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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进一步健全法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轨道。”胡锦涛总书记也指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法制化,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我们端正党风和加强廉政建设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