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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和《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两条例已经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已于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秦鸿学主持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