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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875(2010)04-073-02
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以及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和社会问题,也是困扰教育界、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遏制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已成为当务之急,研究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律特点、成因,丰富和发展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的预防对策,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为了掌握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成因,查找其犯罪根源,研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本人通过查阅了我区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案卷,结合自身工作情况谈如下几点初浅的看法和认识:
一、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
2006年,我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犯罪嫌疑人89件112人,14岁至18岁9件15人占总人数的13.3%。
2007年,我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犯罪嫌疑人104件156人,14岁至18岁15件25人占总人数的16.3%。案件数和人数分别比上年上升66%和3%。
2008年,我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犯罪嫌疑人68件人数112 人,14岁至18岁13件23人占总人数的20.5%。案件数和人数分别比上年上升12%和3.4%。
二、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特点
一是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从我区近两年办案的情况看,青少年犯罪者的文化素质不高,大部分为初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青少年罪犯中大多接受的文化教育少,许多人小学期间就辍学,甚至从没上过学,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大多数。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使他们缺少起码的鉴别能力,容易受到诱导走上犯罪道路,在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没有与未成年人相适应的文化,就很难找到职业,没有职业,就没有收入,为了生活,为了消费,在正道走不通的情况下,他们往往走上歧途,走向犯罪之路。
二是犯罪手段成人化、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现现在的未成年人犯罪已不再局限于小偷小摸,未成年人犯罪的作案手段趋向成人化、智能化,且作案手段也日益成熟。当前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特别是电脑的普及,使一些对新事物接受能力较强的未成年人利用先进的技术实施犯罪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的了。与以往未成年人犯罪突发性,偶发性相比,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大都有预谋,作案经过精心策划,有充分准备;作案手段上日趋成人化。
三是团伙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具有团伙犯罪和流窜作案的特点,甚至还有的形成犯罪集团。由于未成年人体力充沛、好奇心强等方面的优势,但未成年人自身个体力量小、能力差、经验少的弱点,这使得他们在犯罪时乐于结伴、互相壮胆。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的心理不成熟的特点,以及刑罚对未成年人犯罪处罚较轻的规定,看重他们这些优点和不足。组织很多为成年人渗透到犯罪团伙中,唆使他们去从事盗窃、抢劫、伤害、走私贩毒等严重犯罪。一些单亲家庭,由于长期得不到家庭的温暖,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在没有生活基础和个人能力较差的前提下,由于生活所迫,很容易结成团伙犯罪并异地犯案成为流窜犯。
四是暴力性犯罪占很大比例,侵犯财产犯罪逐年上升,社会危害性大。未成年人在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手段野蛮、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主要是从事抢劫,故意伤害。从近几年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和参与犯罪案件是32件,其中抢劫25件,占79%伤害3件占近9%,盗窃和其他犯罪5件12%。
五是低龄化趋势,偶犯、初犯居多。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低龄化特征越来越明显,未成年人犯中系初犯、偶犯的占了绝大多数,受其自身因素的制约,未成年人犯社会经历相对单纯,主观恶性较小,具有较强的可塑性。未成年人有的从十一二岁时就开始小偷小摸,十三四岁时开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等到十五到十八岁这个年龄段时,已成为犯罪的老手了。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固然很多,但综合起来,主要关乎家庭、学校、社会及未成年人自身等因素。
(一)未成年人自身因素的影响
一是奉献精神缺失,功名思想较重,相当一部份走向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对国家、集体的前途命运不感兴趣,在行为方式上更多受到现实利益的驱使,敢于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在待人接物上,表现为崇尚自我,凡事以自己为中心,心胸狭隘,对同学漠不关心。
二是道德基础薄弱,缺乏社会责任感,从现实情况来看,相当多的未成年人道德基础并不坚实,对道德准则缺乏基本的判断能力。没有远大的人生理想、报复,缺乏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在实际生活当中,则突出地表现为公德意识差,不讲文明,不遵守社会公德。如有些中小学生在学校表现得比较听话,一出校门就干一些违反公共道德的事情。
三是法制观念薄弱,自控能较差 ,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往往法制意识不强,缺少最基本的法律知识,没有自我控制的能力,亦受外来因素的影响,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根据近几年公安移送未成年人犯罪的数据显示,未成年人犯罪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且表现为低龄化、多样化、手段成年化等特征。
四是不良习气较多,缺乏传统美德,走向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大都不尊老爱幼、艰苦奋斗等传统美德渐为缺失,相反地,不良习气却越来越在未成年人身上显现,具体表现为:少数未成年人心理问题严重,任性,自私、娇生惯养、不爱劳动、怕苦怕累等表现越来越多。平时讲话时,想到什么说什么,无所顾忌、不尊重人,休息日在家不帮家里做事,只顾自己,总认为自己在家是“小皇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五是心理状态不健康,行为自私任性 ,有的在家中有“小霸王”之称,性格飞扬跋扈;有的做事缺乏耐性,没有脚踏实地的精神;有的则很自卑,缺乏自信心,遇事退缩,怀疑自己的能力,稍有不顺利就打退堂鼓。还有的反抗、幼稚、神经质、无责任心、不服从、攻击性、粗暴等等,他们一般情绪波动大,常有莫名其妙的焦虑和恐惧。
(二)家庭教育弱化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
具体表现在:
一是家庭教育不当,不少家庭教育子女缺乏科学的方法,有的家庭一味追求金钱,长年忙于做生意挣钱,而忘记了孩子,使孩子养成了“自由”散漫的习惯,染上了坏习性,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有的父母对子女要求不够严格,有的父母对子女娇纵溺爱;有的父母教育方法粗暴生硬,往往以打骂代替对子女的批评教育,使子女身心遭致创伤;有的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在孩子犯了错误后,不是讲道理和说服教育,而只是一味责怪、打骂或体罚,使孩子长期受到压抑而产生变态心理,最终导致犯罪的发生。
二是“留守未成年人”缺乏关爱。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农村出现许多“留守未年成人”。他们由老年人隔代监管、教育,这种情况往往只能做到以生活上的照料为主,不能给予未成年人较好的家庭教育和引导,缺少关爱。
三是残缺家庭的负面影响。近年来离婚率明显上升,家庭结构残缺,使孩子的成长环境先天不良,缺乏父爱或母爱,对生活失去希望,这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诱因。
四是家长自身素质不高。一些家庭本身其成员有不正之风,孩子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耳濡目染,不知不觉中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些家长行为有失风范,道德水准低下,行为不检点、不文明或具有不良嗜好,上行下效,从而诱发子女产生不良行为习惯,形成不健康扭曲心理,而且年龄越小,其个性受父母的影响越大。
(三)学校教育失责对未成年人犯罪有可不推御的责任
一是单纯的应试教育忽视了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由于升学考试制度的导向,学校为了追求高升学率,只注重文化知识教育,重视考试成绩,而轻视思想品德和道德规范教育。
二是教师教育行为不当。部分老师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处理问题感情用事,以罚代教,使学生产生逆反甚至报复心理,以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是学校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从近几年移送的在校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来看,他们所在学校的法律教育往往流于形式,走过场,学生实际掌握的法律知识极其溃乏,基本是空白。
四是校园周边环境不良因素的影响。一些校园的周边环境差,各种网吧、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的泛滥,分散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容易使未成年人受到暴力、色情等精神垃圾的侵蚀,从而走伤犯罪的道路。
(四)各种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
近年来,社会上赌博、卖淫、行贿受贿、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和丑恶现象的泛滥,严重对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起着不可估量的毒化腐蚀作用,对诱发未成年人犯罪起到了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
一是大众传媒中不健康内容的误导。一些影视作品、报刊中色情、打斗、凶杀与暴力场面充斥,使一些未成年人盲目模仿,危害极大。
二是虚假广告,脱离一般消费能力的高消费和超豪华生活的渲染,对青少年的超前消费、价值观念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
三是青少年活动场所相对缺乏。目前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社会活动场所相对缺乏,许多孩子只有到成人歌舞厅、网吧、游戏机室、台球室等营业性场所参加娱乐活动,一些中小学生沉缅于网络世界,出现厌学、逃学等现象,这些都是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道路的先兆。
四、对未成年犯罪预防、对策、建议
1、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阶段暂时出现的拜金主义、贫富不均、贪污腐化等现象,的确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了很大的冲击,要从源头上为青少年时代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要坚决惩治腐败等社会不良风气,减少不良文化对青少年的冲击,为广大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要匡正社会风气,消除不良影响。要加强对腐败现象、社会不正之风、行为不正之风的治理,以净化社会风气。要通过综合治理手段严格控制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种毒毒瘤进入青少年学生生活圈内。
三要彻底清理文化市场,对那些渲染暴力、色情的娱乐场所予以坚决取缔。加强社区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的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对城市无业青年实施就业服务。逐步增加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场馆等有益于其健康发展的文化设施。
四要加强对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管理,认真落实未成人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的规定。
五要加强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室、录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以及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2、强化学校的教育职能,提高青少年的文化水平
作为承担义务教育职能的学校,一方面要注重提高学生的文化知识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良好习惯。
一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校必须发挥主渠道作用,坚持德育与智育并重,使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成为社会的有用之财。
二是要对那些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发扬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的未成年人予以及时、隆重的表彰和奖励,树立起弘扬正气的学风。
三是要对那些缺乏社会公德的人和事曝光、加大惩罚的力度,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的制定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激励先进,约束缺德或不轨行为机制的建立,以正反两方面促进中小学生形成遵守社会公德的自觉性,树立起良好生活、学习习惯。
3、注重家庭教育,发挥家长抚养监管职能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未成年人重要的学习、生活和活动场所,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心理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一是家长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应当营造一个和睦的家庭氛围,给孩子一个温暖、和谐的家庭环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是要督促家长和未成年人共同学法懂法,提高家长法制意识,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充分发挥家长“第一老师”的作用,使其在日常生活中很好的担当起管理子女的责任,降低未成年人犯罪机率,为社会做一份贡献。
三是家长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使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有自己的明确奋斗目标和远大的理想报复,为社会多做贡献。
心理健康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只有从“心”做起,防微杜渐,结合青少年的实际心理状况,发动全社会的力量,从家庭、学校、社会等几个方面开展普法教育,有效的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以及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和社会问题,也是困扰教育界、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遏制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已成为当务之急,研究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律特点、成因,丰富和发展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的预防对策,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为了掌握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成因,查找其犯罪根源,研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本人通过查阅了我区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案卷,结合自身工作情况谈如下几点初浅的看法和认识:
一、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
2006年,我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犯罪嫌疑人89件112人,14岁至18岁9件15人占总人数的13.3%。
2007年,我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犯罪嫌疑人104件156人,14岁至18岁15件25人占总人数的16.3%。案件数和人数分别比上年上升66%和3%。
2008年,我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犯罪嫌疑人68件人数112 人,14岁至18岁13件23人占总人数的20.5%。案件数和人数分别比上年上升12%和3.4%。
二、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特点
一是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从我区近两年办案的情况看,青少年犯罪者的文化素质不高,大部分为初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青少年罪犯中大多接受的文化教育少,许多人小学期间就辍学,甚至从没上过学,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大多数。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使他们缺少起码的鉴别能力,容易受到诱导走上犯罪道路,在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没有与未成年人相适应的文化,就很难找到职业,没有职业,就没有收入,为了生活,为了消费,在正道走不通的情况下,他们往往走上歧途,走向犯罪之路。
二是犯罪手段成人化、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现现在的未成年人犯罪已不再局限于小偷小摸,未成年人犯罪的作案手段趋向成人化、智能化,且作案手段也日益成熟。当前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特别是电脑的普及,使一些对新事物接受能力较强的未成年人利用先进的技术实施犯罪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的了。与以往未成年人犯罪突发性,偶发性相比,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大都有预谋,作案经过精心策划,有充分准备;作案手段上日趋成人化。
三是团伙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具有团伙犯罪和流窜作案的特点,甚至还有的形成犯罪集团。由于未成年人体力充沛、好奇心强等方面的优势,但未成年人自身个体力量小、能力差、经验少的弱点,这使得他们在犯罪时乐于结伴、互相壮胆。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的心理不成熟的特点,以及刑罚对未成年人犯罪处罚较轻的规定,看重他们这些优点和不足。组织很多为成年人渗透到犯罪团伙中,唆使他们去从事盗窃、抢劫、伤害、走私贩毒等严重犯罪。一些单亲家庭,由于长期得不到家庭的温暖,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在没有生活基础和个人能力较差的前提下,由于生活所迫,很容易结成团伙犯罪并异地犯案成为流窜犯。
四是暴力性犯罪占很大比例,侵犯财产犯罪逐年上升,社会危害性大。未成年人在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手段野蛮、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主要是从事抢劫,故意伤害。从近几年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和参与犯罪案件是32件,其中抢劫25件,占79%伤害3件占近9%,盗窃和其他犯罪5件12%。
五是低龄化趋势,偶犯、初犯居多。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低龄化特征越来越明显,未成年人犯中系初犯、偶犯的占了绝大多数,受其自身因素的制约,未成年人犯社会经历相对单纯,主观恶性较小,具有较强的可塑性。未成年人有的从十一二岁时就开始小偷小摸,十三四岁时开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等到十五到十八岁这个年龄段时,已成为犯罪的老手了。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固然很多,但综合起来,主要关乎家庭、学校、社会及未成年人自身等因素。
(一)未成年人自身因素的影响
一是奉献精神缺失,功名思想较重,相当一部份走向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对国家、集体的前途命运不感兴趣,在行为方式上更多受到现实利益的驱使,敢于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在待人接物上,表现为崇尚自我,凡事以自己为中心,心胸狭隘,对同学漠不关心。
二是道德基础薄弱,缺乏社会责任感,从现实情况来看,相当多的未成年人道德基础并不坚实,对道德准则缺乏基本的判断能力。没有远大的人生理想、报复,缺乏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在实际生活当中,则突出地表现为公德意识差,不讲文明,不遵守社会公德。如有些中小学生在学校表现得比较听话,一出校门就干一些违反公共道德的事情。
三是法制观念薄弱,自控能较差 ,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往往法制意识不强,缺少最基本的法律知识,没有自我控制的能力,亦受外来因素的影响,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根据近几年公安移送未成年人犯罪的数据显示,未成年人犯罪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且表现为低龄化、多样化、手段成年化等特征。
四是不良习气较多,缺乏传统美德,走向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大都不尊老爱幼、艰苦奋斗等传统美德渐为缺失,相反地,不良习气却越来越在未成年人身上显现,具体表现为:少数未成年人心理问题严重,任性,自私、娇生惯养、不爱劳动、怕苦怕累等表现越来越多。平时讲话时,想到什么说什么,无所顾忌、不尊重人,休息日在家不帮家里做事,只顾自己,总认为自己在家是“小皇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五是心理状态不健康,行为自私任性 ,有的在家中有“小霸王”之称,性格飞扬跋扈;有的做事缺乏耐性,没有脚踏实地的精神;有的则很自卑,缺乏自信心,遇事退缩,怀疑自己的能力,稍有不顺利就打退堂鼓。还有的反抗、幼稚、神经质、无责任心、不服从、攻击性、粗暴等等,他们一般情绪波动大,常有莫名其妙的焦虑和恐惧。
(二)家庭教育弱化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
具体表现在:
一是家庭教育不当,不少家庭教育子女缺乏科学的方法,有的家庭一味追求金钱,长年忙于做生意挣钱,而忘记了孩子,使孩子养成了“自由”散漫的习惯,染上了坏习性,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有的父母对子女要求不够严格,有的父母对子女娇纵溺爱;有的父母教育方法粗暴生硬,往往以打骂代替对子女的批评教育,使子女身心遭致创伤;有的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在孩子犯了错误后,不是讲道理和说服教育,而只是一味责怪、打骂或体罚,使孩子长期受到压抑而产生变态心理,最终导致犯罪的发生。
二是“留守未成年人”缺乏关爱。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农村出现许多“留守未年成人”。他们由老年人隔代监管、教育,这种情况往往只能做到以生活上的照料为主,不能给予未成年人较好的家庭教育和引导,缺少关爱。
三是残缺家庭的负面影响。近年来离婚率明显上升,家庭结构残缺,使孩子的成长环境先天不良,缺乏父爱或母爱,对生活失去希望,这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诱因。
四是家长自身素质不高。一些家庭本身其成员有不正之风,孩子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耳濡目染,不知不觉中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些家长行为有失风范,道德水准低下,行为不检点、不文明或具有不良嗜好,上行下效,从而诱发子女产生不良行为习惯,形成不健康扭曲心理,而且年龄越小,其个性受父母的影响越大。
(三)学校教育失责对未成年人犯罪有可不推御的责任
一是单纯的应试教育忽视了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由于升学考试制度的导向,学校为了追求高升学率,只注重文化知识教育,重视考试成绩,而轻视思想品德和道德规范教育。
二是教师教育行为不当。部分老师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处理问题感情用事,以罚代教,使学生产生逆反甚至报复心理,以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是学校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从近几年移送的在校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来看,他们所在学校的法律教育往往流于形式,走过场,学生实际掌握的法律知识极其溃乏,基本是空白。
四是校园周边环境不良因素的影响。一些校园的周边环境差,各种网吧、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的泛滥,分散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容易使未成年人受到暴力、色情等精神垃圾的侵蚀,从而走伤犯罪的道路。
(四)各种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
近年来,社会上赌博、卖淫、行贿受贿、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和丑恶现象的泛滥,严重对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起着不可估量的毒化腐蚀作用,对诱发未成年人犯罪起到了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
一是大众传媒中不健康内容的误导。一些影视作品、报刊中色情、打斗、凶杀与暴力场面充斥,使一些未成年人盲目模仿,危害极大。
二是虚假广告,脱离一般消费能力的高消费和超豪华生活的渲染,对青少年的超前消费、价值观念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
三是青少年活动场所相对缺乏。目前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社会活动场所相对缺乏,许多孩子只有到成人歌舞厅、网吧、游戏机室、台球室等营业性场所参加娱乐活动,一些中小学生沉缅于网络世界,出现厌学、逃学等现象,这些都是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道路的先兆。
四、对未成年犯罪预防、对策、建议
1、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阶段暂时出现的拜金主义、贫富不均、贪污腐化等现象,的确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了很大的冲击,要从源头上为青少年时代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要坚决惩治腐败等社会不良风气,减少不良文化对青少年的冲击,为广大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要匡正社会风气,消除不良影响。要加强对腐败现象、社会不正之风、行为不正之风的治理,以净化社会风气。要通过综合治理手段严格控制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种毒毒瘤进入青少年学生生活圈内。
三要彻底清理文化市场,对那些渲染暴力、色情的娱乐场所予以坚决取缔。加强社区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的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对城市无业青年实施就业服务。逐步增加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场馆等有益于其健康发展的文化设施。
四要加强对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管理,认真落实未成人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的规定。
五要加强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室、录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以及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2、强化学校的教育职能,提高青少年的文化水平
作为承担义务教育职能的学校,一方面要注重提高学生的文化知识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良好习惯。
一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校必须发挥主渠道作用,坚持德育与智育并重,使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成为社会的有用之财。
二是要对那些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发扬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的未成年人予以及时、隆重的表彰和奖励,树立起弘扬正气的学风。
三是要对那些缺乏社会公德的人和事曝光、加大惩罚的力度,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的制定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激励先进,约束缺德或不轨行为机制的建立,以正反两方面促进中小学生形成遵守社会公德的自觉性,树立起良好生活、学习习惯。
3、注重家庭教育,发挥家长抚养监管职能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未成年人重要的学习、生活和活动场所,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心理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一是家长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应当营造一个和睦的家庭氛围,给孩子一个温暖、和谐的家庭环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是要督促家长和未成年人共同学法懂法,提高家长法制意识,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充分发挥家长“第一老师”的作用,使其在日常生活中很好的担当起管理子女的责任,降低未成年人犯罪机率,为社会做一份贡献。
三是家长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使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有自己的明确奋斗目标和远大的理想报复,为社会多做贡献。
心理健康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只有从“心”做起,防微杜渐,结合青少年的实际心理状况,发动全社会的力量,从家庭、学校、社会等几个方面开展普法教育,有效的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