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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现世界自然遗产地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秀美的风景、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进一步扩大三清山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提升文化价值,促进三清山景区旅游经济的发展,中国摄影报社与江西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特联合举办“世界自然遗产地——纯美三清山”全国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全国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境内的四季风光、人文景观、古迹建筑、道家文化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特级收藏作品1幅,稿酬为价值14.88万元的江铃驭胜越野车一辆;一级收藏作品2幅,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二级收藏作品3幅,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三级收藏作品80幅~100幅,稿酬人民币各300元。
同一作者获二级收藏作品以上荣誉的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及奖品由江西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游客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拍摄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但必须取材于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谢绝组照。
3.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覽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5.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7.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征集时间
2014年11月2日~2015年11月2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作者可在全摄影网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三清山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2.光盘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三清山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境内的四季风光、人文景观、古迹建筑、道家文化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特级收藏作品1幅,稿酬为价值14.88万元的江铃驭胜越野车一辆;一级收藏作品2幅,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二级收藏作品3幅,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三级收藏作品80幅~100幅,稿酬人民币各300元。
同一作者获二级收藏作品以上荣誉的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及奖品由江西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游客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拍摄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但必须取材于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谢绝组照。
3.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覽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5.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7.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征集时间
2014年11月2日~2015年11月2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作者可在全摄影网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三清山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2.光盘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三清山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