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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甘肃省山丹县民政局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一是提高了审批权限,将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批权限提高至1000元,县民政局的审批权限提高至10000元。二是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对于因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或重大疾病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原则上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5万元的临时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