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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教育是指中小学生通过参与观光活动,从中获得知识文化的丰富、思想精神的提升的教育形式。观光教育可以看成是观光活动和教育的组合,是二者的良性互动与融合发展。
一、觀光教育的意义
观光教育活动不仅包括对自然风景和生态资源的观赏游览活动,还包括对差异文化和多元社会等内容的体验,其意义是全方位、多维度的。
1.观光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理想教育的重要途径
红色旅游作为把红色人文景观和绿色自然景观结合起来、把革命传统教育与旅游产业发展结合起来的主题旅游形式,不仅是常规性旅游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观光教育活动的重要方面。很多红色旅游景区本身就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实践基地,通过利用红色旅游资源发展观光教育,有利于学生了解革命历史、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这是红色旅游与教育的完美结合,对于培育中小学生的爱国主义思想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2.观光教育有助于增进中小学生对课堂知识的理解
在观光教育活动开展的过程中,通常会有特定的主题,这些特定的主题与学生课堂上的知识点相结合,引导中小学生学以致用,同时为他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拓展和延伸课本知识提供了快乐的氛围和广阔的空间。这样,中小学生在观光教育中就能够更为充分、动态地了解自然与社会,弥补课堂对于上述内容相对静态展现的不足,从而进一步巩固课堂所学的知识。
3.观光教育有助于提升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观光教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和旅行社等共同合作和配合,通过创意性策划和精细化设计,让中小学生在实践中通过观察思考、模拟角色、小组分工、挑战任务等不同形式实现综合能力的提升,这对于培养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4.观光教育有助于培养中小学生的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
缺乏团队意识,孩子难成“集体人”已经成为中小学教育急需解决的难题之一,而在观光教育中,很多活动都需要与同龄人合作完成,在集体中承担角色、在团队中不断成长,在愉快轻松的气氛和多元的环境中,互相学习、交流思考,以集体的形式完成团队性任务,挑战自我、分享快乐。因此,观光教育对于培养中小学生的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具有重要作用。
5.观光教育有助于促进旅游消费
近年来,随着国人对教育关注程度的持续提升、对教育实践的逐步了解、对跨文化交流的殷切需求,青少年逐渐成为文化消费的主流群体,中小学生已经成为旅游市场营销中不可忽略的对象。因此,观光教育对于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我国观光教育的现状和问题
观光教育的发展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国家鼓励发展
《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强调,要积极开展观光教育,提出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将研学旅行、夏令营、冬令营等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与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纳入中小学生日常德育、美育、体育范畴。国务院将支持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建设一批观光教育基地,逐步完善接待体系。
2.社会需求旺盛
以观光教育的重要形式——游学为例,由于签证程序及报名人数较多等原因,大多数游学团需要提前两三个月进行预订,知名游学服务机构的精品游学线路甚至需要提前半年报名。游学团跟普通旅游团的行程差不多,但游学团的价格往往要高出一两倍。
3.发展初期阵痛
近年来以夏、冬令营为代表的观光教育持续升温,一些不具备资质的机构滥竽充数进入相关产业,这不但使得“游而不学”的现象愈发严重,也导致了更多的安全隐患。同时,部分中小学生在观光教育活动中还会受到攀比的消极影响,家长对观光教育特别是出境游学褒贬不一。
观光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标准缺失,产业接轨不足
一直以来,观光教育普遍缺乏统一的发展标准,是否有专业人员带队指导,主题和内容的安排是否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发展,日常管理是否规范,要求是否严格,安全有无保障等都处于模糊状态。同时,旅游、教育等相关产业对于观光教育的产业支撑也处于摸索期,很多旅行社、培训学校、留学机构缺乏相关专业人才。以夏令营、冬令营为例,很多机构都是按照接待成人游客的方式接待学生团体,这就使得观光教育活动失去了原本应有的教育意义。
2.重游轻学,教育效果欠佳
中小学生观光活动应当以教育为目的,但是目前很多观光教育活动“重游轻学”甚至“只游不学”,很多时候将观光活动与教育割裂开来,或者将教育元素形式化地嫁接在观光活动中,难以满足中小学生素质教育与全面发展的要求。
3.盲目攀比,违背教育初衷
部分中小学生在观光教育中受到高消费、奢靡等不良思想和行为的影响,产生了攀比倾向,以花钱多少而非精神收获多少评判观光教育活动的好坏;一些家长缺乏正确价值观,不能及时纠正孩子的“负能量”思想,或者过分宠爱孩子,导致观光教育适得其反。
4.同质模仿,活动形式单一
学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等教育系统或者家长在组织、策划观光教育活动时创新少、模仿多,突破少、重复多,导致观光教育活动千篇一律。旅行社等旅游产业主体和培训学校、留学机构等教育产业主体在提供产业服务和支撑时也仅停留在同质模仿的层面,缺乏针对性,难以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家庭的中小学生的精神需求。
5.短期思维,缺乏长效推进
教育需要持久推进、持续发展,观光教育亦是如此。但是现实中的观光教育在很多时候却是学校或者家长心血来潮、一时兴起组织策划的,相关活动只着眼于当前,而很少关注未来。很多企业主体为图一时暴利而不顾产品质量、违背市场准则,在提供产业服务和支撑时也停留于短期思维。很多观光教育昙花一现,缺乏长效推进。 三、开展观光教育的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观光教育的发展对策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政府與企业互动,确立相关标准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地实际情况,研究形成观光教育活动开展的管理模式和规章制度,探索中小学生能力培养新模式,建立强调参与、突出能力的开放式、多元化的实践教学体系,确立相关标准。政府与企业互动,从运行模式、内容设计、活动流程、条件保障、责任主体、风险分析、应对措施、活动总结及评价等方面认真规划、精心策划、不断探索,激发产业活力。2015年,为了规范和引导中小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的健康良性发展,国家旅游局启动《中小学生出境研学旅行服务规范》立项工作,并由监督管理司委托留学服务机构起草、制定,助推行业标准体系的完善,就是政府与企业互动以确立相关标准进而激发产业活力的积极探索。
2.企业与学校合力,增加学识元素
企业与学校要发挥各自所长,共同探索观光教育的良性运作模式和核心产品形式,增加学识元素。观光教育活动内容要结合学生的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知识性、科学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培养个性化、创新型人才提供良好的成长空间。例如,很多培训学校、留学机构、旅行社纷纷推出的“美国东部之旅”游学产品中,在洛杉矶盖蒂中心给孩子们设计任务,让他们不借助导游而是自己研究地图。同时,孩子们还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这时,“游”并不仅仅是停留在带孩子去游玩,而是把周围的环境当成大课堂,这种观光教育产品实际上是学生平时课程的海外延展,提升了教育效果。
3.学校与家庭并肩,塑造良好氛围
学校要与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家长的作用,形成学校与家庭常态化沟通、高效率管理的并肩协作机制。目前,观光教育活动所需费用基本由家庭承担,因此,当地物价部门要做好核准调查,规定只能收取基本费用。学校不得开展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敛财,对特困家庭的学生要减免费用。学校在组织宣传观光教育活动时要突出教育内涵,并提倡、鼓励学生在参与家庭自发进行的观光教育时要量力而行,以获得精神提升和文化见识为目的。对大多数家庭来说,参加海外游学团一般花费较高,可以作为发展型消费而非必须消费,应根据经济情况适当选择,没有必要为此盲目攀比,要对孩子进行积极的价值观引导,回归教育本质。
4.传统与现代融合,丰富观光内涵
观光教育要不断探索、丰富其内涵,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其教育目的。例如,广州的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较早开始尝试研学旅行,并将其列入校本课程,该校的地理学科组教师曾带领学生到外地去观赏日全食、考察喀斯特地貌。在把学堂搬到旅途中的过程中,任课老师变成了研学辅导员,他们鼓励学生通过野外的亲自观察记录,加深对书本知识的认知与理解。学生反馈这种观光教育活动的效果很好,认为“课内外有了真正的结合,知识都活了起来”。同时,要通过观光教育活动培育学生的家国情怀,提升其精神境界。例如,为进一步发挥红色旅游教育功能,激发广大中小学生参与红色旅游热情,接受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按照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弘扬长征精神·传承红色记忆”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红色旅游系列活动的通知》(旅发〔2016〕93号)要求,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面向长征沿线15个省区市在校中小学生开展红色旅游征文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参与观光教育活动。
5.大众与个性并举,打造安全平台
媒体应广泛宣传观光教育活动的积极意义,逐步引导大众转变教育观念,促进观光教育积极、健康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面向全体中小学生,保障每一个学生都能享有均等的参与机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企业要联合制定切实可行的观光教育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形成行之有效的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模式。在组织学生参加观光教育活动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和具体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活动的安全性,教给学生自我保护的方法,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陶静,天津职业大学旅游管理学院,助教;林越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李 诗
一、觀光教育的意义
观光教育活动不仅包括对自然风景和生态资源的观赏游览活动,还包括对差异文化和多元社会等内容的体验,其意义是全方位、多维度的。
1.观光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理想教育的重要途径
红色旅游作为把红色人文景观和绿色自然景观结合起来、把革命传统教育与旅游产业发展结合起来的主题旅游形式,不仅是常规性旅游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观光教育活动的重要方面。很多红色旅游景区本身就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实践基地,通过利用红色旅游资源发展观光教育,有利于学生了解革命历史、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这是红色旅游与教育的完美结合,对于培育中小学生的爱国主义思想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2.观光教育有助于增进中小学生对课堂知识的理解
在观光教育活动开展的过程中,通常会有特定的主题,这些特定的主题与学生课堂上的知识点相结合,引导中小学生学以致用,同时为他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拓展和延伸课本知识提供了快乐的氛围和广阔的空间。这样,中小学生在观光教育中就能够更为充分、动态地了解自然与社会,弥补课堂对于上述内容相对静态展现的不足,从而进一步巩固课堂所学的知识。
3.观光教育有助于提升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观光教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和旅行社等共同合作和配合,通过创意性策划和精细化设计,让中小学生在实践中通过观察思考、模拟角色、小组分工、挑战任务等不同形式实现综合能力的提升,这对于培养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4.观光教育有助于培养中小学生的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
缺乏团队意识,孩子难成“集体人”已经成为中小学教育急需解决的难题之一,而在观光教育中,很多活动都需要与同龄人合作完成,在集体中承担角色、在团队中不断成长,在愉快轻松的气氛和多元的环境中,互相学习、交流思考,以集体的形式完成团队性任务,挑战自我、分享快乐。因此,观光教育对于培养中小学生的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具有重要作用。
5.观光教育有助于促进旅游消费
近年来,随着国人对教育关注程度的持续提升、对教育实践的逐步了解、对跨文化交流的殷切需求,青少年逐渐成为文化消费的主流群体,中小学生已经成为旅游市场营销中不可忽略的对象。因此,观光教育对于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我国观光教育的现状和问题
观光教育的发展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国家鼓励发展
《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强调,要积极开展观光教育,提出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将研学旅行、夏令营、冬令营等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与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纳入中小学生日常德育、美育、体育范畴。国务院将支持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建设一批观光教育基地,逐步完善接待体系。
2.社会需求旺盛
以观光教育的重要形式——游学为例,由于签证程序及报名人数较多等原因,大多数游学团需要提前两三个月进行预订,知名游学服务机构的精品游学线路甚至需要提前半年报名。游学团跟普通旅游团的行程差不多,但游学团的价格往往要高出一两倍。
3.发展初期阵痛
近年来以夏、冬令营为代表的观光教育持续升温,一些不具备资质的机构滥竽充数进入相关产业,这不但使得“游而不学”的现象愈发严重,也导致了更多的安全隐患。同时,部分中小学生在观光教育活动中还会受到攀比的消极影响,家长对观光教育特别是出境游学褒贬不一。
观光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标准缺失,产业接轨不足
一直以来,观光教育普遍缺乏统一的发展标准,是否有专业人员带队指导,主题和内容的安排是否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发展,日常管理是否规范,要求是否严格,安全有无保障等都处于模糊状态。同时,旅游、教育等相关产业对于观光教育的产业支撑也处于摸索期,很多旅行社、培训学校、留学机构缺乏相关专业人才。以夏令营、冬令营为例,很多机构都是按照接待成人游客的方式接待学生团体,这就使得观光教育活动失去了原本应有的教育意义。
2.重游轻学,教育效果欠佳
中小学生观光活动应当以教育为目的,但是目前很多观光教育活动“重游轻学”甚至“只游不学”,很多时候将观光活动与教育割裂开来,或者将教育元素形式化地嫁接在观光活动中,难以满足中小学生素质教育与全面发展的要求。
3.盲目攀比,违背教育初衷
部分中小学生在观光教育中受到高消费、奢靡等不良思想和行为的影响,产生了攀比倾向,以花钱多少而非精神收获多少评判观光教育活动的好坏;一些家长缺乏正确价值观,不能及时纠正孩子的“负能量”思想,或者过分宠爱孩子,导致观光教育适得其反。
4.同质模仿,活动形式单一
学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等教育系统或者家长在组织、策划观光教育活动时创新少、模仿多,突破少、重复多,导致观光教育活动千篇一律。旅行社等旅游产业主体和培训学校、留学机构等教育产业主体在提供产业服务和支撑时也仅停留在同质模仿的层面,缺乏针对性,难以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家庭的中小学生的精神需求。
5.短期思维,缺乏长效推进
教育需要持久推进、持续发展,观光教育亦是如此。但是现实中的观光教育在很多时候却是学校或者家长心血来潮、一时兴起组织策划的,相关活动只着眼于当前,而很少关注未来。很多企业主体为图一时暴利而不顾产品质量、违背市场准则,在提供产业服务和支撑时也停留于短期思维。很多观光教育昙花一现,缺乏长效推进。 三、开展观光教育的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观光教育的发展对策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政府與企业互动,确立相关标准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地实际情况,研究形成观光教育活动开展的管理模式和规章制度,探索中小学生能力培养新模式,建立强调参与、突出能力的开放式、多元化的实践教学体系,确立相关标准。政府与企业互动,从运行模式、内容设计、活动流程、条件保障、责任主体、风险分析、应对措施、活动总结及评价等方面认真规划、精心策划、不断探索,激发产业活力。2015年,为了规范和引导中小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的健康良性发展,国家旅游局启动《中小学生出境研学旅行服务规范》立项工作,并由监督管理司委托留学服务机构起草、制定,助推行业标准体系的完善,就是政府与企业互动以确立相关标准进而激发产业活力的积极探索。
2.企业与学校合力,增加学识元素
企业与学校要发挥各自所长,共同探索观光教育的良性运作模式和核心产品形式,增加学识元素。观光教育活动内容要结合学生的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知识性、科学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培养个性化、创新型人才提供良好的成长空间。例如,很多培训学校、留学机构、旅行社纷纷推出的“美国东部之旅”游学产品中,在洛杉矶盖蒂中心给孩子们设计任务,让他们不借助导游而是自己研究地图。同时,孩子们还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这时,“游”并不仅仅是停留在带孩子去游玩,而是把周围的环境当成大课堂,这种观光教育产品实际上是学生平时课程的海外延展,提升了教育效果。
3.学校与家庭并肩,塑造良好氛围
学校要与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家长的作用,形成学校与家庭常态化沟通、高效率管理的并肩协作机制。目前,观光教育活动所需费用基本由家庭承担,因此,当地物价部门要做好核准调查,规定只能收取基本费用。学校不得开展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敛财,对特困家庭的学生要减免费用。学校在组织宣传观光教育活动时要突出教育内涵,并提倡、鼓励学生在参与家庭自发进行的观光教育时要量力而行,以获得精神提升和文化见识为目的。对大多数家庭来说,参加海外游学团一般花费较高,可以作为发展型消费而非必须消费,应根据经济情况适当选择,没有必要为此盲目攀比,要对孩子进行积极的价值观引导,回归教育本质。
4.传统与现代融合,丰富观光内涵
观光教育要不断探索、丰富其内涵,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其教育目的。例如,广州的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较早开始尝试研学旅行,并将其列入校本课程,该校的地理学科组教师曾带领学生到外地去观赏日全食、考察喀斯特地貌。在把学堂搬到旅途中的过程中,任课老师变成了研学辅导员,他们鼓励学生通过野外的亲自观察记录,加深对书本知识的认知与理解。学生反馈这种观光教育活动的效果很好,认为“课内外有了真正的结合,知识都活了起来”。同时,要通过观光教育活动培育学生的家国情怀,提升其精神境界。例如,为进一步发挥红色旅游教育功能,激发广大中小学生参与红色旅游热情,接受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按照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弘扬长征精神·传承红色记忆”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红色旅游系列活动的通知》(旅发〔2016〕93号)要求,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面向长征沿线15个省区市在校中小学生开展红色旅游征文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参与观光教育活动。
5.大众与个性并举,打造安全平台
媒体应广泛宣传观光教育活动的积极意义,逐步引导大众转变教育观念,促进观光教育积极、健康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面向全体中小学生,保障每一个学生都能享有均等的参与机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企业要联合制定切实可行的观光教育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形成行之有效的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模式。在组织学生参加观光教育活动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和具体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活动的安全性,教给学生自我保护的方法,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陶静,天津职业大学旅游管理学院,助教;林越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李 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