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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记者挨打,是在近几年才进入中国公众视野的,从某种角度看,这是中国传媒市场化所产生的一个必然结果。当然,记者被打是传媒市场化伴生的现象,绝不等于说记者被打具有合理性。尤其在转轨过程中的中国,因为法律尚不完备,记者被明目张胆伤害的事例就更容易发生。
从目前看,我国对采访权的法律保护尚存一定缺陷,这样很容易导致记者在一些公共事件面前失语;同时,因为缺乏明确而有效的惩治规定,侵犯记者采访权者将更加有恃无恐。在我国进入更加法制化的今天,这显然是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
从记者的调查中,不难看到,农机所的个别领导法制观念比较淡漠。类似的事,在各地并不鲜见,本刊刊登记者调查,希望各地引以为鉴。
“你就是那位给我们曝光的记者!我正要起诉你!你马上给我滚!”一位女记者被采访对象愤怒的驱赶。女记者温和的向他解释,采访对象一下子从座位上冲过了来,骂道:“……我叫你给我曝光!”并把女记者的手机和笔记本摔了老远,然后一手抓住她的右胳膊,一手攥紧拳头往她头上砸……
这是发生在宿州市农机所三楼办公室的一幕,也是拂晓报记者张某终生难以忘怀的一幕。被打者是宿州市拂晓报社记者张某。打人者叫李万忠,是宿州市农机所的副所长。
他怎么会下手打我呀
7月12日是张某出院的日子,对于病人来说,出院是件高兴的事,但对于张某来说,这本来就是无妄之灾,没什么值得高兴的。但凡看到张某的人,都会对她有一个共同的感觉:秀气、文静、谦和有礼。记者与她谈话时,见她清秀的面庞也掩饰不住满脸的委屈和困惑。在记者与她谈话的过程中,听到她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不明白,我新闻写的很含蓄,我去采访时也始终谦和有礼,他怎么会下手打我呀!”至今她都从心里无法接受这被打的事实。“这件事我至今都没敢跟家里人说,我怕亲朋好友和家里人担心。”她还一再要求记者别写她的全名。从她断断续续的叙述中,记者了解到事情的基本经过:
7月5日下午3:20分左右,拂晓报社记者张某应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调处室主任徐作鹏的邀请,去采访宿州市农机研究所推广站的刘峰经理。这起采访起因于一起农机质量投诉。宿州市 桥区顺河镇某农民在该农机推广站购买了一台小型联合收割机,由于这台机器存在质量问题,该农民投诉到12315。张某了解到这一情况并进行了客观公正的报道。这次采访是打算关注一下这起投诉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张某、实习生顿雯雯和徐作鹏一行3人来到市农机研究所三楼办公室,徐作鹏与李万忠打招呼后介绍了张某,说是拂晓报社某记者。张某主动上前握手致意,但李万忠态度却很恶劣:“你就是那位给我们曝光的记者!我正要起诉你!你马上给我滚!”当时张某很意外,以为他是开玩笑。“我的报道是属实的,如果你觉得有问题欢迎起诉。”当时张某虽然微笑着,但一个女孩子被人家撵滚,心里很不是滋味的。李万中接下来又吼道:“哼!我连你们报社都撵滚!你们租的是我们的房子!”(皖北晨刊租用该所四楼办公)张某对他的出言不逊也没与他计较。
徐作鹏开始与李万中协调解决那起投诉的问题,张某一直坐在椅子上如实地记录他们的谈话。他们争执了一会后,李万忠又把矛头指向6月28日张某写得那篇报道。说道,如果不是记者曝了光,他们就会顺利地解决这起投诉,但现在不解决了。于是张某耐心的解释:一是报道属实,二是没指明他们农机推广站的名称以及代理的品牌。李万忠并没有把张某的解释听进去,他一下子从屋子南边的座位上冲了过来,骂着“……我叫你给我曝光!”把张某手里的手机和采访本摔了老远,然后一手抓住张某的右胳膊,一手攥紧拳头往她头上砸。徐作鹏赶紧站了起来拉他挡他,张某当时就懵了,脑子一片空白,因为她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事,心里毫无防备的意识。虽然有徐作鹏挡着,但她头上、左腮部和右腮部还是挨了几拳头,胳膊也被抓伤了。
殴打的过程中李万忠口里还一直在辱骂,骂得不堪入耳。当时张某心里只想尽快逃离这个是非之地,就说:“把我的手机给我,我走。”他又恶狠狠的道:“……还想讹我的手机呢……把本子给她撕了!撕了!”他让一直在旁边观看的农机推广站的刘峰经理撕她的采访本。还喊道:“妈的……快叫保卫科的过来,给我打!打死这个狗日的!……”张某和顿雯雯赶紧上了四楼,到编辑部向领导汇报。一会儿,徐作鹏和农机研究所的一个工作人员才把手机和采访本给送了上来。但手机已经摔坏了。
从速处理
虽然受到这样的侮辱,张某也只好自认倒霉。但到了晚上的时候,她开始觉得视力模糊、头晕、呕吐、左眼视力模糊。拂晓报社随即向市公安局110报了案,并到南关派出所作了笔录。当天晚上张某就去市立医院做了检查,医生让她第二天做头颅CT检查。7月6日上午,张某在市立医院CT检查的结果是:一闭合性颅脑损伤;二眼部外伤。经专家诊断,张某被打成脑震荡,建议住院治疗。
事情发生后,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极大震动,他们强烈要求惩治凶手,还记者一个安全正常的采访环境。拂晓报社7月6日就与工商局联合起草报告向市委反映。此事引起了宿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7月7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姜元在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从速查处,以挽回影响,保持稳定。随后,宿州市公安局局长江利亚也在报告上批示,由桥区公安分局迅速查处。 桥区公安分局局长李新建当即表示立即查办,并交给南关派出所办理此案。
南关派出所接手此案后,即安排民警专人查办。7月7日下午, 桥区公安局法医鉴定张某为轻微伤。7月11日,打人者李万忠要求行政复议。7月12日下午,市公安局法医鉴定,维持区公安分局的鉴定。7月13日上午,该所民警迅速将此情况向分局领导作了汇报。
这是一个圈套
李万忠:蚌埠人,高级工程师,自毕业后就分到宿州市农机所工作。后来农机所为安排下岗职工成立了宿州市农机经营推广站,一直由李万忠来负责经营。前不久市委组织部来该所考察,正准备提升他为所长。宿州媒体的同行都知道,李万忠曾经对采访他的宿州市电视台的记者很不礼貌。
7月13日下午记者约见了李万忠,虽然事先已经和他说定好了时间和地点,但当到他办公室门口时仍是铁将军把门,按门铃又解释一番后才给放行。见面后李万忠不仅对记者进行了一番盘查,还非要检查记者证和和身份证。当问及打人事件时,他一直矢口否认:“我根本没有打她,拂晓报社是在借机整我。他们和我因租房问题积怨已久,这次我是钻进了他们早就设好的圈套,我才是受害者。”
随后李万忠很激动地向记者说道:“在处理收割机事件时,我们已经和农民达成了协议,现在已过午收季节,厂家已经结帐走了,没办法给他调换一个部件,厂家已经委托我站签协议准备来年给他调换部件,此事我们已经解决了,她怎么还给我们曝光?当我们正想就此事找拂晓报社时,工商局的徐作鹏和拂晓报的两个记者就找来了。当我知道就是那个高一点的女记者给我们曝的光后,我的语气当然是不太友好的。我就对那位记者说:‘就是你曝了我们的光,我们不欢迎你,你走吧。’她却很蛮横的说:‘如果你不服,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我一听就更生气了,于是我就从座位上起来,走到她坐的椅子前想拉她出门,谁知我还没有碰到她,她就骂我耍流氓,并指着我的鼻子说:‘你给我小心点。’还想讹诈我,让我还她手机。事后拂晓报社就借此事大肆宣扬,连市领导都震动了。”
“如果说我对记者不礼貌,我承认,但打人的责任我是不负的,因为我没打。”李万忠认为整件事都是一场阴谋。
从没有遇到这样的事
在李万忠心里,他始终都认为张某给他曝了光,而拂晓报是不能曝光的,尤其该报还是他们的房东。拂晓报社社长陈亚夫对于李万忠积怨已久的说法,感到非常不可思议:“我和李万忠从来没有打过照面,更没有任何来往,连《皖北晨刊》的采编人员都没有一个认识他的。每年农机所的会计都到报社收房租,一年我们分两期按时付一万两千块钱,积怨已久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
“我来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已经6年了,从来没有碰到过类似恶劣的行为。”当时和张某一起去找李万忠的徐作鹏对记者如此感叹,“张记者对李万忠始终谦和有礼,而李万忠好像正在气头上,根本不容她多说什么,就撵她滚。那篇新闻内容里的材料都是我提供的,都是事实。涉及到李万忠推广站的地方,张记者也处理得很隐晦,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李万忠始终不同意签协议,因为他怕明年厂家不来宿州市推销这种产品,损失由推广站承担。我和他就协议问题争执起来,还说他们本打算签的,但现在既然媒体给曝光了,他们就不解决了。当即他又把矛头指向了张记者,再次撵她滚,并从座位上起来去拉她,出手打她,嘴里还说着:‘……我叫你给我曝光!’污言秽语骂得很难听不说,还摔了她的手机和采访本,我赶紧上前去拉挡李万忠,但张记者还是挨了他几拳。”
尽管李万忠始终不承认打人,但所有的证人都证明他打人的事实。张某表示,她相信法律会作出公正的裁判。记者在7月13日下午返回合肥的路上得知, 桥区公安分局于当日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 桥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依据《治安处罚条例》第22条第1项,给予李万忠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责编:程世来)
从目前看,我国对采访权的法律保护尚存一定缺陷,这样很容易导致记者在一些公共事件面前失语;同时,因为缺乏明确而有效的惩治规定,侵犯记者采访权者将更加有恃无恐。在我国进入更加法制化的今天,这显然是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
从记者的调查中,不难看到,农机所的个别领导法制观念比较淡漠。类似的事,在各地并不鲜见,本刊刊登记者调查,希望各地引以为鉴。
“你就是那位给我们曝光的记者!我正要起诉你!你马上给我滚!”一位女记者被采访对象愤怒的驱赶。女记者温和的向他解释,采访对象一下子从座位上冲过了来,骂道:“……我叫你给我曝光!”并把女记者的手机和笔记本摔了老远,然后一手抓住她的右胳膊,一手攥紧拳头往她头上砸……
这是发生在宿州市农机所三楼办公室的一幕,也是拂晓报记者张某终生难以忘怀的一幕。被打者是宿州市拂晓报社记者张某。打人者叫李万忠,是宿州市农机所的副所长。
他怎么会下手打我呀
7月12日是张某出院的日子,对于病人来说,出院是件高兴的事,但对于张某来说,这本来就是无妄之灾,没什么值得高兴的。但凡看到张某的人,都会对她有一个共同的感觉:秀气、文静、谦和有礼。记者与她谈话时,见她清秀的面庞也掩饰不住满脸的委屈和困惑。在记者与她谈话的过程中,听到她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不明白,我新闻写的很含蓄,我去采访时也始终谦和有礼,他怎么会下手打我呀!”至今她都从心里无法接受这被打的事实。“这件事我至今都没敢跟家里人说,我怕亲朋好友和家里人担心。”她还一再要求记者别写她的全名。从她断断续续的叙述中,记者了解到事情的基本经过:
7月5日下午3:20分左右,拂晓报社记者张某应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调处室主任徐作鹏的邀请,去采访宿州市农机研究所推广站的刘峰经理。这起采访起因于一起农机质量投诉。宿州市 桥区顺河镇某农民在该农机推广站购买了一台小型联合收割机,由于这台机器存在质量问题,该农民投诉到12315。张某了解到这一情况并进行了客观公正的报道。这次采访是打算关注一下这起投诉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张某、实习生顿雯雯和徐作鹏一行3人来到市农机研究所三楼办公室,徐作鹏与李万忠打招呼后介绍了张某,说是拂晓报社某记者。张某主动上前握手致意,但李万忠态度却很恶劣:“你就是那位给我们曝光的记者!我正要起诉你!你马上给我滚!”当时张某很意外,以为他是开玩笑。“我的报道是属实的,如果你觉得有问题欢迎起诉。”当时张某虽然微笑着,但一个女孩子被人家撵滚,心里很不是滋味的。李万中接下来又吼道:“哼!我连你们报社都撵滚!你们租的是我们的房子!”(皖北晨刊租用该所四楼办公)张某对他的出言不逊也没与他计较。
徐作鹏开始与李万中协调解决那起投诉的问题,张某一直坐在椅子上如实地记录他们的谈话。他们争执了一会后,李万忠又把矛头指向6月28日张某写得那篇报道。说道,如果不是记者曝了光,他们就会顺利地解决这起投诉,但现在不解决了。于是张某耐心的解释:一是报道属实,二是没指明他们农机推广站的名称以及代理的品牌。李万忠并没有把张某的解释听进去,他一下子从屋子南边的座位上冲了过来,骂着“……我叫你给我曝光!”把张某手里的手机和采访本摔了老远,然后一手抓住张某的右胳膊,一手攥紧拳头往她头上砸。徐作鹏赶紧站了起来拉他挡他,张某当时就懵了,脑子一片空白,因为她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事,心里毫无防备的意识。虽然有徐作鹏挡着,但她头上、左腮部和右腮部还是挨了几拳头,胳膊也被抓伤了。
殴打的过程中李万忠口里还一直在辱骂,骂得不堪入耳。当时张某心里只想尽快逃离这个是非之地,就说:“把我的手机给我,我走。”他又恶狠狠的道:“……还想讹我的手机呢……把本子给她撕了!撕了!”他让一直在旁边观看的农机推广站的刘峰经理撕她的采访本。还喊道:“妈的……快叫保卫科的过来,给我打!打死这个狗日的!……”张某和顿雯雯赶紧上了四楼,到编辑部向领导汇报。一会儿,徐作鹏和农机研究所的一个工作人员才把手机和采访本给送了上来。但手机已经摔坏了。
从速处理
虽然受到这样的侮辱,张某也只好自认倒霉。但到了晚上的时候,她开始觉得视力模糊、头晕、呕吐、左眼视力模糊。拂晓报社随即向市公安局110报了案,并到南关派出所作了笔录。当天晚上张某就去市立医院做了检查,医生让她第二天做头颅CT检查。7月6日上午,张某在市立医院CT检查的结果是:一闭合性颅脑损伤;二眼部外伤。经专家诊断,张某被打成脑震荡,建议住院治疗。
事情发生后,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极大震动,他们强烈要求惩治凶手,还记者一个安全正常的采访环境。拂晓报社7月6日就与工商局联合起草报告向市委反映。此事引起了宿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7月7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姜元在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从速查处,以挽回影响,保持稳定。随后,宿州市公安局局长江利亚也在报告上批示,由桥区公安分局迅速查处。 桥区公安分局局长李新建当即表示立即查办,并交给南关派出所办理此案。
南关派出所接手此案后,即安排民警专人查办。7月7日下午, 桥区公安局法医鉴定张某为轻微伤。7月11日,打人者李万忠要求行政复议。7月12日下午,市公安局法医鉴定,维持区公安分局的鉴定。7月13日上午,该所民警迅速将此情况向分局领导作了汇报。
这是一个圈套
李万忠:蚌埠人,高级工程师,自毕业后就分到宿州市农机所工作。后来农机所为安排下岗职工成立了宿州市农机经营推广站,一直由李万忠来负责经营。前不久市委组织部来该所考察,正准备提升他为所长。宿州媒体的同行都知道,李万忠曾经对采访他的宿州市电视台的记者很不礼貌。
7月13日下午记者约见了李万忠,虽然事先已经和他说定好了时间和地点,但当到他办公室门口时仍是铁将军把门,按门铃又解释一番后才给放行。见面后李万忠不仅对记者进行了一番盘查,还非要检查记者证和和身份证。当问及打人事件时,他一直矢口否认:“我根本没有打她,拂晓报社是在借机整我。他们和我因租房问题积怨已久,这次我是钻进了他们早就设好的圈套,我才是受害者。”
随后李万忠很激动地向记者说道:“在处理收割机事件时,我们已经和农民达成了协议,现在已过午收季节,厂家已经结帐走了,没办法给他调换一个部件,厂家已经委托我站签协议准备来年给他调换部件,此事我们已经解决了,她怎么还给我们曝光?当我们正想就此事找拂晓报社时,工商局的徐作鹏和拂晓报的两个记者就找来了。当我知道就是那个高一点的女记者给我们曝的光后,我的语气当然是不太友好的。我就对那位记者说:‘就是你曝了我们的光,我们不欢迎你,你走吧。’她却很蛮横的说:‘如果你不服,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我一听就更生气了,于是我就从座位上起来,走到她坐的椅子前想拉她出门,谁知我还没有碰到她,她就骂我耍流氓,并指着我的鼻子说:‘你给我小心点。’还想讹诈我,让我还她手机。事后拂晓报社就借此事大肆宣扬,连市领导都震动了。”
“如果说我对记者不礼貌,我承认,但打人的责任我是不负的,因为我没打。”李万忠认为整件事都是一场阴谋。
从没有遇到这样的事
在李万忠心里,他始终都认为张某给他曝了光,而拂晓报是不能曝光的,尤其该报还是他们的房东。拂晓报社社长陈亚夫对于李万忠积怨已久的说法,感到非常不可思议:“我和李万忠从来没有打过照面,更没有任何来往,连《皖北晨刊》的采编人员都没有一个认识他的。每年农机所的会计都到报社收房租,一年我们分两期按时付一万两千块钱,积怨已久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
“我来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已经6年了,从来没有碰到过类似恶劣的行为。”当时和张某一起去找李万忠的徐作鹏对记者如此感叹,“张记者对李万忠始终谦和有礼,而李万忠好像正在气头上,根本不容她多说什么,就撵她滚。那篇新闻内容里的材料都是我提供的,都是事实。涉及到李万忠推广站的地方,张记者也处理得很隐晦,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李万忠始终不同意签协议,因为他怕明年厂家不来宿州市推销这种产品,损失由推广站承担。我和他就协议问题争执起来,还说他们本打算签的,但现在既然媒体给曝光了,他们就不解决了。当即他又把矛头指向了张记者,再次撵她滚,并从座位上起来去拉她,出手打她,嘴里还说着:‘……我叫你给我曝光!’污言秽语骂得很难听不说,还摔了她的手机和采访本,我赶紧上前去拉挡李万忠,但张记者还是挨了他几拳。”
尽管李万忠始终不承认打人,但所有的证人都证明他打人的事实。张某表示,她相信法律会作出公正的裁判。记者在7月13日下午返回合肥的路上得知, 桥区公安分局于当日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 桥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依据《治安处罚条例》第22条第1项,给予李万忠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责编:程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