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在文化视域中,价值观的“一”与“多”问题和秩序、危机与冲突、自我与他者等研究不可避免的相遇。由于自我与他者、个体与共同体的同在,价值观的“一”与“多”冲突是必然的。如果承诺这是一种合理性冲突,那么在“一”与“多”之间就有一种秩序等级的构建,价值观的凝聚焦点与多元光线就可以谱写和谐,维护社会秩序。
【关键词】价值观 合理性冲突 秩序建构
在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理论研究当中,文化视域中的价值观一元和多元问题成为直接或间接的话题。传统的理解认为价值是多元与一元的统一,这种客观存在反映到人们的意识当中,形成的主体的信仰、信念、意愿即价值观的一元与多元,这是对价值观的“一”与“多”的基本理解。这个主体不管是自我还是共同体,都有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由此坚持的信仰和意念都在自己的视域中。“一”可以是个体性,每一个主体性价值观所坚持的原则,但“一”的碎片就意味着差异性,就会有“多”;“一”可以指整体性、齐一性,这就是价值观的某一领域中的权威,这种“整体性”的价值观存在会不会遮蔽思想自由的存在,社会失去多样色彩,或者只是一种虚构性的存在,没有现实效应,这正是后现代哲学家所反对的现代性的“死板的色彩”。“多”意味着不同主体、不同文明、不同领域的价值观的多样性存在,这是价值观的空间性差异存在;“多”也可以理解为不同时代、不同时期价值观的多元化存在,这是价值观的时间性多样存在。
价值观的“一”与“多”:在现代与后现代之间
价值观是文化研究的核心,是个体和群体行为的指导标准,而现代社会处于一个多元化的时代是公认的事实,价值观的话语霸权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在各种文化碰撞的境遇下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多元主义发展的缺陷就是容易导致无序危机,那么,在崇尚总体性存在的现代与多元个性的后现代话语中如何处理好价值观一元和多元的博弈是时代带给我们的考验。
价值观的“一”与“多”的关系诊断。现代社会处于一个关系社会中,“如果现代性的特征之一,就是人们感觉到社会现实处于一种永无休止的变动状态中,那么最适合表达这一变动现实的概念一定是关系性的概念”①。社会处于变动不居中,所以关系也是一个流动性的概念,现代性话语中认为我们缺乏最终的目标,缺乏一种应该支配整个生活的理想,我们的价值观在一种总体性的缺乏中,我们应建立价值观的“宏大叙事”。后现代话语中认为我们处在的这个多元化的时代,总有某些群体,某些个人代表着某种价值观权威,不同范式之间可以相互通约。多元主义的价值观,个性多样化发展是社会发展不可避免的趋势,但某个全体性的价值观企图凌驾于社会共同体之上,则会产生文化霸权和政治无序,我们应建立祛除霸权的价值观的“微观叙事”。综合看来,我们要建立的价值观应是在现代性与后现代性话语之间的“宏大叙事”与“微观叙事”之间。
价值观“一”与“多”的悬而未决。价值观多元下的个性价值观的自由发展,是创意的灵感和创造力迸发的年代,是个人生存和生命存在的意义的获得,而这种精神的流动却绝不是在价值观多重标准规定下体现的,所以价值观的“一”势必不能是集合所有的多元价值观的,个性多样的价值观也绝不是“一”的渗透。但价值观的一元与多元在处理他者与群体上的价值观上却显得迟疑不定。个人或群体都处于与他者的交流关系中,而自我又在想方设法地让他者接受自己的信仰和观点,这是自我与他者的交往隔阂,他者在特定的视域中能否与自我,能否和群体达成一致这是个未知。利益的驱使永远无法解释保证道德价值与和谐共处的寻求“一”的平衡,这是利益与价值的较量。“区分利益与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利益格局变动不居,而一般的价值则始终是用于不同的语境”②。
价值观“一”与“多”合理的秩序建构
“价值差异与多元化是对一种宰制的,同一价值的时代的结构,故与它所反映的社会经济生活的多样化一样,它首先应该被看成是社会开放、进步、充满活力的表现和保障。”③价值观的多元彰显着丰富和活力,是每一个共同体发展所不可或缺的,但不同文化之间如果都是相斥的价值观,没有交集,那么就没有交流与合作,甚至出现对抗,多元的发展与一元的构建都显得弥足重要,但价值观“一”的凝聚与“多”的自由扩散建设在各自的领域却都是困难重重。这就是难以解决的价值观的“一”与“多”问题。在价值观的一元和多元都合法存在的情况下,在两者之间试图能建构一种合理的价值秩序,这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前提机制。
价值秩序的认同。我们要建立价值观的“一”即价值共识,是一个有秩序的渐进的过程,是建立在价值秩序认同基础上的价值共识。在形成价值共识的过程遵循的不是先制定后共识的进程,而是某种价值观首先获得了多数的普遍认可,而且实践证明它可以给整个共同体带来利益和正义时,才会成为共识的价值观。所以这个凝聚的“一”是在多元普遍之爱中升华出来的,只有把握了这个爱的秩序,才能很好的理解价值观的一元与多元问题。“每当我们面临困难抉择时,边沁告诉我们,我们能够将一个不可能得到的两难困境变成一个加减法的问题”④。根据边沁的效益论,在多元的基础上,在某一领域形成价值共识可以给每一个主体带来利益时,价值共识是值得的。所以,首先从精神心灵上去认可价值观的“一”,用认同的价值秩序去把握群体利益时,才能获得多元发展。
自我、他者、共同体的秩序。价值观的认同与差异和自我、他者和共同体的层级秩序有着亲缘关系。自我离不开他者提供的视域,我们每个人都会受到周遭环境因素的影响,这些极大的左右着我们对事实和事件的理解,自我的价值观形成离不开他者,而且制约我们价值观的更重要的一方面则是群体对我们的影响。共同体的价值观要想成为普遍的被接受的“一”,自我和每一个他者对这个普遍价值观的承认则是最重要的,因为价值观要想成为普遍的价值观并深深地植根,是需要每一个人的认同的,所以处理好自我、他者、共同体的秩序是解决价值观一元和多元问题的合理建构的又一关键点。在相互交流和对话中有差异和冲突,如何争取更多的他者取得一致是需要解决的秩序和承诺的。
价值观的“一”与“多”秩序建构何以可能
从世界的经济全球化来看,文化的碰撞表现为价值观的差异;从每一个国家内部来看,共同的信仰和秩序的建构来自共享的价值观。那么这种秩序建构机制如何实现和培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责任感、价值认同感的此在。差异总是对抗着共享、对抗着秩序,而每一个自我对自身、对群体都有责任,多元化时代给我们的任务就是对抗不必要的价值观的冲突,远离价值观共享的“陌生者”,建立一种价值认同感。这是一种从心理上、从精神上贴近秩序,建立对共同体的价值观的爱的信仰。这是每一个自我、每一个个体应该努力的可能性任务。我们可以从两方面付出行动:第一,在交往关系中对话与交流。哈贝马斯就认为只有主体间性的交流,才能达成包括相互理解、共享知识和相互一致。对话就是在个人与他者、国家与国家的不同文化背景下进行的。在这种交往中,我们才能了解异质的价值观,才会改进自己的发展模式。而随着交往的扩大,某一种文化领域的价值观才会可能进入共识价值观的视域当中,这是我们每个个体在对自我和对共同体的发展所持的责任感中生发的价值认同感的此在。第二,语言的工具性辅助。后现代主义认为语言之间不可通约,用差异性反对统一性,但事实上正是因为各种语言的差异存在,语言才成为理解不同价值观的入口,所以研究和体会语言的表达成为我们寻求共识的一个重要的途径。
建立普遍价值秩序的公共视域。当人们心中由同一种价值秩序指导时,才会去认同一种普遍的价值观,所以心中的价值秩序的建立是关键。德国学者贝克把现代社会称为风险社会,我们会面对很多突如其来的灾难如地震、海啸、飓风等,这些风险是每一个国家都必须面对的,而对于这些经历每个国家都会有很多相同的感受,如对生命价值的尊重,对团结一致力量的理解,这些共同领域的感受是我们建立共享价值观的重要场域。
共同体的认同力量。共同体有强大的舆论功能,面对每一对自我与他者、他者与他者,它可以凭着每一个体对共同体的依赖消除界限进行交流与对话,这是共同体的权威。在现代社會每一个个体都生存在群体的角色当中,而每一个群体的形成都是建立在有着共同的价值观基础上,所以共同体的权威的建立至关重要。社会或者每一个共同体应该在人们的共同利益面临破坏甚至是摧毁时,显示自己的良好的秩序力量,保护人们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在人们的心中建立起信任,使人们依赖于这个共同体,成为一个积聚力量的平台,成为交流和对话的场域,为价值观的认同建立基础。(作者单位:廊坊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注释
①[英]戴维·弗里斯比:《现代性的碎片》,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72页。
②[德]哈贝马斯:《哈贝马斯精粹》,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9页。
③沈湘平:“价值共识是否以及何以可能”,《哲学研究》,2007年第2期。
④[美]罗伯特·保罗·沃尔夫:《哲学概论》,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97页。
【关键词】价值观 合理性冲突 秩序建构
在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理论研究当中,文化视域中的价值观一元和多元问题成为直接或间接的话题。传统的理解认为价值是多元与一元的统一,这种客观存在反映到人们的意识当中,形成的主体的信仰、信念、意愿即价值观的一元与多元,这是对价值观的“一”与“多”的基本理解。这个主体不管是自我还是共同体,都有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由此坚持的信仰和意念都在自己的视域中。“一”可以是个体性,每一个主体性价值观所坚持的原则,但“一”的碎片就意味着差异性,就会有“多”;“一”可以指整体性、齐一性,这就是价值观的某一领域中的权威,这种“整体性”的价值观存在会不会遮蔽思想自由的存在,社会失去多样色彩,或者只是一种虚构性的存在,没有现实效应,这正是后现代哲学家所反对的现代性的“死板的色彩”。“多”意味着不同主体、不同文明、不同领域的价值观的多样性存在,这是价值观的空间性差异存在;“多”也可以理解为不同时代、不同时期价值观的多元化存在,这是价值观的时间性多样存在。
价值观的“一”与“多”:在现代与后现代之间
价值观是文化研究的核心,是个体和群体行为的指导标准,而现代社会处于一个多元化的时代是公认的事实,价值观的话语霸权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在各种文化碰撞的境遇下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多元主义发展的缺陷就是容易导致无序危机,那么,在崇尚总体性存在的现代与多元个性的后现代话语中如何处理好价值观一元和多元的博弈是时代带给我们的考验。
价值观的“一”与“多”的关系诊断。现代社会处于一个关系社会中,“如果现代性的特征之一,就是人们感觉到社会现实处于一种永无休止的变动状态中,那么最适合表达这一变动现实的概念一定是关系性的概念”①。社会处于变动不居中,所以关系也是一个流动性的概念,现代性话语中认为我们缺乏最终的目标,缺乏一种应该支配整个生活的理想,我们的价值观在一种总体性的缺乏中,我们应建立价值观的“宏大叙事”。后现代话语中认为我们处在的这个多元化的时代,总有某些群体,某些个人代表着某种价值观权威,不同范式之间可以相互通约。多元主义的价值观,个性多样化发展是社会发展不可避免的趋势,但某个全体性的价值观企图凌驾于社会共同体之上,则会产生文化霸权和政治无序,我们应建立祛除霸权的价值观的“微观叙事”。综合看来,我们要建立的价值观应是在现代性与后现代性话语之间的“宏大叙事”与“微观叙事”之间。
价值观“一”与“多”的悬而未决。价值观多元下的个性价值观的自由发展,是创意的灵感和创造力迸发的年代,是个人生存和生命存在的意义的获得,而这种精神的流动却绝不是在价值观多重标准规定下体现的,所以价值观的“一”势必不能是集合所有的多元价值观的,个性多样的价值观也绝不是“一”的渗透。但价值观的一元与多元在处理他者与群体上的价值观上却显得迟疑不定。个人或群体都处于与他者的交流关系中,而自我又在想方设法地让他者接受自己的信仰和观点,这是自我与他者的交往隔阂,他者在特定的视域中能否与自我,能否和群体达成一致这是个未知。利益的驱使永远无法解释保证道德价值与和谐共处的寻求“一”的平衡,这是利益与价值的较量。“区分利益与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利益格局变动不居,而一般的价值则始终是用于不同的语境”②。
价值观“一”与“多”合理的秩序建构
“价值差异与多元化是对一种宰制的,同一价值的时代的结构,故与它所反映的社会经济生活的多样化一样,它首先应该被看成是社会开放、进步、充满活力的表现和保障。”③价值观的多元彰显着丰富和活力,是每一个共同体发展所不可或缺的,但不同文化之间如果都是相斥的价值观,没有交集,那么就没有交流与合作,甚至出现对抗,多元的发展与一元的构建都显得弥足重要,但价值观“一”的凝聚与“多”的自由扩散建设在各自的领域却都是困难重重。这就是难以解决的价值观的“一”与“多”问题。在价值观的一元和多元都合法存在的情况下,在两者之间试图能建构一种合理的价值秩序,这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前提机制。
价值秩序的认同。我们要建立价值观的“一”即价值共识,是一个有秩序的渐进的过程,是建立在价值秩序认同基础上的价值共识。在形成价值共识的过程遵循的不是先制定后共识的进程,而是某种价值观首先获得了多数的普遍认可,而且实践证明它可以给整个共同体带来利益和正义时,才会成为共识的价值观。所以这个凝聚的“一”是在多元普遍之爱中升华出来的,只有把握了这个爱的秩序,才能很好的理解价值观的一元与多元问题。“每当我们面临困难抉择时,边沁告诉我们,我们能够将一个不可能得到的两难困境变成一个加减法的问题”④。根据边沁的效益论,在多元的基础上,在某一领域形成价值共识可以给每一个主体带来利益时,价值共识是值得的。所以,首先从精神心灵上去认可价值观的“一”,用认同的价值秩序去把握群体利益时,才能获得多元发展。
自我、他者、共同体的秩序。价值观的认同与差异和自我、他者和共同体的层级秩序有着亲缘关系。自我离不开他者提供的视域,我们每个人都会受到周遭环境因素的影响,这些极大的左右着我们对事实和事件的理解,自我的价值观形成离不开他者,而且制约我们价值观的更重要的一方面则是群体对我们的影响。共同体的价值观要想成为普遍的被接受的“一”,自我和每一个他者对这个普遍价值观的承认则是最重要的,因为价值观要想成为普遍的价值观并深深地植根,是需要每一个人的认同的,所以处理好自我、他者、共同体的秩序是解决价值观一元和多元问题的合理建构的又一关键点。在相互交流和对话中有差异和冲突,如何争取更多的他者取得一致是需要解决的秩序和承诺的。
价值观的“一”与“多”秩序建构何以可能
从世界的经济全球化来看,文化的碰撞表现为价值观的差异;从每一个国家内部来看,共同的信仰和秩序的建构来自共享的价值观。那么这种秩序建构机制如何实现和培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责任感、价值认同感的此在。差异总是对抗着共享、对抗着秩序,而每一个自我对自身、对群体都有责任,多元化时代给我们的任务就是对抗不必要的价值观的冲突,远离价值观共享的“陌生者”,建立一种价值认同感。这是一种从心理上、从精神上贴近秩序,建立对共同体的价值观的爱的信仰。这是每一个自我、每一个个体应该努力的可能性任务。我们可以从两方面付出行动:第一,在交往关系中对话与交流。哈贝马斯就认为只有主体间性的交流,才能达成包括相互理解、共享知识和相互一致。对话就是在个人与他者、国家与国家的不同文化背景下进行的。在这种交往中,我们才能了解异质的价值观,才会改进自己的发展模式。而随着交往的扩大,某一种文化领域的价值观才会可能进入共识价值观的视域当中,这是我们每个个体在对自我和对共同体的发展所持的责任感中生发的价值认同感的此在。第二,语言的工具性辅助。后现代主义认为语言之间不可通约,用差异性反对统一性,但事实上正是因为各种语言的差异存在,语言才成为理解不同价值观的入口,所以研究和体会语言的表达成为我们寻求共识的一个重要的途径。
建立普遍价值秩序的公共视域。当人们心中由同一种价值秩序指导时,才会去认同一种普遍的价值观,所以心中的价值秩序的建立是关键。德国学者贝克把现代社会称为风险社会,我们会面对很多突如其来的灾难如地震、海啸、飓风等,这些风险是每一个国家都必须面对的,而对于这些经历每个国家都会有很多相同的感受,如对生命价值的尊重,对团结一致力量的理解,这些共同领域的感受是我们建立共享价值观的重要场域。
共同体的认同力量。共同体有强大的舆论功能,面对每一对自我与他者、他者与他者,它可以凭着每一个体对共同体的依赖消除界限进行交流与对话,这是共同体的权威。在现代社會每一个个体都生存在群体的角色当中,而每一个群体的形成都是建立在有着共同的价值观基础上,所以共同体的权威的建立至关重要。社会或者每一个共同体应该在人们的共同利益面临破坏甚至是摧毁时,显示自己的良好的秩序力量,保护人们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在人们的心中建立起信任,使人们依赖于这个共同体,成为一个积聚力量的平台,成为交流和对话的场域,为价值观的认同建立基础。(作者单位:廊坊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注释
①[英]戴维·弗里斯比:《现代性的碎片》,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72页。
②[德]哈贝马斯:《哈贝马斯精粹》,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9页。
③沈湘平:“价值共识是否以及何以可能”,《哲学研究》,2007年第2期。
④[美]罗伯特·保罗·沃尔夫:《哲学概论》,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