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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对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和财政监管的含义分别作了简要介绍,对会计集中核算中的财政监管问题进行了全面剖析,在此基础上对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后加强财政监管的措施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
关键词:乡镇会计 集中核算 财政监管
一、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和财政监管的含义
乡镇会计集中核算的目标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基础是资金的集中,手段是对资金统一核算,基本职能是维持被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以及财务自主权不变,通过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等职能进行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同时行驶对财政资金收支情况的监督职能。
财政监管是有关职能部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对政府部门的财政收支过程所实施的管理与监督,即对政府部门财政方面的约束和规范。
二、会计集中核算中的财政监管问题
(一)会计监督力度减弱
乡镇会计实施集中核算的过程中因原属村委会工作范畴的会计核算被会计核算中心代理,村委会内部的会计人员仅负责出纳与报账,这就造成会计核算中心对村委会的经济业务以旁观的角度和立场进行核算,不能全方位地监督村委会的经济活动,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严重脱节,会计监督的力度大大减弱。
(二)票据的合理性和真实性难以把控
因会计核算中心无法核实票据产生的经济事由,而只能识别村委会所提供票据的真伪,加之有些单位为谋求更大的经济利益,蓄意增加开支,票真事假的现象大量存在,而会计中心并不能参与到村委会的具体经济活动中,财政监管存在漏洞,给会计核算中心对票据真实性及合理性的判别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三)控制财政支出合理性的难度增大
在对乡镇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之后,其各项支出的审批与拨付都必须严格遵照预算指标执行,但实际工作中,会计核算中心仅是对报账的手续和程序加以审查,虽然有效控制了不合理奖金和福利的发放,但对各项支出与预算指标的相符度以及资金的使用成效却难以有效控制。比如,不能准确掌握办公用品的购置费、维修费以及会务费等项支出是否合理,查实难度很大。特别是对于专项资金,因不能对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督和控制,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与预期目标相差甚远。
三、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后加强财政监管的措施探讨
(一)加强对村集体的财务预算管理力度
建立对村集体的财务支出的管理约束机制,使村集体财务的预算和决算实现有计划的管理,可以逐步扭转盲目开支及开支过大的现状。年初之时就对村集体的财务计划进行详细编制,经村民集体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有关管理部门审核并备案。特别的,对于用于村集体管理的费用支出要进行限额管理,所制定的限额标准的范围同时上报同一管理部门审查。在村集体财务计划的执行当中,如果出现计划项目更改、指标突破及计划外的项目开支时需报备案部门进行审查并接受其监督。最后,在年终之时对财务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归整,并将总结出的执行结果和年初制定的财务计划加以对比分析,查找差距和原因,在来年财务计划编制时合理调整和纠偏。
(二)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监管
会计核算中心要认真履行其会计监督的职能,加大对村一级财政支出的监督管理力度。第一,从严监管票据的合理性及真实性,认真审查每项支出的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规范,资料是否完整,从源头上对虚假支出进行有效遏制。比如,在会议费用的报销和支付过程中,村委会须提供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后勤保障等必备的详细信息,最大程度地保障会议费用支出的合理性与真实性。第二,对大额支出费用要进行过程跟踪监督,以保证账实相符。比如,对大宗办公用品、公用设施的购置费及维修费等审核时,要核对实物资产、与产品供应商进行核实、与实施维修的施工单位进行核实。第三,对公益性的固定资产(比如建桥修路、公用的健身器材以及老人协会的活动中心等)加强监管。成立有关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及决策,对财政拨款、专项资金、村民集资等各渠道来源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深入、细致、全面的监管,梳理各笔财政支出中所包含的资金来源种类及对应数额,规范账务管理,确保账目支出全面、清晰。
(三)加大对“三资”的管理力度
“三资”即资金、资产和资源。一些村镇中存在着“三资”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有效防止集体资产莫名流失,第一要健全“三资”的管理制度,使权力在制度的约束和规范下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各项决策决议符合程序和规定,尊重民意,避免独断专行;第二要加强对“三资”的监督管理力度,重大事项、重大工程及重大决策要在村民集体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才能实施,对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的盘点清查,核对村级资产变动情况入账核算是否及时,固定资产的总账和明细账与村委会备查的资产账目是否相符,以此增大审计监督的力度。第三,严格“三资”管理工作的考核。把对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工作成果纳入到乡镇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中,使其和村、镇干部及领导的政绩直接挂钩,加强责任追究,促使领导干部提高对“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落实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集体资产的效益。
四、结束语
综上,认清乡镇会计集中核算中财政监管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强对村集体财务预算的管理力度,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监管,加大对“三资”的管理力度等针对性措施,切实发挥财政监管的效能,才能不断提高财务工作的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参考文献:
[1]卢景斌.乡镇会计集中核算与财政监管[J].商业经济,2011,(12):101-102
[2]商瑞平.试析乡镇会计的集中支付核算与财政监管[J].现代商业,2012,(6):202
[3]陈庆新.探究乡镇跨级集中核算后的财政监管[J].财经界,2014,(1):177
关键词:乡镇会计 集中核算 财政监管
一、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和财政监管的含义
乡镇会计集中核算的目标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基础是资金的集中,手段是对资金统一核算,基本职能是维持被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以及财务自主权不变,通过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等职能进行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同时行驶对财政资金收支情况的监督职能。
财政监管是有关职能部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对政府部门的财政收支过程所实施的管理与监督,即对政府部门财政方面的约束和规范。
二、会计集中核算中的财政监管问题
(一)会计监督力度减弱
乡镇会计实施集中核算的过程中因原属村委会工作范畴的会计核算被会计核算中心代理,村委会内部的会计人员仅负责出纳与报账,这就造成会计核算中心对村委会的经济业务以旁观的角度和立场进行核算,不能全方位地监督村委会的经济活动,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严重脱节,会计监督的力度大大减弱。
(二)票据的合理性和真实性难以把控
因会计核算中心无法核实票据产生的经济事由,而只能识别村委会所提供票据的真伪,加之有些单位为谋求更大的经济利益,蓄意增加开支,票真事假的现象大量存在,而会计中心并不能参与到村委会的具体经济活动中,财政监管存在漏洞,给会计核算中心对票据真实性及合理性的判别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三)控制财政支出合理性的难度增大
在对乡镇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之后,其各项支出的审批与拨付都必须严格遵照预算指标执行,但实际工作中,会计核算中心仅是对报账的手续和程序加以审查,虽然有效控制了不合理奖金和福利的发放,但对各项支出与预算指标的相符度以及资金的使用成效却难以有效控制。比如,不能准确掌握办公用品的购置费、维修费以及会务费等项支出是否合理,查实难度很大。特别是对于专项资金,因不能对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督和控制,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与预期目标相差甚远。
三、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后加强财政监管的措施探讨
(一)加强对村集体的财务预算管理力度
建立对村集体的财务支出的管理约束机制,使村集体财务的预算和决算实现有计划的管理,可以逐步扭转盲目开支及开支过大的现状。年初之时就对村集体的财务计划进行详细编制,经村民集体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有关管理部门审核并备案。特别的,对于用于村集体管理的费用支出要进行限额管理,所制定的限额标准的范围同时上报同一管理部门审查。在村集体财务计划的执行当中,如果出现计划项目更改、指标突破及计划外的项目开支时需报备案部门进行审查并接受其监督。最后,在年终之时对财务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归整,并将总结出的执行结果和年初制定的财务计划加以对比分析,查找差距和原因,在来年财务计划编制时合理调整和纠偏。
(二)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监管
会计核算中心要认真履行其会计监督的职能,加大对村一级财政支出的监督管理力度。第一,从严监管票据的合理性及真实性,认真审查每项支出的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规范,资料是否完整,从源头上对虚假支出进行有效遏制。比如,在会议费用的报销和支付过程中,村委会须提供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后勤保障等必备的详细信息,最大程度地保障会议费用支出的合理性与真实性。第二,对大额支出费用要进行过程跟踪监督,以保证账实相符。比如,对大宗办公用品、公用设施的购置费及维修费等审核时,要核对实物资产、与产品供应商进行核实、与实施维修的施工单位进行核实。第三,对公益性的固定资产(比如建桥修路、公用的健身器材以及老人协会的活动中心等)加强监管。成立有关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及决策,对财政拨款、专项资金、村民集资等各渠道来源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深入、细致、全面的监管,梳理各笔财政支出中所包含的资金来源种类及对应数额,规范账务管理,确保账目支出全面、清晰。
(三)加大对“三资”的管理力度
“三资”即资金、资产和资源。一些村镇中存在着“三资”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有效防止集体资产莫名流失,第一要健全“三资”的管理制度,使权力在制度的约束和规范下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各项决策决议符合程序和规定,尊重民意,避免独断专行;第二要加强对“三资”的监督管理力度,重大事项、重大工程及重大决策要在村民集体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才能实施,对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的盘点清查,核对村级资产变动情况入账核算是否及时,固定资产的总账和明细账与村委会备查的资产账目是否相符,以此增大审计监督的力度。第三,严格“三资”管理工作的考核。把对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工作成果纳入到乡镇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中,使其和村、镇干部及领导的政绩直接挂钩,加强责任追究,促使领导干部提高对“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落实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集体资产的效益。
四、结束语
综上,认清乡镇会计集中核算中财政监管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强对村集体财务预算的管理力度,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监管,加大对“三资”的管理力度等针对性措施,切实发挥财政监管的效能,才能不断提高财务工作的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参考文献:
[1]卢景斌.乡镇会计集中核算与财政监管[J].商业经济,2011,(12):101-102
[2]商瑞平.试析乡镇会计的集中支付核算与财政监管[J].现代商业,2012,(6):202
[3]陈庆新.探究乡镇跨级集中核算后的财政监管[J].财经界,2014,(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