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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与妻子都是年过六旬的老人了,儿女们又长期在外面打工,家里只剩下我们祖孙四人,老的老,小的小,已无力再耕种责任田了,于是我们就在自家承包的6亩责任田里种上了小树苗。这事被村委会知道后,说在可耕地上不能种树,要求我们复耕种庄稼,如果不复耕就要收回该承包地,重新发包给有能力耕种的村民。请问,我们可以在自家的责任田里种树吗?如果不能种树,我们又无力耕种,我们将如何保存承包地呢?
读者 耿老耕
耿老耕读者:
植树造林没有错,但也要看树种在什么地方,如果是种在荒山坡或滩涂上,那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如果把树种在可耕地上,那是不行的。因为我国人口多,土地少,珍惜、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同时,该法第36条还作了更加严格、更加明确的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严禁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由此可见,《土地管理法》已明令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即可耕地)种树,就是连果树也不能种。所以,村委会要求你们复耕是正确的。
可耕地不仅不能种树,更不能抛荒。《土地管理法》第37条又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据此,鉴于你们家的实际情况,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第32条的有关规定。你们可采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办法来解决目前的困难。即可以把你们家所承包的耕地有偿或无偿的转包或出租给有能力耕种的村民耕种(但应报发包方备案),这样既保存了你们家对土地的承包权,又照常发挥了该耕地的应有作用和效益,这也是目前许多像你们家这样的农户所采取的一项“良策”。
341000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法院 叶和礼 连永燕
我与妻子都是年过六旬的老人了,儿女们又长期在外面打工,家里只剩下我们祖孙四人,老的老,小的小,已无力再耕种责任田了,于是我们就在自家承包的6亩责任田里种上了小树苗。这事被村委会知道后,说在可耕地上不能种树,要求我们复耕种庄稼,如果不复耕就要收回该承包地,重新发包给有能力耕种的村民。请问,我们可以在自家的责任田里种树吗?如果不能种树,我们又无力耕种,我们将如何保存承包地呢?
读者 耿老耕
耿老耕读者:
植树造林没有错,但也要看树种在什么地方,如果是种在荒山坡或滩涂上,那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如果把树种在可耕地上,那是不行的。因为我国人口多,土地少,珍惜、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同时,该法第36条还作了更加严格、更加明确的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严禁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由此可见,《土地管理法》已明令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即可耕地)种树,就是连果树也不能种。所以,村委会要求你们复耕是正确的。
可耕地不仅不能种树,更不能抛荒。《土地管理法》第37条又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据此,鉴于你们家的实际情况,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第32条的有关规定。你们可采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办法来解决目前的困难。即可以把你们家所承包的耕地有偿或无偿的转包或出租给有能力耕种的村民耕种(但应报发包方备案),这样既保存了你们家对土地的承包权,又照常发挥了该耕地的应有作用和效益,这也是目前许多像你们家这样的农户所采取的一项“良策”。
341000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法院 叶和礼 连永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