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法人人格权及其民法保护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redhatpi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人人格权的民法保护是落实人格权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制度,法人的人格权不同于自然人的人格权和法人的财产权.当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条文当中,对于法人的人格权保护过于狭隘,在相关规定当中很大程度上混淆了自然人人格权和法人人格权所存在的差异.这一次,本文在研究的过程当中,将进一步探究我国民法当中关于法人人格权保护的相关规定,以此作为基础来进一步探究法人人格权的民法保护.
其他文献
当前,在我国民法典物权编的制定上,我们应以问题为导向,在现有的物权法基础上,通过小修小改的形式,不断完善民法典物权编.为进一步确定特殊动产物权的变动规则,并处理好物权
作为长期研究中国的资深学者,弗朗索瓦·朱利安在《默化》一书中从哲学和语言两个角度对“默化”观的特殊性进行了深刻分析,指出它为中国文化所推崇,却不可能存在于欧洲思想
21世纪是科技的世纪也是新能源的世纪.如何借助科技发展发展新能源,是新时代发展经济的需求也是立足世界的要求.本文以发展氢气经济为中心介绍和讨论国内外氢气经济发展状况,
在中国,人脸识别技术集中应用在公共安全、信息安全以及商业企业等领域,并在刑事侦查、公共交通、户籍管理以及电子支付等具体事务上发挥重大作用。然而,通过人脸识别技术获得的人的生物识别信息可能会威胁到公民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为了使公众享受人脸识别技术带来的极大便利的同时保障公民的合法人格权益,本文将首先从宪法保护的角度,即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进行讨论,并探讨在《民法典》即将施行的背景下以民法为基础寻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