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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10054
摘要: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大致可分为技术层面和管理层面,本文结合这两大点进行详细论述,提出存在的一些问题,进一步解决。
关键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1、技术层面存在的问题
1.1验收类别
验收项目常见分为工业污染类和生态影响类,生态影响类项目明确按照技术规范开展污染影响调查和生态影响调查。但是部分项目,主体工程为工业污染类项目,同时配套部分为生态影响类项目,对于此类项目,不能仅关注污染源治理部分,忽视生态类部分。
1.2 生产工况
为了保证验收监测期间的数据有限性,规范要求现场监测期间,企业的生产负荷必须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水泥厂>80%)以上,但规范并未细化评判方式和标准,以至于某些行业很难操作,如农药、化工等行业,从原料合成中间体,再到制成所需时间较长,且所验收产品存在共用同一套生产设施等情况。码头和仓储罐区类项目经营货种较多,每次吞吐作业仅为其中部分货种,很难在一次且短时间内涵盖所有货种,同时还存在一次性吞吐量不可控等特点,此类项目如何考核其生产负荷值得商榷。
1.4 加快新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验收项目中废水、废气排放标准多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1996实行,分年限规定了69种因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但随着科学技术和工业迅速发展,验收项目范围越来越广,碰到的特征污染物越来越多,但某些特征因子无明确排放标准,如化工和农药类项目的二氯乙烷、二氯甲烷和二氯乙烯等,由于企业与污水接管单位之间的特殊关系,接管标准存在可变性,导致此类因子仅停留在只监测不评价,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排放标准内容,使其更加丰富。
1.5 方案中环评数据引用
环评阶段以项目整体进行预测,但是由于多种原因,项目实际分期、分阶段建设,环评报告书(表)中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污染物仅对该项目整体进行预测分析,并未预测各期、各阶段污染物排放量。此类情况,在编制验收监测方案时,项目负责人不能简单地照搬环评报告书(表)中污染物产生量,应该在方案中给出固体废物实际产生量,废气和废水注明实际引风量和废水实际排放量,为现场监测人员判断生产运行情况提供参考。
1.6 监测点位布设
验收监测考核点多位于总排口,但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也是验收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验收监测方案制定时不能仅在废水和废气总排口布设采样点,同时要结合环评报告书(表)和批复要求,在处理设施前后布设采样点,计算其实际处理效率。
噪声点位不能采取厂界外均匀布点的原则,现场踏勘时要重点关注厂区噪声源分布情况以及与厂界距离,在验收监测方案中应明确标注噪声源位置,同时距离噪声源较近的厂界处应加密布点。在取样期间,要安排专人查看厂内高噪声设施运行情况。对于位于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厂界周边多为道路和其他企业,考虑无法消除周边客观情况对该项目噪声取样的影响,此类项目是否可以考虑不布设噪声监测点。
2、管理层面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检查内容
环评批复常涉及环境管理检查内容,如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循环经济理念、清洁生产、环境风险体系和施工期环境管理检查等,对于此类问题,由于规范并未对此制定检查细则,常见做法为企业提供相关资料,监测报告中不做文字描述。这样做不仅给项目负责人带来了潜在责任风险,同时也不利于环境管理要求。个人认为,验收监测报告是否可以弱化或者不涉及环境管理检查内容,由管理部门根据自己的检查方式和评判方式执行。
2.2 排污收费
验收监测多在提前告知企业和污染物治理设施最佳状态下实施,并不能够反映其日常运行状况,其代表性较低,以至于验收监测结果常优于日常监测结果。验收监测与随机性监督监测在多方面存在不同,因此验收监测报告不能作为排污收费的依据,排污收费还是应该依据企业排污申报和监测部门的监督监测结果为准。另一方面,在此前提下核算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批复排放量进行达标对比也存在同样问题。
2.3 卫生防护距离
环评批复常对项目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对于距离的测定,在多方面存在探讨之处:测量起点和终点选择、测距仪器选择、敏感点边界(如住户草垛等附属物)的界定。由于环境监测部门并非专业测绘单位,因此如何解决此问题需要从客观事实出发。
2.4 废水排放量和废气运行时间
企业废水排放方式较多,且污水排口未完全按规范进行建设,这给废水流量测定带来很大困难,也间接给后续废水总量核算带来不确定因素,目前此数据多由企业提供,对数据的核实难度较大,此问题急需解决。
监测报告核算污染物排放总量时,常出现项目的实际运行时间与环评报告书(表)时间存在差距,多表现为实际数值小于环评数值。对于该选用何数值参与计算直接影响到达标与否。个人认为,总量核算前提应与环评阶段预测前提保持一致,应采用环评报告书(表)的运行时间,企业提供时间仅作为参考。如数值差距较大,监测单位应将此问题及时告知企业。
2.5 未检出表示方式
验收监测中,废水和废气数值低于检出限,以ND表示,但是在核算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效率以及排放总量时,对于存在低于检出限的数值,如何参与核算,以“0”还是以检出限的一半都存在不合适和无明确标准来源的情况。
2.6 验收监测时效性管理
验收过程分为技术部门提供验收监测报告(验收调查报告)与管理部门组织验收检查。验收监测过程主要包括:资料接收、项目接洽、现场勘查、方案编制、商谈费用、现场监测及分析和报告编制审核等,每一环节都直接影响到该项目的进展。可以说验收监测过程是动态的过程,作为企业,全过程应积极配合项目负责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以种种理由拖延进展,超过试生产时间后,在面临管理部门项目排查时,在没有任何凭证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要承担很大责任和风险。
3、结束语
环保竣工验收监测中需要补充和完善的事情还很多,监测部门应坚持客观、如实反映事实的立场,做好验收监测工作,对于项目中存在的非技术层面問题,应积极与管理部门做好联系和沟通,争取拿出双方都可以接受且易于操作的方案,同时也应该规避一些因技术暂不具备的责任和风险。
参考文献:
[1]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Z],北京:国家环保总局,2000.
[2]唐松林,姚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制定中若干问题的探讨[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0,22(5):63-66.
[3]张宇青,宋友坤.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与调查中的问题探讨[J].污染防治技术,2009,22(2):58-60.
[4]陆烽.我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存在的问题[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08,26(12):31-32.
摘要: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大致可分为技术层面和管理层面,本文结合这两大点进行详细论述,提出存在的一些问题,进一步解决。
关键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1、技术层面存在的问题
1.1验收类别
验收项目常见分为工业污染类和生态影响类,生态影响类项目明确按照技术规范开展污染影响调查和生态影响调查。但是部分项目,主体工程为工业污染类项目,同时配套部分为生态影响类项目,对于此类项目,不能仅关注污染源治理部分,忽视生态类部分。
1.2 生产工况
为了保证验收监测期间的数据有限性,规范要求现场监测期间,企业的生产负荷必须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水泥厂>80%)以上,但规范并未细化评判方式和标准,以至于某些行业很难操作,如农药、化工等行业,从原料合成中间体,再到制成所需时间较长,且所验收产品存在共用同一套生产设施等情况。码头和仓储罐区类项目经营货种较多,每次吞吐作业仅为其中部分货种,很难在一次且短时间内涵盖所有货种,同时还存在一次性吞吐量不可控等特点,此类项目如何考核其生产负荷值得商榷。
1.4 加快新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验收项目中废水、废气排放标准多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1996实行,分年限规定了69种因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但随着科学技术和工业迅速发展,验收项目范围越来越广,碰到的特征污染物越来越多,但某些特征因子无明确排放标准,如化工和农药类项目的二氯乙烷、二氯甲烷和二氯乙烯等,由于企业与污水接管单位之间的特殊关系,接管标准存在可变性,导致此类因子仅停留在只监测不评价,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排放标准内容,使其更加丰富。
1.5 方案中环评数据引用
环评阶段以项目整体进行预测,但是由于多种原因,项目实际分期、分阶段建设,环评报告书(表)中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污染物仅对该项目整体进行预测分析,并未预测各期、各阶段污染物排放量。此类情况,在编制验收监测方案时,项目负责人不能简单地照搬环评报告书(表)中污染物产生量,应该在方案中给出固体废物实际产生量,废气和废水注明实际引风量和废水实际排放量,为现场监测人员判断生产运行情况提供参考。
1.6 监测点位布设
验收监测考核点多位于总排口,但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也是验收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验收监测方案制定时不能仅在废水和废气总排口布设采样点,同时要结合环评报告书(表)和批复要求,在处理设施前后布设采样点,计算其实际处理效率。
噪声点位不能采取厂界外均匀布点的原则,现场踏勘时要重点关注厂区噪声源分布情况以及与厂界距离,在验收监测方案中应明确标注噪声源位置,同时距离噪声源较近的厂界处应加密布点。在取样期间,要安排专人查看厂内高噪声设施运行情况。对于位于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厂界周边多为道路和其他企业,考虑无法消除周边客观情况对该项目噪声取样的影响,此类项目是否可以考虑不布设噪声监测点。
2、管理层面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检查内容
环评批复常涉及环境管理检查内容,如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循环经济理念、清洁生产、环境风险体系和施工期环境管理检查等,对于此类问题,由于规范并未对此制定检查细则,常见做法为企业提供相关资料,监测报告中不做文字描述。这样做不仅给项目负责人带来了潜在责任风险,同时也不利于环境管理要求。个人认为,验收监测报告是否可以弱化或者不涉及环境管理检查内容,由管理部门根据自己的检查方式和评判方式执行。
2.2 排污收费
验收监测多在提前告知企业和污染物治理设施最佳状态下实施,并不能够反映其日常运行状况,其代表性较低,以至于验收监测结果常优于日常监测结果。验收监测与随机性监督监测在多方面存在不同,因此验收监测报告不能作为排污收费的依据,排污收费还是应该依据企业排污申报和监测部门的监督监测结果为准。另一方面,在此前提下核算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批复排放量进行达标对比也存在同样问题。
2.3 卫生防护距离
环评批复常对项目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对于距离的测定,在多方面存在探讨之处:测量起点和终点选择、测距仪器选择、敏感点边界(如住户草垛等附属物)的界定。由于环境监测部门并非专业测绘单位,因此如何解决此问题需要从客观事实出发。
2.4 废水排放量和废气运行时间
企业废水排放方式较多,且污水排口未完全按规范进行建设,这给废水流量测定带来很大困难,也间接给后续废水总量核算带来不确定因素,目前此数据多由企业提供,对数据的核实难度较大,此问题急需解决。
监测报告核算污染物排放总量时,常出现项目的实际运行时间与环评报告书(表)时间存在差距,多表现为实际数值小于环评数值。对于该选用何数值参与计算直接影响到达标与否。个人认为,总量核算前提应与环评阶段预测前提保持一致,应采用环评报告书(表)的运行时间,企业提供时间仅作为参考。如数值差距较大,监测单位应将此问题及时告知企业。
2.5 未检出表示方式
验收监测中,废水和废气数值低于检出限,以ND表示,但是在核算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效率以及排放总量时,对于存在低于检出限的数值,如何参与核算,以“0”还是以检出限的一半都存在不合适和无明确标准来源的情况。
2.6 验收监测时效性管理
验收过程分为技术部门提供验收监测报告(验收调查报告)与管理部门组织验收检查。验收监测过程主要包括:资料接收、项目接洽、现场勘查、方案编制、商谈费用、现场监测及分析和报告编制审核等,每一环节都直接影响到该项目的进展。可以说验收监测过程是动态的过程,作为企业,全过程应积极配合项目负责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以种种理由拖延进展,超过试生产时间后,在面临管理部门项目排查时,在没有任何凭证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要承担很大责任和风险。
3、结束语
环保竣工验收监测中需要补充和完善的事情还很多,监测部门应坚持客观、如实反映事实的立场,做好验收监测工作,对于项目中存在的非技术层面問题,应积极与管理部门做好联系和沟通,争取拿出双方都可以接受且易于操作的方案,同时也应该规避一些因技术暂不具备的责任和风险。
参考文献:
[1]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Z],北京:国家环保总局,2000.
[2]唐松林,姚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制定中若干问题的探讨[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0,22(5):63-66.
[3]张宇青,宋友坤.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与调查中的问题探讨[J].污染防治技术,2009,22(2):58-60.
[4]陆烽.我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存在的问题[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08,26(12):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