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人类社会学中制裁的涵义 制裁可以根据两个维度进行分类.其一,根据控制的方式可分为正性制裁和负性制裁.这一分类源于人类学家拉德克利夫·布朗,他说,“制裁是一个社会或社会大多数成员对于一种行为方式的反映,即赞成该行为方式(正性制裁),或反对该行为方式(负性制裁)”.其二,根据控制的形式又可分为正式的制裁(如成文的奖惩条例、法律、规章制度等)和非正式的制裁(如不成文的习俗、舆论、道德观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