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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的本义是听到。《说文》:“闻,知闻也。从耳门声。”《孟子•梁惠王上》:“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成语有“听而不闻”。其对象是声音。引申为嗅到,其对象是气味。上古“闻”没有“用鼻子辨别气味”(即“用鼻子嗅”)一义。上古用鼻子辨别气味用“嗅”。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下》:“植橘柚者,食之则甘,嗅之则香。”中古始产生“嗅”义,如《孔子家语》:“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在中古汉语里,“闻”进入句子,有时意义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兼有“听到”和“嗅到”两个意义,后面带两个意义分别与“听”和“嗅”相应的词语做宾语,这是汉语词义和语法发展史上极为罕见的现象。如《太平广记》卷九十《异僧•杯渡》:“入山采薪,见有人于路。灵期乃将数人随路告乞。行千余里,闻磬声香烟,于是共称佛礼拜。”对此王汝涛主编《太平广记选续》注曰:“这一句有些语病,听到的是钟声,见到的是香烟(或嗅到了香烟味),香字上加一个见字才好。”初看这一条注,我也有同感,认为此“闻”能跟“磬声”相搭配,不能跟“香烟”相搭配。但后来又看到了另一条类似的材料:《太平广记》卷六十一《女仙•成公智琼》“当神女之来,咸闻香熏之气,言语之声”,才知道这原来是一个大发现,隋唐之际“闻”大概就有这么一种一身两义的用法。上两句中“闻”的用法可以图解为:
“闻”的这种用法到底沿续了多久不清楚。别的及物动词没有如“闻”这种听、嗅畛域分明而耳鼻感官又易于齐动的词义特点,是否就没有这种用法呢?据笔者所知,“种(種)”字也有这种用法。
“种”字大别为栽种和种子二义。前者如《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东西植松柏,左右种梧桐。”后者如晋张华《博物志》:“张骞使西域,乃得胡桃种。”栽种义又引申出养育义,如“种鱼”。唐陆龟蒙有《种鱼》诗,皮日休也有《种鱼》诗:“借问两绶人,谁知种鱼利?”苏轼《雨晴后步至四望亭下鱼池上,遂至乾明寺前东冈上归》(其一):“高亭废已久,下有种鱼塘。”明宋濂《王冕传》:“引水为池,种鱼千余头。”
不但鱼可种,连牛羊也可种。北齐高昂《征行》诗:“垄种千口牛,泉连百壶酒。”明周婴《卮林》卷五云:“《太平广记》引《谈薮》此诗作‘陇种千口羊’。《诗记》及《诗所》乃云‘千口牛’,误也。”明孙能傅《剡溪漫笔》载,楚石埼禅师《漠北怀古》诗:“自言羊可种,不信蚕成丝。”这些“种”都是“养”之意。
不但羊可种,子孙亦可种。韩愈《祭鳄鱼文》:“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这“种”是养育、繁殖之义。
“种”有栽种义,又有养义。栽种义是中心义,是强势义项,“养”义是弱势义项,且有被曲解的可能,故后来“种鱼”、“种羊”之说逐渐不用,而用“养”字来表示。“种”字专用于植物类,如种花、种柳、种荷等等,“养”字专用于动物类,如养鱼、养鹿、养羊、养牛、养马、养猪、养兔等等,二者分工明确。白居易有一首诗,题为《草堂前新开一池,养鱼种荷,日有幽趣》,鱼用“养”,荷用“种”,各适其宜。但“种鱼”被“养鱼”取代之后,并非禁绝不用,有时还会出现在某些文人的笔下,甚至还会以一词两义进入句子。如苏轼《次韵送张山人归彭城》诗:“何时五湖从范蠡,种鱼万尾橘千头?”句中“种”带有“鱼”和“橘”两个词语作宾语,前词对应养殖义,后一词对应种植义。
“种”的养义,新旧《辞源》、《辞海》均未收,上溯清《康熙字典》、明《正字通》、宋《广韵》《集韵》,亦不录。这情况说明,“种”的养义已经完全退出了历史舞台。今人遇到“种鱼”,大概都会认为是用错了。我国现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语文课本第一册有《小猫种鱼》一文,就反映了这种认识。该文讲一只小猫看见农民于春天把玉米、花生种在地里,到秋天得到很好的收成,于是它也把小鱼种在地里,结果小猫的希望落空了。小猫错就错在不理解“种”字意义。“把植物的种子或秧苗埋入土中使它生长。”(《辞海》)鱼不是种子或秧苗,埋入土中,自然不能存活。
2004年10月某日《参考消息》刊登了一篇《海洋“种鱼”》的文章,说的是海洋鱼类的养殖问题,题中的“种”字是加引号的。这引起我的思考:“种”的养义早已不用,则今天“种鱼”一语无论在口头上还是在书面语中应该都不易流行,但如果海洋鱼类养殖得到大规模的开发利用,则“种鱼”一语在书面语中出现的机会将会日渐增多,因为它给人们带来一种新鲜感。近年来“种鱼”一语数见诸报章,就是这种趋向的表现。
古代汉语中究竟有多少及物动词有类似“闻”、“种”的这种用法,各有什么特点,这个问题还有继续探讨的必要。
(福建师大文学院福州350007)
“闻”的这种用法到底沿续了多久不清楚。别的及物动词没有如“闻”这种听、嗅畛域分明而耳鼻感官又易于齐动的词义特点,是否就没有这种用法呢?据笔者所知,“种(種)”字也有这种用法。
“种”字大别为栽种和种子二义。前者如《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东西植松柏,左右种梧桐。”后者如晋张华《博物志》:“张骞使西域,乃得胡桃种。”栽种义又引申出养育义,如“种鱼”。唐陆龟蒙有《种鱼》诗,皮日休也有《种鱼》诗:“借问两绶人,谁知种鱼利?”苏轼《雨晴后步至四望亭下鱼池上,遂至乾明寺前东冈上归》(其一):“高亭废已久,下有种鱼塘。”明宋濂《王冕传》:“引水为池,种鱼千余头。”
不但鱼可种,连牛羊也可种。北齐高昂《征行》诗:“垄种千口牛,泉连百壶酒。”明周婴《卮林》卷五云:“《太平广记》引《谈薮》此诗作‘陇种千口羊’。《诗记》及《诗所》乃云‘千口牛’,误也。”明孙能傅《剡溪漫笔》载,楚石埼禅师《漠北怀古》诗:“自言羊可种,不信蚕成丝。”这些“种”都是“养”之意。
不但羊可种,子孙亦可种。韩愈《祭鳄鱼文》:“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这“种”是养育、繁殖之义。
“种”有栽种义,又有养义。栽种义是中心义,是强势义项,“养”义是弱势义项,且有被曲解的可能,故后来“种鱼”、“种羊”之说逐渐不用,而用“养”字来表示。“种”字专用于植物类,如种花、种柳、种荷等等,“养”字专用于动物类,如养鱼、养鹿、养羊、养牛、养马、养猪、养兔等等,二者分工明确。白居易有一首诗,题为《草堂前新开一池,养鱼种荷,日有幽趣》,鱼用“养”,荷用“种”,各适其宜。但“种鱼”被“养鱼”取代之后,并非禁绝不用,有时还会出现在某些文人的笔下,甚至还会以一词两义进入句子。如苏轼《次韵送张山人归彭城》诗:“何时五湖从范蠡,种鱼万尾橘千头?”句中“种”带有“鱼”和“橘”两个词语作宾语,前词对应养殖义,后一词对应种植义。
“种”的养义,新旧《辞源》、《辞海》均未收,上溯清《康熙字典》、明《正字通》、宋《广韵》《集韵》,亦不录。这情况说明,“种”的养义已经完全退出了历史舞台。今人遇到“种鱼”,大概都会认为是用错了。我国现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语文课本第一册有《小猫种鱼》一文,就反映了这种认识。该文讲一只小猫看见农民于春天把玉米、花生种在地里,到秋天得到很好的收成,于是它也把小鱼种在地里,结果小猫的希望落空了。小猫错就错在不理解“种”字意义。“把植物的种子或秧苗埋入土中使它生长。”(《辞海》)鱼不是种子或秧苗,埋入土中,自然不能存活。
2004年10月某日《参考消息》刊登了一篇《海洋“种鱼”》的文章,说的是海洋鱼类的养殖问题,题中的“种”字是加引号的。这引起我的思考:“种”的养义早已不用,则今天“种鱼”一语无论在口头上还是在书面语中应该都不易流行,但如果海洋鱼类养殖得到大规模的开发利用,则“种鱼”一语在书面语中出现的机会将会日渐增多,因为它给人们带来一种新鲜感。近年来“种鱼”一语数见诸报章,就是这种趋向的表现。
古代汉语中究竟有多少及物动词有类似“闻”、“种”的这种用法,各有什么特点,这个问题还有继续探讨的必要。
(福建师大文学院福州3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