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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两朝处于历史时期的小冰期,受其影响明代灾害频发,处于东南沿海的潮州因为独特的地理环境与气候条件。发生水灾的频率很高.是潮州社会最主要的自然灾害种类。水灾发生时会导致堤坝溃决、人口溺亡、官署民居倒塌、农田被淹等损害,严重干扰了当地社会的正常运作。面对频发的水灾,明代中央政府与潮州地方社会的应对态度有别。从中反映出中央王朝、地方官员与地方士绅等在承担与管理地方公共事务中的权力互动与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