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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35-0297-01
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世界各国非常关注的问题,在中国,从2013年起,老年人口增长达到新的峰值,老年人口数量已冲破2亿大关。人口老龄化的问题越来越成为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随之带来的养老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能否顺利解决好养老的问题,决定一个国家社会和经济环境的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养老政策发展存在着很大阻力,我国政府在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上表现非常积极,一直在做着不懈的努力。并且,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等方面都得到长足发展,为我国进行养老政策创新提供了有力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养老政策的创新发展空间仍然很大。
养老政策创新过程是多主体共同协同参与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民众共同协同,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从政策理念、政策体系、政策主体多方面进行探索,确立养老政策创新主方向,结合社会发展和大众需求,构建新型养老政策体系。
政策行为的主体是多元化的,整个政策过程是一套互动、联系的过程,需要多主体之间的配合,共同协作来进行的,这样才能做到政策有源头、有去向。单独依靠政府单方面的制定,而忽略政策实施和运行层面的问题会导致政策制定盲目不切实际的问题。因此,从养老问题的产生到政策制定出台再到执行,整个过程中,多主体间必须通力合作,并且充分激发多元开放的新主体动力,既能保证政策的制定有效性,又能提高政策执行的效率。单独依靠政府的时代已经过去,个人、社会自组织在内的社会力量应该成为养老政策创新的主要力量,扮演重要角色。当今时代发展的主题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养老事业也是如此,社会的力量不容小视。加大个人、社会自组织等社会力量在养老问题的作用,不仅要加大对该领域的政策倾向、资金投入、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更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政策制定议程的环节中来,从养老问题的利益主体身份出发,积极参与问题的讨论、对策的选择等过程中去。充分发展社会各方力量在养老政策创新中的作用是适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更多主体的参与,能够为养老问题的解决提供新的思路,提供新的路径。
1、充分发挥社会自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社会自组织就是指自发成立、自主发展、自行动作,具有一定规模的,以民间组织形式存在,逐步从无序走向有序的社会组织。在养老政策创新活动中,民间自发成立形成养老相关社会自组织,再由政府授权委托来从事养老服务的相关事宜。在养老政策创新初期政府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的“大包大攬”,不仅在政策制度层面脱离了受众,而且执行中的不切实际也表现的非常明显。社会自组织的参与能有效解决传统政策制定程序带来的问题。第一,养老服务社会自组织在其建立之初的根本目的就是解决养老问题,从出发点来看,它来源于社会,发展取决于参与其中的社会成员自主决定,不受政府的制约,在决策过程中更贴近服务受众。它只作为政府与社会的桥梁和纽带,受政府委托来从事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管理。政策制定必须是来源于社会、回归于社会的,因此在政策制定方面,有社会自组织参与的政策制定,政策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会更高。第二,从服务资金的筹集来看,社会自组织的资金来源更广,在提供养老服务时,资源的整合利用至关重要,政府在养老服务提供过程中局限性较强,资源的利用也远不如社会组织。由于社会自组织是独立于政府和社区的独立民间组织,它既具备政府管理的有序性,能克服社区自治中的无序和自发性。第三,社会自组织由受众自发形成,不具有政治色彩,在面临利益冲突等方面的问题时,能够有效的化解冲突,整合各方利益,维持社会稳定,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因此,在养老服务中,加强社会自组织这一新型主体的应用有着重要的意义。社会自组织参与养老政策创新贯穿于政策制定到政策实施的各个环节,作为中间第三人连接政府与政策受众。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政府依托社会自组织,集思广益,制定有效合理的政策;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政府一方面起监督、引导作用,另一方面借助社会自组织的力量降低政策执行难度,提高政策执行效率。社会自组织的参与,还能有效加大公众的参与度,特别是老年人群作为养老政策的直接受益者,可以借助社会自组织参与到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对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议,监督养老服务的实施环节。
2、统筹养老人力资源管理
在养老政策的实施环节,最重要的是实施者能否从政策本身出发,不折不扣的体现政策制定的精神。任何一个政策执行主体除了资金投入等物质资源的投入外,对于主体内部的服务人员、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都必須严格对待。当前,社区养老作为新型的养老模式的主流,社区养老机构需要组建一批具有科学管理知识水平、高标准服务水平、高职业道德水准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首先,由于养老服务面向的是广大老年群体,对于养老护理人员,对其要求必须做到标准化,制定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水平,获取专业的执业资格,采取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并且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同时,对于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心理素质,职业道德等方面要求也必须严格。其次,对于养老服务管理人员的任用也必须严格要求。养老服务的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科学的管理理论,了解养老政策细节,把握养老政策精神。完善岗前培训制度,深入到养老服务管理活动中,将管理理论与养老服务细节紧密结合。培养新型养老服务管理人才的同时,在老年群体中聘请一批具备管理能力的老干部,参与到养老服务管理工作中去。第三,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积极引导年轻人参与到社区养老服务中去,壮大各类志愿者队伍。积极组织年轻志愿者深入养老机构,定期定点组织帮扶活动。最后,建立健全老年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充分调动老年人从事自身力所能及的社会工作,提高自我管理水平,减轻养老服务负担,引导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缓解老年人心理上的孤独感。
3、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在养老服务中的参与
科学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同样应该作为新型主体加入到养老服务中。高新技术的运用能够有效缓解养老服务领域的压力,提高养老政策创新执行的效率。政府应该鼓励引导高新技术产业涉足养老服务领域,有针对性的开发老年服务产品。比如,将“云技术”应用到人口老龄化的统计和监测中,能够更加精准的反应当前人口老龄化的状态,为政府制定相关政府服务;人工智能在养老医疗服务中的应用,能从根本上缓解养老服务人力不足的问题。高新技术产业的参与,将会给养老服务产业带来质的改变,为养老政策创新提供新的思路。
老龄化问题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回避的问题,面对人口老龄化形势的日趋严峻,暴露出的养老问题也越来越多,对养老政策创新带来的挑战也越来越大。在未来养老政策方面的改革中,明确政策制定的发展方向,确立科学的政策执行方案,采用现代化的政策辅助手段,对解决养老政策领域的问题至关重要。充分调动社会自组织等主体参与其中,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引导高新产业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技术,保证养老政策体系建设的高效性。
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世界各国非常关注的问题,在中国,从2013年起,老年人口增长达到新的峰值,老年人口数量已冲破2亿大关。人口老龄化的问题越来越成为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随之带来的养老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能否顺利解决好养老的问题,决定一个国家社会和经济环境的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养老政策发展存在着很大阻力,我国政府在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上表现非常积极,一直在做着不懈的努力。并且,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等方面都得到长足发展,为我国进行养老政策创新提供了有力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养老政策的创新发展空间仍然很大。
养老政策创新过程是多主体共同协同参与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民众共同协同,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从政策理念、政策体系、政策主体多方面进行探索,确立养老政策创新主方向,结合社会发展和大众需求,构建新型养老政策体系。
政策行为的主体是多元化的,整个政策过程是一套互动、联系的过程,需要多主体之间的配合,共同协作来进行的,这样才能做到政策有源头、有去向。单独依靠政府单方面的制定,而忽略政策实施和运行层面的问题会导致政策制定盲目不切实际的问题。因此,从养老问题的产生到政策制定出台再到执行,整个过程中,多主体间必须通力合作,并且充分激发多元开放的新主体动力,既能保证政策的制定有效性,又能提高政策执行的效率。单独依靠政府的时代已经过去,个人、社会自组织在内的社会力量应该成为养老政策创新的主要力量,扮演重要角色。当今时代发展的主题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养老事业也是如此,社会的力量不容小视。加大个人、社会自组织等社会力量在养老问题的作用,不仅要加大对该领域的政策倾向、资金投入、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更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政策制定议程的环节中来,从养老问题的利益主体身份出发,积极参与问题的讨论、对策的选择等过程中去。充分发展社会各方力量在养老政策创新中的作用是适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更多主体的参与,能够为养老问题的解决提供新的思路,提供新的路径。
1、充分发挥社会自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社会自组织就是指自发成立、自主发展、自行动作,具有一定规模的,以民间组织形式存在,逐步从无序走向有序的社会组织。在养老政策创新活动中,民间自发成立形成养老相关社会自组织,再由政府授权委托来从事养老服务的相关事宜。在养老政策创新初期政府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的“大包大攬”,不仅在政策制度层面脱离了受众,而且执行中的不切实际也表现的非常明显。社会自组织的参与能有效解决传统政策制定程序带来的问题。第一,养老服务社会自组织在其建立之初的根本目的就是解决养老问题,从出发点来看,它来源于社会,发展取决于参与其中的社会成员自主决定,不受政府的制约,在决策过程中更贴近服务受众。它只作为政府与社会的桥梁和纽带,受政府委托来从事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管理。政策制定必须是来源于社会、回归于社会的,因此在政策制定方面,有社会自组织参与的政策制定,政策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会更高。第二,从服务资金的筹集来看,社会自组织的资金来源更广,在提供养老服务时,资源的整合利用至关重要,政府在养老服务提供过程中局限性较强,资源的利用也远不如社会组织。由于社会自组织是独立于政府和社区的独立民间组织,它既具备政府管理的有序性,能克服社区自治中的无序和自发性。第三,社会自组织由受众自发形成,不具有政治色彩,在面临利益冲突等方面的问题时,能够有效的化解冲突,整合各方利益,维持社会稳定,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因此,在养老服务中,加强社会自组织这一新型主体的应用有着重要的意义。社会自组织参与养老政策创新贯穿于政策制定到政策实施的各个环节,作为中间第三人连接政府与政策受众。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政府依托社会自组织,集思广益,制定有效合理的政策;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政府一方面起监督、引导作用,另一方面借助社会自组织的力量降低政策执行难度,提高政策执行效率。社会自组织的参与,还能有效加大公众的参与度,特别是老年人群作为养老政策的直接受益者,可以借助社会自组织参与到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对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议,监督养老服务的实施环节。
2、统筹养老人力资源管理
在养老政策的实施环节,最重要的是实施者能否从政策本身出发,不折不扣的体现政策制定的精神。任何一个政策执行主体除了资金投入等物质资源的投入外,对于主体内部的服务人员、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都必須严格对待。当前,社区养老作为新型的养老模式的主流,社区养老机构需要组建一批具有科学管理知识水平、高标准服务水平、高职业道德水准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首先,由于养老服务面向的是广大老年群体,对于养老护理人员,对其要求必须做到标准化,制定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水平,获取专业的执业资格,采取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并且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同时,对于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心理素质,职业道德等方面要求也必须严格。其次,对于养老服务管理人员的任用也必须严格要求。养老服务的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科学的管理理论,了解养老政策细节,把握养老政策精神。完善岗前培训制度,深入到养老服务管理活动中,将管理理论与养老服务细节紧密结合。培养新型养老服务管理人才的同时,在老年群体中聘请一批具备管理能力的老干部,参与到养老服务管理工作中去。第三,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积极引导年轻人参与到社区养老服务中去,壮大各类志愿者队伍。积极组织年轻志愿者深入养老机构,定期定点组织帮扶活动。最后,建立健全老年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充分调动老年人从事自身力所能及的社会工作,提高自我管理水平,减轻养老服务负担,引导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缓解老年人心理上的孤独感。
3、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在养老服务中的参与
科学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同样应该作为新型主体加入到养老服务中。高新技术的运用能够有效缓解养老服务领域的压力,提高养老政策创新执行的效率。政府应该鼓励引导高新技术产业涉足养老服务领域,有针对性的开发老年服务产品。比如,将“云技术”应用到人口老龄化的统计和监测中,能够更加精准的反应当前人口老龄化的状态,为政府制定相关政府服务;人工智能在养老医疗服务中的应用,能从根本上缓解养老服务人力不足的问题。高新技术产业的参与,将会给养老服务产业带来质的改变,为养老政策创新提供新的思路。
老龄化问题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回避的问题,面对人口老龄化形势的日趋严峻,暴露出的养老问题也越来越多,对养老政策创新带来的挑战也越来越大。在未来养老政策方面的改革中,明确政策制定的发展方向,确立科学的政策执行方案,采用现代化的政策辅助手段,对解决养老政策领域的问题至关重要。充分调动社会自组织等主体参与其中,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引导高新产业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技术,保证养老政策体系建设的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