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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背景
驴友是对户外运动爱好者的称呼,特指参加自助旅行、一般性探险、爬山、穿越等爱好者,也是爱好者自称的一个名词。“驴友”来源于“旅”友和“绿”友的谐音,“绿”是指环保,不污染环境,还因为驴子的特点是耐驮,能吃苦耐劳。所以,“驴友”这个称呼是运动爱好者自豪的资本之一。
随着旅游日益发展成为一种生活需要,驴友也把脚印留在了更多原始洪荒的区域。驴友的队伍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如今,参与户外运动的人越来越多,但驴友们能走的线路却越来越少,这缘于很多旅游景区的“跑马圈地”,只要登山线路通过景区,就必须购票或办证。
驴友认为景区压缩了自己的活动空间,景区则认为驴友不能无偿享有景区的安全保障。
对驴友而言,渴望的是纯粹的户外探险;对景区而言,更看重的是门票流失以及权责划分模糊所带来的烦恼。驴友和景区的线路收费之争,在各个景区重复上演,双方关于收费与权责的争论也在不断进行。
视点一:
驴友遭遇
景区设卡
2008年11月的一个周末,位于河南登封的嵩山脚下。十几名驴友聚集在一起,出发攀登嵩山。驴友们沿着一条小山路开始登山。刚转过一处山口,迎面走来一个下山的当地村民,领队“弹簧”(网名)赶忙迎上去问前面是否有巡查,村民点了点头。“弹簧”紧张起来,忙拿起对讲机和后面压阵的两名资深驴友商量,看是不是绕道前行。可就在说话间,几个不知情的驴友仍在前进,恰恰撞到两名巡查人员的“关卡”上。
巡查人员是嵩山景区管委会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身着深蓝色制服,他们如同守株待兔,很容易地拦截了上山的驴友。面对“入侵”者,执法队员问:“你们已经进入嵩山景区了,买门票了没有?”两名来自许昌的驴友立马和执法队员较上了劲儿。一个驴友反问:“我们又没有从你们大门过,还需要买什么门票?”
执法队员不依不饶:“进入景区就得购票,你们有票就可以让你们过,不然就不能过。”
另一名驴友反击:“我们不是游客,不参观你们景点,我们是来登山的,为什么要买票!”
执法队员见多识广,有条不紊地解释:“我知道你们是驴友,登山可以,但得有登山年证(即嵩山游览证),你们有吗?没证登山就是不合法的,现在进入冬季了,防火是大事,你们这么多人进去,带的东西这么多,万一着火了怎么办?”
两名驴友词穷。
“弹簧”见势不妙,走上去递上香烟,并掏出自己的登山年证说好话:“年证我有,这么多人上来了,不好再下去,你们看能不能补票?少收点儿。”经过一番软磨硬泡后,由于只有五名驴友有年证,其他人每人象征性地掏了二十元钱,一行二十多人终于被放行。
视点二:
景区“卸磨
杀‘驴’”
在驴友们看来,驴友是一个以户外探险、休闲运动为追求的群体,和普通游客不同,驴友不参观景区的景点,基本上不享受景区所提供的服务。即便驴友的探险路线穿越景区或进入景区,也只是通过而已,收费根本没有理由。
不仅如此,驴友们还认为,景区对驴友收费还有一些“卸磨杀驴”的味道,因为,现在的很多旅游线路都是驴友们开辟出来的。一些景点原来可能是穷山恶水,是驴友们背着包探险,踩出来一条又一条经典的线路,再由驴友在论坛上发帖撰写攻略、游记,将其广为传播,后来被景区发现,才开发成为旅游景点。
郑州资深驴友“非法吴”举例说,2001年秋天,他与郑州的几位驴友前去河南鲁山县探路,最终在经常上山采药的山民带路下,成功地探出了一条具有一定难度、强度的全程水潭不断的环线,因景区内水潭众多,驴友们给它取名叫做“珍珠潭”。这条线路很快成为河南驴友们的经典线路,无数新驴友经过它的洗礼,走向成熟,变得稳健,很多驴友最难忘的事也诞生于此,是一个能勾起驴友们无数回忆的地方。如今,这个地方也成景点了。
驴友们认为,很多景区是在驴友的宣传、培养下逐渐扩大影响,这才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以及开发者的关注,开发者或投资商见有利可图,于是铺路架桥,建大门造宾馆,开发成可以吸纳旅行社游客的普通景区,然后将驴友拒之门外。
驴友“非法吴”感叹:“如今的景区越来越多,越圈越大,驴友们能走的路越来越少,翻山越岭还是无路可走,碰到景区的界就是所谓的逃票,能心理平衡吗?”
一位驴友曾这样愤然发帖质问:“假如徐霞客在世,他还能轻松地走遍祖国山川吗?也许翻不了两座山,他就得被盘查得只剩裤衩!”但景区管理者则认为,商品社会中景区投入就得要求经济回报,门票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景区更在乎的是驴友及整个景区的安全。
视点三:
对“战争”
法律解读
对于驴友提出的不满与质疑,河南某景区管委会执法大队一位负责人认为,对驴友查票,是根据管委会安排对私自进入景区者例行的检查,如果大家都像驴友一样不买票,景区还怎么发展?景区在开发上投入了大量资金,不可能提供无偿服务。
国内一家景区负责人曾对驴友认真地进行过研究,他得出的结论是,驴友群体是户外运动发展到一定程度演变成的松散型联盟,很容易带来不安全因素。这几年,那些出来探险、登山,结果被困在山中甚至出现伤亡的事故有很多起。尽管景区认为驴友进山没有买票出了事景区不用负责,但最后还得从人道主义立场去援救。
河南嵩山景区管委会一位工作人员举例说:“前几年,一个浙江驴友来景区登山,结果摔死了,景区出于人道主义立场赔了一万多元,家长不依不饶,觉得赔得少,还告上了法庭,你说景区冤不冤?”
在景区管委会看来,驴友进山给景区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流失,更重要的是安全管理上的难处。平常都说是权责划分对等,但驴友不承担买票的责任,却要景区承担救援义务,有失公允。
面对驴友和景区之间的“战争”,郑州大学旅游管理学院副院长龙京红教授说,驴友是一个特殊的旅游者,尽管特殊,但毕竟是旅游者,景区对他们收费肯定是合法的。至于驴友们举例“徐霞客在世”,徐霞客是旅行,和现代社会的旅游不是一个概念,徐霞客那个年代还没有旅游市场的概念,而现在的旅游提供的是一个市场化的产品。在古代,资源是无主的,现代社会资源是被授权开发的。
河南某律师事务所的李华律师认为,发现景区和开发景区是两个概念,景区开发者只要是合法得到了开发权,他就有权收费,毕竟对景区的先期投入不是一个小数。作为景区经营者,他要追求商业利益。根据法律精神来看,景区对辖区内的交通、游览、治安、安全负有法定职责,也就是说,不管购票与否,只要进入景区,景区都应承担一定的安全义务。至于一些驴友质疑当地村民进入景区不收费,而驴友要收费,因为前者是生活需求,后者是消费需求。
还有,驴友作为一个特殊旅游者,专走无人路线或者险僻路线,如果出事,景区是否承担安全职责呢?对此,法学专家认为,这一点在实际操作中有点难以界定,景区对一些无人线路或险僻路线,只要挂出牌子进行警示,如果驴友明知有警示还要进去,那出了事就责任自负,但在现实中,这种情况很难认定,景区不可能在每条路上都挂上警示牌,何况有的线路景区都未必知道,那是驴友们自己走出来的。管理部门也很无奈,有些景区推出的旅游年证对于松散的驴友团体而言吸引力也不大,景区坦言对驴友目前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如今,驴友与景区之间的“战争”仍在持续,这或许是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阵痛,一方是规模化产业化的景区,一方是自由松散的出行团体,不对称性必然会产生摩擦,问题究竟如何解决,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摸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