概念(其定义在后文介绍)建构起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