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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通过考察“才”和“材”的词义演变关系及文献使用情况,发现“材”作为“才”的后起分化字,在具体文献使用中可代替“才”表示其部分常用义位。此与二者的音近义通关系,及同处一个语义内部系统皆有密切关系。
关键词: 才 材 词义 关系
书面语中,“高才生”可写作“高材生”,“人才”亦可写作“人材”,此现象较为普遍。然“才”和“材”是否可任意替换,及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少有人探讨。本文首先探讨“才”和“材”的词义发展演变过程。其次,分析在各时期文献中的使用情况。经探讨,“材”基本可表示“才”,但“才”却很少表示“材”。对此,本文拟从语音、语义及词汇的系统性等三个方面深究其原因。以此清楚地认识二者的区别和联系,并对辞书编纂及文字的规范使用有重要作用。
一、“才”的意义演变
“才”在甲骨文中即已出现,有“ ”、“ ”等字形。“才”为象形字,其中“ ”表地平线以下,“ ”则表草木初生以后从地面下冒出之状。故“才”之本义应为①草木初生。虽尚未在文献语料中发现该义之用例,但可通过剖析“才”的常用义加以推源。“才”有②最初、开始之义,当由义素“初生”引申而来,例如:
(1)惟正月才生魄。(《晋书·夏侯湛潘岳张载传》)
并由义素“草木”,引申有③木材。然稽考语料,基本用“材”表“木材”义,例如:
(2)共其薪蒸木材。(《周礼·地官·委人》)
但有少数情况,“才”可表示“材料”义。例如:
(3)五才之用,无或可废。(《后汉书·马融传》)
木材可作为一种制作物品的材料,故“材料”义即由“木材”引申而出。后由于词汇职能分化,专门加形旁“木”新造“材”来表示“木材”,“才”则很少再表示“木材”。
另外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艸木之初而枝叶毕寓焉,生人之初而万善毕具焉。故人之能曰才,言人之所蕴也。”[1]272故由“草木初生”可比喻引申出“人所具有的才能、质性”。由此“才”由本义引申出④才能,例如:
(4)以子之才,而善事襄子,襄子必近幸子。(《战国策·赵策》)
也可引申有⑤质性,例如:
(5)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孟子·告子上》)
由④才能又引申出⑥有才能,例如:
(6)臣实不才,又谁敢怨?(《左传·成公三年》)
由⑥有才能又引申出⑦有才能的人,例如:
(7)欲择才焉而立之。(《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综上,“才”由本义①草木初生辐射引申出②开始③木材④才能⑤质性,后由④才能连锁式引申出⑥有才能⑦有才能的人。列图如下:
二、“材”的意义演变
因词汇职能分化,新造“材”字表示“木材”义。《说文·木部》:“材,木梃也。从木,才声。”[2]115由字形结构分析,“材”从“木”作形旁,与树木有关,本义表示①“木材”这一语义范畴。因木材可作为制作木质物品的材料,故引申有②“材料”。先秦已多用“材”表示“材料”义。例如:
(1)五曰百工,饬化八材。(《周礼·天官·大宰》)
由“木材”作为制作物品的材料并“使用”的过程,引申有③“使用”义。例如:
(2)让,文之材也。(《国语·周语下》)
在历代文献资料中,基本不用“才”表示“材”的此三种义位。但仍有例外,例如:
(3)伙计,你只安心做买卖,休要理那泼才料。(《金瓶梅》第八十六回)
“材”之引申路径为辐射式引申,见下图:
三、“才”与“材”之关系
经以上探讨,可以确定“才”有①才能②质性③有才能④有才能的人等四个常用义。“材”则有①木材②材料③使用等三个常用义。以下通过对历代文献资料的分析以探究其复杂关系。
1.先秦
表示“才能”:
(1)a夫恃才与众,亡之道也。(《左传·宣公十五年》)
b小人虑材而言,量力而共者也。(《左传·哀公十一年》)
表示“有才能”:
(2)a此子也才,吾受子之赐;不才,吾唯子之怨。(《左传·文公七年》)
b公疾,问后于叔牙,对曰:“庆父材。”(《左传·庄公三十二年》)
表示“有才能的人”:
(3)a凡语于郊者,必取贤敛才焉。(《礼记·文王世子》)
b凡官民材,必先论之。(《礼记·王制》)
“才”的以上四个常用义,均可在同一部文献中发现用“材”代替“才”之例。“质性”义,亦可用“材”代替“才”,但尚未在同一部书中找到替代用例。
(4)a故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笃焉。(《禮记·中庸》)
b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孟子·告子上》)
另在先秦文献中,基本未有“才”代替“材”之用例。《吕氏春秋》中有一例外,“才”为“使用”义:
(5)故圣人之于物也无不才。(《中华大字典》)
但大多数本子皆作“材”,例如:
(6)故圣人之于物也无不材。(《吕氏春秋集释·异用》)
2.汉代
表示“才能”:
(7)a佞幸之徒,闳、藉孺之辈,无德薄才。(《论衡·幸偶》)
b德有大小,材有高下,居官治职,皆欲勉效在官。(《论衡·艺增》)
表示“有才能”:
(8)a有不才子,毁信恶忠,崇饰恶言,天下谓之穷奇。(《史记·五帝本纪》)
b札虽不材,愿附于子臧之义。(《史记·吴太伯世家》)
表示“有才能的人”:
(9)a君之史赵尧,年虽少,然奇才也,君必异之,是且代君之位。(《史记·张丞相列传》) b积金钱赂遗郡国诸侯游士奇材。(《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表示“质性”:
(10)a谓性无善恶,是谓人才无高下也。(《论衡·本性》)
b方今论事,不为希更,而曰材不敏。(《论衡·程材》)
就此四个义位,在同部书中亦有替代用例。然基本未有“才”替代“材”之用例。
3.魏晋南北朝
表示“才能”:
(11)a观刘备有雄才而甚得众心,终不为人下,不如早图之。(《三国志·武帝纪》)
b羊道辩捷,有专对之材。(《三国志·吴主五子传》)
表示“有才能”:
(12)a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三国志·诸葛亮传》)
b臣虽不材,凭奉威灵,以顺讨逆,破坏在近。(《三国志·陆逊传》)
表示“有才能的人”:
(13)a范阳卢询祖,邺下才俊。(《颜氏家训·文章》)
b国之用材,大较不过六事。(《颜氏家训·涉物》)
表示“质性”:
(14)a卿天才卓出,若复小加研寻,一无所愧。(《世说新语·文学》)
b祐博涉书史,好文字杂说,材性通放,不拘小节。(《魏书·高祐崔挺列传》)
“才”的四个常用义仍在被高频使用,亦有同部书“材”替代“才”之用例。然亦有部分书中不用“材”表示“才”,如《后汉书》中,“材”基本上为“木材”和“材料”义。
(15)名材竹干,器械之饶,不可胜用。(《后汉书·隗嚣公孙述列传》)
(16)一器而群工致巧者,车最多,是故具物以时,六材皆良。(《后汉书·舆服志》)
基本未见“才”代替“材”之用例。
4.隋唐-五代
表示“才能”:
(17)a其世子世孙未经州任者,宜量才升用,庶享荣位,世禄无穷。(《隋书·高祖下》)
b于是召高祖时故吏,皆量材授职。(《隋书·炀帝下》)
表示“有才能”:
(18)a穷通各问命,不系才不才。(《全唐诗·白居易·谕友》)
b尔既不材,吾亦不材,胡为乎人间裴回?(《全唐诗·白居易·蟠木谣》)
表示“有才能的人”:
(19)a见善必进,有才必举,无或噤默,退有后言。(《隋书·高祖下》)
b夫贤材者,非尚膂力,岂系文华,唯须正身负戴,确乎不动。(《隋书·房彦谦传》)
表示“质性”:
(20)a仰先哲之高才,贵至人之休德。(《隋书·炀帝萧皇后传》)
b功用随日新,资材本天授。(《全唐诗·白居易·和寄问刘白》)
基本在同部书中仍可用“材”表示“才”的四个常用义位。但几乎不用“才”表示“材”。亦有部分文献不用“材”代替“才”,如《广异记》等。
5.宋代
宋代以《新五代史》、《全宋词》、《朱子语类》为代表性文献。
表示“才能”:
(21)a高祖惜其才,阴纵之使亡,后录以为客将。(《新五代史·晋臣传》)
b臣虽惫矣,受国恩深,若其乏材,愿得自效。(《新五代史·梁臣传》)
表示“有才能”:
(22)a都休问,六朝人物,谁拙谁才。(《全宋词·李曾伯·沁园春三二首》)
b味无味处求吾乐,材不材间过此生。(《全宋词·辛弃疾·博山寺作》)
表示“有才能的人”:
(23)a公欲取贤才耶?(《朱子语类》卷七十二)
b言人君任官须是贤材。(《朱子语类》卷七十九)
表示“质性”:
(24)a天生物,因其才而笃。(《朱子语类》卷一)
b世间自有一般浑厚底人,一般通晓底人,其终亦各随其材有所成就。(《朱子语类》卷三十二)
6.元-明时期
表示“才能”:
(25)a武宁有富家翁爱其才,以女妻之。(《南村辍耕录》卷四)
b丞相顺德忠南献王哈剌哈孙之曾祖启昔礼,以英材见遇,擢任千户,赐号答剌罕。(《南村辍耕录》卷一)
表示“有才能”:
(26)a小弟不才,颇也学得本事。(《水浒传》第十四回)
b小子不材,愿献一计。(《水浒传》第五十五回)
表示“有才能的人”:
(27)a天下将乱,非命世之才不能济。(《三国演义》第一回)
b邓艾乃世之良材,更得钟会为副将,大事成矣。(《三国演义》第一百十五回)
在元明时期,亦可用“材”代替“才”,然使用數量逐渐减少。如表“质性”义,几乎不用“材”代替“才”。另外,在明代的文献资料中亦有少数用“才”表示“材”的情况,如《金瓶梅》中的“泼才料”,其中的“材料”作“才料”。类似表述,在元代杂剧中一般作“材料”。例如:
(28)腌材料,风短命,欠东西。(《石君宝戏曲集·诸宫调风月紫云庭》)
7.清代
至清代,对二字的使用渐趋规范,以《红楼梦》等白话小说为代表。
表示“才能”:
(29)a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身才。(《红楼梦》第五回)
b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红楼梦》第一回)
表示“有才能”:
(30)a小弟不才,愿作引进之人。(《七侠五义》第七回)
b愚弟不材,全赖仁兄覆庇,为此特设蔬觞,屈作片时闲话。(《珍珠舶》第一回)
表示“有才能的人”:
(31)a英才得遇春风人,俊杰来从喜气生。(《七侠五义》第二回) b便惹起了多少英雄好汉,人人奇材,个个豪杰。(《七侠五义》第二十二回)
表示“质性”:
(32)a吾才不高,只可小以成小而已。(《庸闲斋笔记》)
b这正是大圣人代天宣化、因材而笃的一番深意。(《儿女英雄传》第四十回)
综上可得结论:一、基本未有用“才”表示“材”之用例,但也有例外。二、从先秦至清代,皆可用“材”表示“才”的四个常用义位。三、至元明清时期,用“材”表示“才”的用例渐趋减少,主要依据是“才”的任意一个义位,比如“有才能”,很难在一部书中同时找到既用“才”又用“材”的用例。有时在一部书中仅找到用“材”表示“才”的其中一个义位,最常见的是“才能”和“有才能的人”,“有才能”和“质性”则较为少见。
四、“材”可代替“才”之缘由
朱熹就“才”与“材”之区分指出:“或问:‘集注言:“才,犹材质。”“才”与“材”字之别如何?’曰:‘“才”字是就理义上说,“材”字是就用上说。’”[3]383朱熹从语义的角度认为,“才”偏重于理义,“材”偏重于功用。分析其各自的义位,确有此偏重。如“才”有“人所具有的才能,质性”,即偏重于理义;“材”有“使用”义,即偏重于功用。且从语用的角度,“材”可以自由地表示“才”的常用义位。语法上,“材”可代替“才”在句中的位置,而整句在语义上并未发生变化。但是“才”却一般不表示“材”。个中原因值得深究。
“才”一般不表示“材”的原因主要在于词汇职能分化。“木材”本为“才”的引申义。而“材”从木,才声,形旁“木”表示本义的语义范畴,与木材相关。又因声旁为“才”,故“材”为在“才”的基础上加形旁“木”而形成的新造词,专门表示“木材”义。词汇职能分化是词汇发展演变中的常见现象,新造词“材”专门表示分化出的职能,故一般不用“才”表示“木材”,及由此引申出的“材料”“使用”等义位。
但是“材”却能表示“才”的“才能”、“有才能”、“有才能的人”、“质性”等义位。原因有三:
1.语音方面,“才”和“材”古今读音皆相同。“材”以“才”为声旁。“才”和“材”在上古同属从母之部。在《广韵》中皆是昨哉切,声母为从母,同属咍韵。在《中原音韵》中声母同为清母,韵为才韵。在现代汉语普通话中皆读作[tshai35]。由此,二者讀音一直相同。古者造字多以声载义,故“才”和“材”读音相同,于“材”可表示“才”有重要作用。
2.语义方面,“才”和“材”意义相通。古者造字,声旁相同,则其在意义上多有联系,且具体运用中亦相通。黄承吉《字诂义府合按》刀字条云:“古者制字以声为主义之大纲,而偏旁其逐事逐物分别记识之目。……凡古书通用之字,其或有偏旁,或无偏旁,或偏旁互换,而皆可通用者,义皆如此。”[4]1-2“材”从木,才声,以“才”为声旁。即在“才”的基础上加形旁“木”而造为新词,专门用来表示“才”的引申义“木材”,以及由此引申出的“材料”、“使用”义。故“材”和“才”意义相通。例如《儿女英雄传》里的两个例子:
(1)这一定是两个不成材料的和尚!(第六回)
(2)不过是我用刀砍了几个不成材的和尚。(第八回)
“不成材料”即“不成材”,没有才能。“不成材料”通过比喻引申,可表示没有才能之义。“不成材料”,即此材料不能发挥其自身作用,比喻引申也可指一个人没有使之成为人才的能力。因此在具体的语句运用中,“材”可以替代“才”。而起纽带作用的是“材”的声旁“才”。类似声旁在意义中占重要地位的例子颇多,如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匕,甲文祖妣之妣字皆作匕,实妣之初文……孳乳为牝,畜母也,从牛,匕声。按妣牡二字皆由人之男女类推及于牛也。”[5]156“匕”为“妣”之初文,后加形旁“牛”为“牝”表示母牛,由人类之母亲类推到畜类之母牛,其中声旁“匕”在意义上起有连接作用。
3.从词义的内部系统来看,本义和引申义及引申义之间皆有直接或间接的源流关系。上文已作过探讨,“才”应有①草木初生②开始③木材④才能⑤质性⑥有才能⑦有才能的人等义位,其中本义“草木初生”与其引申义构成“才”的内部词义系统。因职能分化,“材”被造来专门表示“才”的引申义“木材”。又因“木材”与“才”的其他引申义之间有密切联系,故在实际运用中出现交叉,“材”可以用作“才”,表示“才”的一些义位。
通过考察“才”和“材”的词义演变关系及在文献中的使用情况,发现“材”作为“才”的后起分化字,在具体文献使用中可代替“才”表示其部分常用义位。此与二者的音近义通关系,及同处一个语义内部系统皆有密切关系。
参考文献:
[1][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2][汉]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2013.
[3][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86.
[4]黄承吉.字诂义府合按[M].北京:中华书局,1984.
[5]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全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关键词: 才 材 词义 关系
书面语中,“高才生”可写作“高材生”,“人才”亦可写作“人材”,此现象较为普遍。然“才”和“材”是否可任意替换,及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少有人探讨。本文首先探讨“才”和“材”的词义发展演变过程。其次,分析在各时期文献中的使用情况。经探讨,“材”基本可表示“才”,但“才”却很少表示“材”。对此,本文拟从语音、语义及词汇的系统性等三个方面深究其原因。以此清楚地认识二者的区别和联系,并对辞书编纂及文字的规范使用有重要作用。
一、“才”的意义演变
“才”在甲骨文中即已出现,有“ ”、“ ”等字形。“才”为象形字,其中“ ”表地平线以下,“ ”则表草木初生以后从地面下冒出之状。故“才”之本义应为①草木初生。虽尚未在文献语料中发现该义之用例,但可通过剖析“才”的常用义加以推源。“才”有②最初、开始之义,当由义素“初生”引申而来,例如:
(1)惟正月才生魄。(《晋书·夏侯湛潘岳张载传》)
并由义素“草木”,引申有③木材。然稽考语料,基本用“材”表“木材”义,例如:
(2)共其薪蒸木材。(《周礼·地官·委人》)
但有少数情况,“才”可表示“材料”义。例如:
(3)五才之用,无或可废。(《后汉书·马融传》)
木材可作为一种制作物品的材料,故“材料”义即由“木材”引申而出。后由于词汇职能分化,专门加形旁“木”新造“材”来表示“木材”,“才”则很少再表示“木材”。
另外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艸木之初而枝叶毕寓焉,生人之初而万善毕具焉。故人之能曰才,言人之所蕴也。”[1]272故由“草木初生”可比喻引申出“人所具有的才能、质性”。由此“才”由本义引申出④才能,例如:
(4)以子之才,而善事襄子,襄子必近幸子。(《战国策·赵策》)
也可引申有⑤质性,例如:
(5)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孟子·告子上》)
由④才能又引申出⑥有才能,例如:
(6)臣实不才,又谁敢怨?(《左传·成公三年》)
由⑥有才能又引申出⑦有才能的人,例如:
(7)欲择才焉而立之。(《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综上,“才”由本义①草木初生辐射引申出②开始③木材④才能⑤质性,后由④才能连锁式引申出⑥有才能⑦有才能的人。列图如下:
二、“材”的意义演变
因词汇职能分化,新造“材”字表示“木材”义。《说文·木部》:“材,木梃也。从木,才声。”[2]115由字形结构分析,“材”从“木”作形旁,与树木有关,本义表示①“木材”这一语义范畴。因木材可作为制作木质物品的材料,故引申有②“材料”。先秦已多用“材”表示“材料”义。例如:
(1)五曰百工,饬化八材。(《周礼·天官·大宰》)
由“木材”作为制作物品的材料并“使用”的过程,引申有③“使用”义。例如:
(2)让,文之材也。(《国语·周语下》)
在历代文献资料中,基本不用“才”表示“材”的此三种义位。但仍有例外,例如:
(3)伙计,你只安心做买卖,休要理那泼才料。(《金瓶梅》第八十六回)
“材”之引申路径为辐射式引申,见下图:
三、“才”与“材”之关系
经以上探讨,可以确定“才”有①才能②质性③有才能④有才能的人等四个常用义。“材”则有①木材②材料③使用等三个常用义。以下通过对历代文献资料的分析以探究其复杂关系。
1.先秦
表示“才能”:
(1)a夫恃才与众,亡之道也。(《左传·宣公十五年》)
b小人虑材而言,量力而共者也。(《左传·哀公十一年》)
表示“有才能”:
(2)a此子也才,吾受子之赐;不才,吾唯子之怨。(《左传·文公七年》)
b公疾,问后于叔牙,对曰:“庆父材。”(《左传·庄公三十二年》)
表示“有才能的人”:
(3)a凡语于郊者,必取贤敛才焉。(《礼记·文王世子》)
b凡官民材,必先论之。(《礼记·王制》)
“才”的以上四个常用义,均可在同一部文献中发现用“材”代替“才”之例。“质性”义,亦可用“材”代替“才”,但尚未在同一部书中找到替代用例。
(4)a故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笃焉。(《禮记·中庸》)
b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孟子·告子上》)
另在先秦文献中,基本未有“才”代替“材”之用例。《吕氏春秋》中有一例外,“才”为“使用”义:
(5)故圣人之于物也无不才。(《中华大字典》)
但大多数本子皆作“材”,例如:
(6)故圣人之于物也无不材。(《吕氏春秋集释·异用》)
2.汉代
表示“才能”:
(7)a佞幸之徒,闳、藉孺之辈,无德薄才。(《论衡·幸偶》)
b德有大小,材有高下,居官治职,皆欲勉效在官。(《论衡·艺增》)
表示“有才能”:
(8)a有不才子,毁信恶忠,崇饰恶言,天下谓之穷奇。(《史记·五帝本纪》)
b札虽不材,愿附于子臧之义。(《史记·吴太伯世家》)
表示“有才能的人”:
(9)a君之史赵尧,年虽少,然奇才也,君必异之,是且代君之位。(《史记·张丞相列传》) b积金钱赂遗郡国诸侯游士奇材。(《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表示“质性”:
(10)a谓性无善恶,是谓人才无高下也。(《论衡·本性》)
b方今论事,不为希更,而曰材不敏。(《论衡·程材》)
就此四个义位,在同部书中亦有替代用例。然基本未有“才”替代“材”之用例。
3.魏晋南北朝
表示“才能”:
(11)a观刘备有雄才而甚得众心,终不为人下,不如早图之。(《三国志·武帝纪》)
b羊道辩捷,有专对之材。(《三国志·吴主五子传》)
表示“有才能”:
(12)a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三国志·诸葛亮传》)
b臣虽不材,凭奉威灵,以顺讨逆,破坏在近。(《三国志·陆逊传》)
表示“有才能的人”:
(13)a范阳卢询祖,邺下才俊。(《颜氏家训·文章》)
b国之用材,大较不过六事。(《颜氏家训·涉物》)
表示“质性”:
(14)a卿天才卓出,若复小加研寻,一无所愧。(《世说新语·文学》)
b祐博涉书史,好文字杂说,材性通放,不拘小节。(《魏书·高祐崔挺列传》)
“才”的四个常用义仍在被高频使用,亦有同部书“材”替代“才”之用例。然亦有部分书中不用“材”表示“才”,如《后汉书》中,“材”基本上为“木材”和“材料”义。
(15)名材竹干,器械之饶,不可胜用。(《后汉书·隗嚣公孙述列传》)
(16)一器而群工致巧者,车最多,是故具物以时,六材皆良。(《后汉书·舆服志》)
基本未见“才”代替“材”之用例。
4.隋唐-五代
表示“才能”:
(17)a其世子世孙未经州任者,宜量才升用,庶享荣位,世禄无穷。(《隋书·高祖下》)
b于是召高祖时故吏,皆量材授职。(《隋书·炀帝下》)
表示“有才能”:
(18)a穷通各问命,不系才不才。(《全唐诗·白居易·谕友》)
b尔既不材,吾亦不材,胡为乎人间裴回?(《全唐诗·白居易·蟠木谣》)
表示“有才能的人”:
(19)a见善必进,有才必举,无或噤默,退有后言。(《隋书·高祖下》)
b夫贤材者,非尚膂力,岂系文华,唯须正身负戴,确乎不动。(《隋书·房彦谦传》)
表示“质性”:
(20)a仰先哲之高才,贵至人之休德。(《隋书·炀帝萧皇后传》)
b功用随日新,资材本天授。(《全唐诗·白居易·和寄问刘白》)
基本在同部书中仍可用“材”表示“才”的四个常用义位。但几乎不用“才”表示“材”。亦有部分文献不用“材”代替“才”,如《广异记》等。
5.宋代
宋代以《新五代史》、《全宋词》、《朱子语类》为代表性文献。
表示“才能”:
(21)a高祖惜其才,阴纵之使亡,后录以为客将。(《新五代史·晋臣传》)
b臣虽惫矣,受国恩深,若其乏材,愿得自效。(《新五代史·梁臣传》)
表示“有才能”:
(22)a都休问,六朝人物,谁拙谁才。(《全宋词·李曾伯·沁园春三二首》)
b味无味处求吾乐,材不材间过此生。(《全宋词·辛弃疾·博山寺作》)
表示“有才能的人”:
(23)a公欲取贤才耶?(《朱子语类》卷七十二)
b言人君任官须是贤材。(《朱子语类》卷七十九)
表示“质性”:
(24)a天生物,因其才而笃。(《朱子语类》卷一)
b世间自有一般浑厚底人,一般通晓底人,其终亦各随其材有所成就。(《朱子语类》卷三十二)
6.元-明时期
表示“才能”:
(25)a武宁有富家翁爱其才,以女妻之。(《南村辍耕录》卷四)
b丞相顺德忠南献王哈剌哈孙之曾祖启昔礼,以英材见遇,擢任千户,赐号答剌罕。(《南村辍耕录》卷一)
表示“有才能”:
(26)a小弟不才,颇也学得本事。(《水浒传》第十四回)
b小子不材,愿献一计。(《水浒传》第五十五回)
表示“有才能的人”:
(27)a天下将乱,非命世之才不能济。(《三国演义》第一回)
b邓艾乃世之良材,更得钟会为副将,大事成矣。(《三国演义》第一百十五回)
在元明时期,亦可用“材”代替“才”,然使用數量逐渐减少。如表“质性”义,几乎不用“材”代替“才”。另外,在明代的文献资料中亦有少数用“才”表示“材”的情况,如《金瓶梅》中的“泼才料”,其中的“材料”作“才料”。类似表述,在元代杂剧中一般作“材料”。例如:
(28)腌材料,风短命,欠东西。(《石君宝戏曲集·诸宫调风月紫云庭》)
7.清代
至清代,对二字的使用渐趋规范,以《红楼梦》等白话小说为代表。
表示“才能”:
(29)a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身才。(《红楼梦》第五回)
b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红楼梦》第一回)
表示“有才能”:
(30)a小弟不才,愿作引进之人。(《七侠五义》第七回)
b愚弟不材,全赖仁兄覆庇,为此特设蔬觞,屈作片时闲话。(《珍珠舶》第一回)
表示“有才能的人”:
(31)a英才得遇春风人,俊杰来从喜气生。(《七侠五义》第二回) b便惹起了多少英雄好汉,人人奇材,个个豪杰。(《七侠五义》第二十二回)
表示“质性”:
(32)a吾才不高,只可小以成小而已。(《庸闲斋笔记》)
b这正是大圣人代天宣化、因材而笃的一番深意。(《儿女英雄传》第四十回)
综上可得结论:一、基本未有用“才”表示“材”之用例,但也有例外。二、从先秦至清代,皆可用“材”表示“才”的四个常用义位。三、至元明清时期,用“材”表示“才”的用例渐趋减少,主要依据是“才”的任意一个义位,比如“有才能”,很难在一部书中同时找到既用“才”又用“材”的用例。有时在一部书中仅找到用“材”表示“才”的其中一个义位,最常见的是“才能”和“有才能的人”,“有才能”和“质性”则较为少见。
四、“材”可代替“才”之缘由
朱熹就“才”与“材”之区分指出:“或问:‘集注言:“才,犹材质。”“才”与“材”字之别如何?’曰:‘“才”字是就理义上说,“材”字是就用上说。’”[3]383朱熹从语义的角度认为,“才”偏重于理义,“材”偏重于功用。分析其各自的义位,确有此偏重。如“才”有“人所具有的才能,质性”,即偏重于理义;“材”有“使用”义,即偏重于功用。且从语用的角度,“材”可以自由地表示“才”的常用义位。语法上,“材”可代替“才”在句中的位置,而整句在语义上并未发生变化。但是“才”却一般不表示“材”。个中原因值得深究。
“才”一般不表示“材”的原因主要在于词汇职能分化。“木材”本为“才”的引申义。而“材”从木,才声,形旁“木”表示本义的语义范畴,与木材相关。又因声旁为“才”,故“材”为在“才”的基础上加形旁“木”而形成的新造词,专门表示“木材”义。词汇职能分化是词汇发展演变中的常见现象,新造词“材”专门表示分化出的职能,故一般不用“才”表示“木材”,及由此引申出的“材料”“使用”等义位。
但是“材”却能表示“才”的“才能”、“有才能”、“有才能的人”、“质性”等义位。原因有三:
1.语音方面,“才”和“材”古今读音皆相同。“材”以“才”为声旁。“才”和“材”在上古同属从母之部。在《广韵》中皆是昨哉切,声母为从母,同属咍韵。在《中原音韵》中声母同为清母,韵为才韵。在现代汉语普通话中皆读作[tshai35]。由此,二者讀音一直相同。古者造字多以声载义,故“才”和“材”读音相同,于“材”可表示“才”有重要作用。
2.语义方面,“才”和“材”意义相通。古者造字,声旁相同,则其在意义上多有联系,且具体运用中亦相通。黄承吉《字诂义府合按》刀字条云:“古者制字以声为主义之大纲,而偏旁其逐事逐物分别记识之目。……凡古书通用之字,其或有偏旁,或无偏旁,或偏旁互换,而皆可通用者,义皆如此。”[4]1-2“材”从木,才声,以“才”为声旁。即在“才”的基础上加形旁“木”而造为新词,专门用来表示“才”的引申义“木材”,以及由此引申出的“材料”、“使用”义。故“材”和“才”意义相通。例如《儿女英雄传》里的两个例子:
(1)这一定是两个不成材料的和尚!(第六回)
(2)不过是我用刀砍了几个不成材的和尚。(第八回)
“不成材料”即“不成材”,没有才能。“不成材料”通过比喻引申,可表示没有才能之义。“不成材料”,即此材料不能发挥其自身作用,比喻引申也可指一个人没有使之成为人才的能力。因此在具体的语句运用中,“材”可以替代“才”。而起纽带作用的是“材”的声旁“才”。类似声旁在意义中占重要地位的例子颇多,如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匕,甲文祖妣之妣字皆作匕,实妣之初文……孳乳为牝,畜母也,从牛,匕声。按妣牡二字皆由人之男女类推及于牛也。”[5]156“匕”为“妣”之初文,后加形旁“牛”为“牝”表示母牛,由人类之母亲类推到畜类之母牛,其中声旁“匕”在意义上起有连接作用。
3.从词义的内部系统来看,本义和引申义及引申义之间皆有直接或间接的源流关系。上文已作过探讨,“才”应有①草木初生②开始③木材④才能⑤质性⑥有才能⑦有才能的人等义位,其中本义“草木初生”与其引申义构成“才”的内部词义系统。因职能分化,“材”被造来专门表示“才”的引申义“木材”。又因“木材”与“才”的其他引申义之间有密切联系,故在实际运用中出现交叉,“材”可以用作“才”,表示“才”的一些义位。
通过考察“才”和“材”的词义演变关系及在文献中的使用情况,发现“材”作为“才”的后起分化字,在具体文献使用中可代替“才”表示其部分常用义位。此与二者的音近义通关系,及同处一个语义内部系统皆有密切关系。
参考文献:
[1][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2][汉]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2013.
[3][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86.
[4]黄承吉.字诂义府合按[M].北京:中华书局,1984.
[5]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全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