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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农业部、监察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下发《2009年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工商、发改委、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农村市场秩序,严厉惩治坑农害农行为,切实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