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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佐拉·尼尔·赫斯顿的《约拿的葫芦蔓》将迁徙作为主题和建构模式描述约翰·巴迪·皮尔森在南部亚拉巴马州和佛罗里达州的旅行。赫斯顿以20世纪早期的非裔美国迁徙为背景,集中阐释了约翰的残忍兽性。他生性愤怒、暴力和玩弄女性,严重阻碍他的自我建构。赫斯顿深刻分析探究约翰不断失败的缘由和迁徙叙事的意识形态城市适应模式,借助于社会文化因素解释黑人移民的困境。
关键词:佐拉·尼尔·赫斯顿 《约拿的葫芦蔓》 迁徙叙事 归宿感 自我建构
佐拉·尼尔·赫斯顿的《约拿的葫芦蔓》将迁徙作为主题和建构模式描述约翰·巴迪·皮尔森在南部亚拉巴马州和佛罗里达州的旅行。
城市适应模式深受社会学芝加哥学派的影响,他们将黑人的贫穷归因于城市贫民窟的环境。许多大迁徙作家,深受20世纪三四十年代社会现实主义作家的影响并没有把北迁看成是重新寻找应许之地,而是作为一种令人沮丧的经历。他们将黑人迁徙者描述为深陷北方受压迫的和无人性的贫民窟里生活的贫穷而迷失的人,他们缺少能在北方城市生存下来的技能、价值观、和民族气节。奥古斯特·威尔逊认为黑人北迁是错误的,号召大迁徙的黑人后裔回到南方去寻找他们的根。从迁徙者寻找自我的视角审视《约拿的葫芦蔓》会对非裔美国小说中大迁徙的观点产生细致入微的影响。赫斯顿避免使小说中的人物听凭环境的摆布,但她并没有将黑人迁徙者的归属感描写成一个简单的问题。约翰·皮尔森一边展示出归属感,一边以他的行为破坏归属感。在《约拿的葫芦蔓》中赫斯顿对归宿感的描写纷繁复杂,使迁徙叙事的观点复杂化。
一、迁徙叙事视角
赫斯顿在《约拿的葫芦蔓》《他们眼望上苍》和剧本《肤色的打击》(1925)中均运用了非裔美国大迁徙的叙事手法。赫斯顿的叙事方式非常多样化,与20世纪初期黑人小说的叙事方式既相同又有别:从南到北的迁徙,在南方内的迁徙,从一个农村地区迁徙到另一个城市地区,开始迁徙和结束迁徙时均回到原点。《约拿的葫芦蔓》中约翰·巴迪·皮尔森在南部的旅行使得北迁模糊不清。
传统的迁徙叙事讲述的是无家可归的农民努力地适应北方城市的生活,而赫斯顿主要讲述南部农村黑人的苦难。《肤色的打击》《约拿的葫芦蔓》和《他们眼望上苍》围绕黑人主人公在南方挣扎着过有意义而充实的生活故事。在《约拿的葫芦蔓》和其他的迁徙叙事作品中,赫斯顿将目光锁定在南部黑人乡民身上。她细致入微地运用大迁徙叙事策略描述约翰·巴迪·皮尔森那些没有事先周密计划的旅行。他的旅行充满了逃离,逃离虐待他的继父,因杀了邻居的猪并拐走别人的妻子逃离法律的制裁等。约翰寻求物资的梦想不断破灭后,转而回顾过去他虐待妻子露西,在她去世才三个月就与海蒂·泰森结婚。对过去的回忆使他质疑与海蒂·泰森的婚姻。
虽然约翰·巴迪·皮尔森从没专门计划目的地,他一旦离开伊顿维尔,就继续向南迁徙。约翰知道“火车道,石砾道,土路,旁路,在南方黑人的心中路路通向北方”,而且他的大部分教民也去了“咆哮轰鸣”的北方工厂,但他还是决定留在南方。随着他继续向南迁徙以逃离法律和贫穷,他越来越肯定南方就是他想要去的地方。然而,他的家人刚到,约翰内心的丑陋就显现出来,破坏了久违的团聚。约翰与山姆·莫斯利的一次争吵唤醒了他,使他明白露西才是他一生要寻求的女人,伊顿维尔是约翰和露西的应许之地。
二、约翰在南迁中自我建构
在《约拿的葫芦蔓》中,赫斯顿以约翰频繁改变住所和工作为例强调黑人移民在南方农村的迁徙和人民熟知的北迁一样意义重大。赫斯顿叙述了约翰从诺塔莎尔加市到伊顿维尔到桑福德到普兰特城的迁徙,他迅速由他继父农场上的农民逐渐转变成非技术劳动者、熟练的木工、市长和受人尊敬的牧师。他的情感极不稳定,由不安分的小伙子,转变为不可靠的丈夫和父亲,经常发怒,施暴和放荡使他失去了物质财富。当约翰放弃了诺塔莎尔加市的种植园生活,到了全黑人小镇伊顿维尔开始全新生活,寻找自我并得到身份认同时,赫斯顿才将社会的政治文化改革融入叙事中。她没有替换向北大迁徙的轨迹,而是从向南迁徙的视角说明个人心理的适应性而不是地理位置使移民有能力适应新生活。
赫斯顿意识到作为移民适应新生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新家满足个人内心的渴望。虽然约翰·皮尔森并没有回到最初的家,他的旅行开始和结束都在南方。他的旅行不同于北迁,他每次迁徙都充满活力。《约拿的葫芦蔓》故事发生在佛罗里达州,“新开发的地区,好时光,赚大笔钱,没有驴子和棉花”,它代表了北迁移民期待获得的自由和更美好的生活。然而,南迁的移民,渴望摆脱白人统治以获得自由,渴望生活在像全黑人自治县伊顿维尔的地方。约翰南迁至伊顿维尔后,并没有看清自己是一个自私,为妻而生,爱施家庭暴力,放荡不羁而自毁的人。随着露西的去世,约翰不断反省自己,每当想起露西临终躺的病榻,约翰就后悔打过她,于是他迁怒于海蒂·泰森来安慰自己,但是他承认此种行为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最后他为露西的墓立碑来解脱反省自己,认识自我,自我发现并悔过自新。
三、约翰渴望自由
约翰在南方成功迁徙至不同目的地主要原因是他能从事各种职业的潜能所致。早在诺塔莎尔加市教会的一次布道会上,约翰“激情向神奇的上帝献颂诗歌”,以至于当场三人在他声音的感召下信主耶稣。一位执事说“那个小伙子内心燃烧着火焰,有着一副好嗓子,咱们让他多布道吧”。当约翰失去了锡安希望教会牧师的职位后,他南迁至普兰特城,再度重拾就业做了木匠,依靠其说服力而衣食无忧。赫斯顿再次强调约翰的能力和技术,而不是外在的环境让他取得巨大成就。
大体上,现实主义小说中的主角行为恶劣,赌博,嫖娼,虐待最亲近的人,犯抢劫,强奸和杀人罪。同样《约拿的葫芦蔓》中约翰也犯了无数罪行,包括盗窃、通奸、攻袭人,这些使他不断逃跑。现实主义小说家指出人物的麻烦事不在个人而在社会文化因素内,诸如种族暴力、法律不公正、政治腐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与社会现实主义作家不同,赫斯顿不认为迁徙者的新家是温暖而舒适的应许之地;相反,她强调个人的心理斗争的重要性。 渴望寻求“更好的自我”使约翰当上了“伊顿维尔的市长,教会的牧师,州协会的协调员”,但当他的嫖娼事件败露后,使他疏远家庭和教会,进而失去一切。“没人推你上山,下山时人人会推你一把。那就是他对人的看法”。只有内心对自由渴望才使约翰踏上寻找自我的旅行。
四、约翰的归属感
约翰追求物质财富和感情的易变表明赫斯顿拒绝将归属感看成是一个简单问题。约翰飘忽不定的归属感反映在他追求物质财富时取得巨大的成功上。虽然他拒绝改变好色的本性和控制自己的暴力行为,他还是听了露西的建议和她的鼓励。约翰的前雇主山姆·莫里斯称他为“妻朔的人”。这个特征体现在约翰先与露西的关系后与萨利的关系上。他依据她们的建议先做了木匠,买了房子,积累了财富。有时,他也自行其是。在离婚听证会上,他拒绝承认白人对黑人的偏见。拒绝在法庭上对海蒂的指控进行抗辩,因为这样做就意味着在大庭广众之下洗黑人的脏衣服。约翰“愤怒地抗击城市对黑人的明显排斥”。约翰无常的归宿感使赫斯顿颠覆了社会现实主义作家的观点,他们认为南方黑人迁徙者无力抵御外在因素,使黑人迁徙者不能在北方城市扎根。赫斯顿对约翰支离破碎的归宿感的描述是将叙事融入非物质的领域。对于她而言,物质财富只有在非物质领域内才有意义。《约拿的葫芦蔓》中的“家”具有多重概念:地理的家、社会的家和个人心理的家。
赫斯顿在《约拿的葫芦蔓》中清楚地解构了大迁徙叙事。她认为扎根南方不一定保证稳定的身份。她强调如情感和思想等非物质更能塑造主人公的生活。约翰失去物质财富后才积累了丰富的感情财富——他的妻子露西,而约翰最终获得了自我身份认同。
参考文献:
[1] Hurston, Nora Neale. “Color Struck: A Play” Fire! 1926:7-14.
[2] Hurston, Nora Neale. Jonah’s Gourd Vine. New York: HarperCollins, 2008.Print
[3] Reich, Steven A. The Great Migration and the Literary Imagination. The Journal of the Historical Society 9.1(2009): 87-128.
[4] 程锡鳞.赫斯顿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5年度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黑人文化语境下的佐拉·尼尔·赫斯顿的《道路上的尘迹》在中国的研究和传播”的研究成果
作 者:董丽敏,内蒙古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副院长。
编 辑:水 涓 E-mail:shuijuan3936@163.com
关键词:佐拉·尼尔·赫斯顿 《约拿的葫芦蔓》 迁徙叙事 归宿感 自我建构
佐拉·尼尔·赫斯顿的《约拿的葫芦蔓》将迁徙作为主题和建构模式描述约翰·巴迪·皮尔森在南部亚拉巴马州和佛罗里达州的旅行。
城市适应模式深受社会学芝加哥学派的影响,他们将黑人的贫穷归因于城市贫民窟的环境。许多大迁徙作家,深受20世纪三四十年代社会现实主义作家的影响并没有把北迁看成是重新寻找应许之地,而是作为一种令人沮丧的经历。他们将黑人迁徙者描述为深陷北方受压迫的和无人性的贫民窟里生活的贫穷而迷失的人,他们缺少能在北方城市生存下来的技能、价值观、和民族气节。奥古斯特·威尔逊认为黑人北迁是错误的,号召大迁徙的黑人后裔回到南方去寻找他们的根。从迁徙者寻找自我的视角审视《约拿的葫芦蔓》会对非裔美国小说中大迁徙的观点产生细致入微的影响。赫斯顿避免使小说中的人物听凭环境的摆布,但她并没有将黑人迁徙者的归属感描写成一个简单的问题。约翰·皮尔森一边展示出归属感,一边以他的行为破坏归属感。在《约拿的葫芦蔓》中赫斯顿对归宿感的描写纷繁复杂,使迁徙叙事的观点复杂化。
一、迁徙叙事视角
赫斯顿在《约拿的葫芦蔓》《他们眼望上苍》和剧本《肤色的打击》(1925)中均运用了非裔美国大迁徙的叙事手法。赫斯顿的叙事方式非常多样化,与20世纪初期黑人小说的叙事方式既相同又有别:从南到北的迁徙,在南方内的迁徙,从一个农村地区迁徙到另一个城市地区,开始迁徙和结束迁徙时均回到原点。《约拿的葫芦蔓》中约翰·巴迪·皮尔森在南部的旅行使得北迁模糊不清。
传统的迁徙叙事讲述的是无家可归的农民努力地适应北方城市的生活,而赫斯顿主要讲述南部农村黑人的苦难。《肤色的打击》《约拿的葫芦蔓》和《他们眼望上苍》围绕黑人主人公在南方挣扎着过有意义而充实的生活故事。在《约拿的葫芦蔓》和其他的迁徙叙事作品中,赫斯顿将目光锁定在南部黑人乡民身上。她细致入微地运用大迁徙叙事策略描述约翰·巴迪·皮尔森那些没有事先周密计划的旅行。他的旅行充满了逃离,逃离虐待他的继父,因杀了邻居的猪并拐走别人的妻子逃离法律的制裁等。约翰寻求物资的梦想不断破灭后,转而回顾过去他虐待妻子露西,在她去世才三个月就与海蒂·泰森结婚。对过去的回忆使他质疑与海蒂·泰森的婚姻。
虽然约翰·巴迪·皮尔森从没专门计划目的地,他一旦离开伊顿维尔,就继续向南迁徙。约翰知道“火车道,石砾道,土路,旁路,在南方黑人的心中路路通向北方”,而且他的大部分教民也去了“咆哮轰鸣”的北方工厂,但他还是决定留在南方。随着他继续向南迁徙以逃离法律和贫穷,他越来越肯定南方就是他想要去的地方。然而,他的家人刚到,约翰内心的丑陋就显现出来,破坏了久违的团聚。约翰与山姆·莫斯利的一次争吵唤醒了他,使他明白露西才是他一生要寻求的女人,伊顿维尔是约翰和露西的应许之地。
二、约翰在南迁中自我建构
在《约拿的葫芦蔓》中,赫斯顿以约翰频繁改变住所和工作为例强调黑人移民在南方农村的迁徙和人民熟知的北迁一样意义重大。赫斯顿叙述了约翰从诺塔莎尔加市到伊顿维尔到桑福德到普兰特城的迁徙,他迅速由他继父农场上的农民逐渐转变成非技术劳动者、熟练的木工、市长和受人尊敬的牧师。他的情感极不稳定,由不安分的小伙子,转变为不可靠的丈夫和父亲,经常发怒,施暴和放荡使他失去了物质财富。当约翰放弃了诺塔莎尔加市的种植园生活,到了全黑人小镇伊顿维尔开始全新生活,寻找自我并得到身份认同时,赫斯顿才将社会的政治文化改革融入叙事中。她没有替换向北大迁徙的轨迹,而是从向南迁徙的视角说明个人心理的适应性而不是地理位置使移民有能力适应新生活。
赫斯顿意识到作为移民适应新生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新家满足个人内心的渴望。虽然约翰·皮尔森并没有回到最初的家,他的旅行开始和结束都在南方。他的旅行不同于北迁,他每次迁徙都充满活力。《约拿的葫芦蔓》故事发生在佛罗里达州,“新开发的地区,好时光,赚大笔钱,没有驴子和棉花”,它代表了北迁移民期待获得的自由和更美好的生活。然而,南迁的移民,渴望摆脱白人统治以获得自由,渴望生活在像全黑人自治县伊顿维尔的地方。约翰南迁至伊顿维尔后,并没有看清自己是一个自私,为妻而生,爱施家庭暴力,放荡不羁而自毁的人。随着露西的去世,约翰不断反省自己,每当想起露西临终躺的病榻,约翰就后悔打过她,于是他迁怒于海蒂·泰森来安慰自己,但是他承认此种行为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最后他为露西的墓立碑来解脱反省自己,认识自我,自我发现并悔过自新。
三、约翰渴望自由
约翰在南方成功迁徙至不同目的地主要原因是他能从事各种职业的潜能所致。早在诺塔莎尔加市教会的一次布道会上,约翰“激情向神奇的上帝献颂诗歌”,以至于当场三人在他声音的感召下信主耶稣。一位执事说“那个小伙子内心燃烧着火焰,有着一副好嗓子,咱们让他多布道吧”。当约翰失去了锡安希望教会牧师的职位后,他南迁至普兰特城,再度重拾就业做了木匠,依靠其说服力而衣食无忧。赫斯顿再次强调约翰的能力和技术,而不是外在的环境让他取得巨大成就。
大体上,现实主义小说中的主角行为恶劣,赌博,嫖娼,虐待最亲近的人,犯抢劫,强奸和杀人罪。同样《约拿的葫芦蔓》中约翰也犯了无数罪行,包括盗窃、通奸、攻袭人,这些使他不断逃跑。现实主义小说家指出人物的麻烦事不在个人而在社会文化因素内,诸如种族暴力、法律不公正、政治腐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与社会现实主义作家不同,赫斯顿不认为迁徙者的新家是温暖而舒适的应许之地;相反,她强调个人的心理斗争的重要性。 渴望寻求“更好的自我”使约翰当上了“伊顿维尔的市长,教会的牧师,州协会的协调员”,但当他的嫖娼事件败露后,使他疏远家庭和教会,进而失去一切。“没人推你上山,下山时人人会推你一把。那就是他对人的看法”。只有内心对自由渴望才使约翰踏上寻找自我的旅行。
四、约翰的归属感
约翰追求物质财富和感情的易变表明赫斯顿拒绝将归属感看成是一个简单问题。约翰飘忽不定的归属感反映在他追求物质财富时取得巨大的成功上。虽然他拒绝改变好色的本性和控制自己的暴力行为,他还是听了露西的建议和她的鼓励。约翰的前雇主山姆·莫里斯称他为“妻朔的人”。这个特征体现在约翰先与露西的关系后与萨利的关系上。他依据她们的建议先做了木匠,买了房子,积累了财富。有时,他也自行其是。在离婚听证会上,他拒绝承认白人对黑人的偏见。拒绝在法庭上对海蒂的指控进行抗辩,因为这样做就意味着在大庭广众之下洗黑人的脏衣服。约翰“愤怒地抗击城市对黑人的明显排斥”。约翰无常的归宿感使赫斯顿颠覆了社会现实主义作家的观点,他们认为南方黑人迁徙者无力抵御外在因素,使黑人迁徙者不能在北方城市扎根。赫斯顿对约翰支离破碎的归宿感的描述是将叙事融入非物质的领域。对于她而言,物质财富只有在非物质领域内才有意义。《约拿的葫芦蔓》中的“家”具有多重概念:地理的家、社会的家和个人心理的家。
赫斯顿在《约拿的葫芦蔓》中清楚地解构了大迁徙叙事。她认为扎根南方不一定保证稳定的身份。她强调如情感和思想等非物质更能塑造主人公的生活。约翰失去物质财富后才积累了丰富的感情财富——他的妻子露西,而约翰最终获得了自我身份认同。
参考文献:
[1] Hurston, Nora Neale. “Color Struck: A Play” Fire! 1926:7-14.
[2] Hurston, Nora Neale. Jonah’s Gourd Vine. New York: HarperCollins, 2008.Print
[3] Reich, Steven A. The Great Migration and the Literary Imagination. The Journal of the Historical Society 9.1(2009): 87-128.
[4] 程锡鳞.赫斯顿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5年度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黑人文化语境下的佐拉·尼尔·赫斯顿的《道路上的尘迹》在中国的研究和传播”的研究成果
作 者:董丽敏,内蒙古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副院长。
编 辑:水 涓 E-mail:shuijuan393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