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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处罚经常遇到行政相对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致使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违法案件不能及时结案,大大增加了办案难度。我市某县2003年查处案件18起,其中拒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8起,拒收行政处罚决定书10起,在进行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中,发生4家行政相对人不承认法律文书送达事实,执法工作因此陷入被动。针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的这一难点,该县卫生行政部门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引入公证送达法律文书的做法,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