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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现代传播学、社会学、经济学为理论基础,针对山东省省农业科技传播中存在的问题,从政府、科研机构、大众媒介和农民四个方面,提出了推进辽宁省农业科技传播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 农业科技传播;科学素养;大众媒介
【中图分类号】G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236-1879(2017)04-0150-02一、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农业科技传播的建设力度
(一)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力度。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财政、公共投入对于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投入比重或者是数量,使公共研究部门的科研人员有足够的资金从事研究。可在财政、公共投入中划拨出一定比例,按科研成果在研究领域产生的影响,以及在生产领域中取得的效益,分类分等级地对科研人员进行奖励,奖励政策可适当向应用技术倾斜。此外,还应针对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出台相应政策,对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一定比例,用于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政府相关部门应调整科研人员考核评价体系,逐渐向评价或者鼓励的体制转型,不以论文数量的多少作为科研人员考核和评定职称的唯一标准。此外,科研评价体系应采用多元化的标准,不同的科研院所和高校应该有不同的评价标准。
(二)加大对大众媒介的扶持力度。一是政府应加大对大众媒介的重视力度,利用大众媒介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特点,扩大农业科技传播范围,增加传播效果。二是农业科技传播具有公益化属性,对于带有公共服务性质的节目和报纸,政府应予以支持。政府应鼓励大众媒介兴办涉农专业报纸,或者在主流报纸上开辟农村农业版面和栏目,并给予适当的政策和资金倾斜。三是将农业科技传播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将节目的制作费用和采编人员的采访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或进行差额补助。
(三)加大对农民文化素质和科学素养的培养力度。政府应在农村大力增设农村书屋,有针对性地采购农业科教、种养殖、文学、法律、医疗保健等书目和报刊,充分发挥农村书屋的信息窗口功能,帮助农民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种致富信息、生产信息、市场需求等。此外,政府应加强对农民技术员培训的力度,动员、吸纳更多的涉农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成为农民技术员培训基地,使更多的农民获得培训机会;增设符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的、农民急需的专业技术课程,解决农民实际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设科技培训夜校、定期请农业专家作报告,或者在农闲或节假日期间组织专家进行短期技术培训。
二、科研机构应充分发挥科研主体作用
(一)端正科研态度。第一,科研工作应该是健康的,是纯粹的。科研人员应克服功利思想,正确认识科研工作与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关系,淡泊名利,不搞花架子和形式主义。第二,科研工作应该是真实的。农业科研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推动农业发展。因此,必须是在解决问题中形成理论,并用所形成的理论再去指导实践。第三,科研工作应该是科学的。科研人员应以科学的研究方法为指导,着眼于农业生产中的具体问题,从调查研究做起,切忌纯理论的臆想和拼凑。
(二)加强与媒介的合作。科研人员应注重与媒介的合作。科研机构应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宣传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力度,可设立科普发言人,并通过科普发言人与媒介进行对接,借助媒体为各类社会热点、科普需求作出权威、准确的解答,不断填补科研机构与受众之间的知识沟。
三、大众媒介应加大对农民的重视力度
(一)回归农民受众本位。大众媒介应重视农民受众的信息需求。针对媒介形式,应对不同类型的大众媒介进行整合。可根据不同媒介的不同优势进行优势互补,在同一时间段,就同一主题或内容,以统一口径进行传播,以壮大传播声势,提高传播效果。针对媒介内容,对农民喜爱的信息要加以强化,对农民不关心或不感兴趣的信息要加以改善。选题时,要符合当地的农业产业结构和实际生产情况,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符合农民根本需求。针对农业科技节目的播放时间,大众媒介应充分考虑到农民的生活习惯,节目播出时段尽量与农民进行农业生产和从事家务劳动的时段错开,并可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在“农闲”时增加播出时间或者根据农民需要安排重播。
(二)回归科技本位。大众媒介进行农业科技传播的意义不应局限于对某个科技成果、某种实用技术或某项科技政策的传播,而是要利用持续的、不间断的科技信息流通,形成信息环境,培养农民受众的视听习惯,塑造农民受众的科学理念,提高农民受众的科学素养。现有的农业科技节目普遍科技含量较低。因此,大众媒介应注重传播内容的实用性和时效性,以贴近农民生产生活、符合农业生产规律、能产生实际经济效益的内容,提高科技节目的“含金量”,真正做到回归科技本位。
(三)提高媒介工作者的科学素养。媒介工作者在制作节目和撰写报道时,应将语言通俗化,将信息“去专业化”,在兼顾信息科学性、严谨性的同时,变死板机械的传播方式为农民容易理解的举例子、打比方等方式,消除广大农民受众与农业科技信息之间的隔阂。此外,媒介工作者应加强对农业科技知识、农业政策的学习和积累,完善个人的农业知识结构,提升个人的科学素养,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消除知识盲点,避免错误报道,保证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农民应加强对自身的要求
(一)努力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一是农民必须正视科学技术发展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巨大变革,主动尝试接触、积累和运用农业科学信息,积极主动地收看、收听农业科技节目,阅读农业科技报刊,参加各种农民技术培训,努力提升自身的文化科学素质。二是农民应该主动关注党和政府针对“三农”问题制定的方针政策,以及辽宁省发布的农业发展政策,做到对政策心中有数,并能从政策中发现机遇,为个人的农业生产行为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努力提升自身的媒介素养。农民应主动接触利用多种媒介,视媒介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有效工具,针对不同时段、不同環境选择适合的媒介形式,并根据媒介各自的特点,将有价值的科技信息保存下来。此外,农民还应利用媒介进行及时的信息反馈,将想看的内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媒介进行反映,使媒介可以更好地了解农民的需求,并及时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参考文献
[1]张通生,赵梁.新农村建设中的科技传媒传播创新[J].产业与经济论坛,2011,10(2):41~42
[2]李成砚.涉农报纸如何在农业科技传播中发挥作用[J].中国报业,2012,7:68~69
[3]董成双,邢祥虎,薛寿鹏等.农业科技传播[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
[4]刘思远.辽宁省科技传播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互动及发展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3
关键词: 农业科技传播;科学素养;大众媒介
【中图分类号】G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236-1879(2017)04-0150-02一、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农业科技传播的建设力度
(一)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力度。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财政、公共投入对于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投入比重或者是数量,使公共研究部门的科研人员有足够的资金从事研究。可在财政、公共投入中划拨出一定比例,按科研成果在研究领域产生的影响,以及在生产领域中取得的效益,分类分等级地对科研人员进行奖励,奖励政策可适当向应用技术倾斜。此外,还应针对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出台相应政策,对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一定比例,用于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政府相关部门应调整科研人员考核评价体系,逐渐向评价或者鼓励的体制转型,不以论文数量的多少作为科研人员考核和评定职称的唯一标准。此外,科研评价体系应采用多元化的标准,不同的科研院所和高校应该有不同的评价标准。
(二)加大对大众媒介的扶持力度。一是政府应加大对大众媒介的重视力度,利用大众媒介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特点,扩大农业科技传播范围,增加传播效果。二是农业科技传播具有公益化属性,对于带有公共服务性质的节目和报纸,政府应予以支持。政府应鼓励大众媒介兴办涉农专业报纸,或者在主流报纸上开辟农村农业版面和栏目,并给予适当的政策和资金倾斜。三是将农业科技传播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将节目的制作费用和采编人员的采访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或进行差额补助。
(三)加大对农民文化素质和科学素养的培养力度。政府应在农村大力增设农村书屋,有针对性地采购农业科教、种养殖、文学、法律、医疗保健等书目和报刊,充分发挥农村书屋的信息窗口功能,帮助农民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种致富信息、生产信息、市场需求等。此外,政府应加强对农民技术员培训的力度,动员、吸纳更多的涉农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成为农民技术员培训基地,使更多的农民获得培训机会;增设符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的、农民急需的专业技术课程,解决农民实际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设科技培训夜校、定期请农业专家作报告,或者在农闲或节假日期间组织专家进行短期技术培训。
二、科研机构应充分发挥科研主体作用
(一)端正科研态度。第一,科研工作应该是健康的,是纯粹的。科研人员应克服功利思想,正确认识科研工作与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关系,淡泊名利,不搞花架子和形式主义。第二,科研工作应该是真实的。农业科研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推动农业发展。因此,必须是在解决问题中形成理论,并用所形成的理论再去指导实践。第三,科研工作应该是科学的。科研人员应以科学的研究方法为指导,着眼于农业生产中的具体问题,从调查研究做起,切忌纯理论的臆想和拼凑。
(二)加强与媒介的合作。科研人员应注重与媒介的合作。科研机构应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宣传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力度,可设立科普发言人,并通过科普发言人与媒介进行对接,借助媒体为各类社会热点、科普需求作出权威、准确的解答,不断填补科研机构与受众之间的知识沟。
三、大众媒介应加大对农民的重视力度
(一)回归农民受众本位。大众媒介应重视农民受众的信息需求。针对媒介形式,应对不同类型的大众媒介进行整合。可根据不同媒介的不同优势进行优势互补,在同一时间段,就同一主题或内容,以统一口径进行传播,以壮大传播声势,提高传播效果。针对媒介内容,对农民喜爱的信息要加以强化,对农民不关心或不感兴趣的信息要加以改善。选题时,要符合当地的农业产业结构和实际生产情况,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符合农民根本需求。针对农业科技节目的播放时间,大众媒介应充分考虑到农民的生活习惯,节目播出时段尽量与农民进行农业生产和从事家务劳动的时段错开,并可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在“农闲”时增加播出时间或者根据农民需要安排重播。
(二)回归科技本位。大众媒介进行农业科技传播的意义不应局限于对某个科技成果、某种实用技术或某项科技政策的传播,而是要利用持续的、不间断的科技信息流通,形成信息环境,培养农民受众的视听习惯,塑造农民受众的科学理念,提高农民受众的科学素养。现有的农业科技节目普遍科技含量较低。因此,大众媒介应注重传播内容的实用性和时效性,以贴近农民生产生活、符合农业生产规律、能产生实际经济效益的内容,提高科技节目的“含金量”,真正做到回归科技本位。
(三)提高媒介工作者的科学素养。媒介工作者在制作节目和撰写报道时,应将语言通俗化,将信息“去专业化”,在兼顾信息科学性、严谨性的同时,变死板机械的传播方式为农民容易理解的举例子、打比方等方式,消除广大农民受众与农业科技信息之间的隔阂。此外,媒介工作者应加强对农业科技知识、农业政策的学习和积累,完善个人的农业知识结构,提升个人的科学素养,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消除知识盲点,避免错误报道,保证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农民应加强对自身的要求
(一)努力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一是农民必须正视科学技术发展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巨大变革,主动尝试接触、积累和运用农业科学信息,积极主动地收看、收听农业科技节目,阅读农业科技报刊,参加各种农民技术培训,努力提升自身的文化科学素质。二是农民应该主动关注党和政府针对“三农”问题制定的方针政策,以及辽宁省发布的农业发展政策,做到对政策心中有数,并能从政策中发现机遇,为个人的农业生产行为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努力提升自身的媒介素养。农民应主动接触利用多种媒介,视媒介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有效工具,针对不同时段、不同環境选择适合的媒介形式,并根据媒介各自的特点,将有价值的科技信息保存下来。此外,农民还应利用媒介进行及时的信息反馈,将想看的内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媒介进行反映,使媒介可以更好地了解农民的需求,并及时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参考文献
[1]张通生,赵梁.新农村建设中的科技传媒传播创新[J].产业与经济论坛,2011,10(2):41~42
[2]李成砚.涉农报纸如何在农业科技传播中发挥作用[J].中国报业,2012,7:68~69
[3]董成双,邢祥虎,薛寿鹏等.农业科技传播[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
[4]刘思远.辽宁省科技传播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互动及发展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