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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第三部门一直为理论界所关注,不同学者不仅赋予了第三部门不同的涵义,对于第三部门的价值方位的认识更是存在极大的争议。第三部门在社会组织体系中到底处于何种价值方位,是基座还是中间层?本文通过对第三部门产生的相关理论的分析,利用马克思国家理论学说分析了第三部门的社会基座的价值方位,即第三部门不只是政府和市场对于社会管理的补充,更是社会良性发展的基座。这种价值方位的确立不仅对第三部门与政府组织的关系处理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更为第三部门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