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的CIP工作,从1992年开始试点,1993年在北京地区铺开,1999年全国推广。13年来,CIP工作在出版界耳熟能详,成为出版环节的一部分。近五年来,随着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发展,CIP工作从数据制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各出版单位的紧密配合,使得这项点多面广、需要实时更新的细琐工作有序地开展了起来。目前我国出版社已无一例外地全部加入了CIP工作。坚持不懈地做好CIP工作,将会为全行业建立起基础的书目数据库,为行业信息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要充分认识在版编目工作在出版事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CIP工作和CIP数据库建设是出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CIP数据是选题策划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依据。是打击盗版书等市场监管工作的有力工具,是出版行政管理的可靠依托,是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也是图书物流的基础数据。因此,做好CIP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目前CIP工作中的一些问题,造成CIP数据的应用尚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为:少数出版单位存在着对部分图书信息不报、漏报的现象,甚至还存在着自制和伪造CIP数据并印在书上的现象;CIP数据制作周期较长,不能和出版流程同步;尚未建立数据发布平台,使CIP工作的公共职能弱化CIP数据的增值开发进展缓慢,使得这种能衍生出多种服务产品的信息产品利用率不高,等等。
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在2005年度配合总署加强了对CIP工作的管理。主要做了以下几件事情:一是政府主管部门出台有关文件,有力促进CIP工作。2005年4月30日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图书在版编目工作的通知》(新出厅<2005>98号),其中明确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决定自2005年起,将各出版社申报CIP数据的情况纳入图书年检的检查范围。”二是为开发利用CIP数据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如:在即将即将开通的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的网站上,实现向全社会发布CIP数据;利用CIP数据尝试开展行业内的信息服务,已经开展的几项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尝试发挥CIP数据的预测功能,于今年五月天津书市开幕前发表在《中国新闻出版报》的文章《CIP数据预测五大特色装点本届书市》,备受业界关注。三是CIP数据的制作经费首次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彻底改变了实施CIP国家标准一直以来无专项经费支持的被动局面,使CIP工作有了持续发展的基本资金保障。
2006年度,CIP工作将以推进出版业信息化建设为目标,贯彻落实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图书在版编目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加强和改善CIP工作管理,全面提高CIP数据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出版事业和文化事业。具体设想是:第一,进一步缩短CIP数据制作周期,跟上出版单位的生产节奏,提高服务质量;第二,建立数据核对制度,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第三,利用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的“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建立CIP数据发布平台,实现数据资源共享;第四,建立CIP数据管理通报制度,全面提高管理水平。通过以上措施,实现CIP数据的快、准、全,为出版业的信息化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要充分认识在版编目工作在出版事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CIP工作和CIP数据库建设是出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CIP数据是选题策划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依据。是打击盗版书等市场监管工作的有力工具,是出版行政管理的可靠依托,是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也是图书物流的基础数据。因此,做好CIP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目前CIP工作中的一些问题,造成CIP数据的应用尚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为:少数出版单位存在着对部分图书信息不报、漏报的现象,甚至还存在着自制和伪造CIP数据并印在书上的现象;CIP数据制作周期较长,不能和出版流程同步;尚未建立数据发布平台,使CIP工作的公共职能弱化CIP数据的增值开发进展缓慢,使得这种能衍生出多种服务产品的信息产品利用率不高,等等。
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在2005年度配合总署加强了对CIP工作的管理。主要做了以下几件事情:一是政府主管部门出台有关文件,有力促进CIP工作。2005年4月30日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图书在版编目工作的通知》(新出厅<2005>98号),其中明确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决定自2005年起,将各出版社申报CIP数据的情况纳入图书年检的检查范围。”二是为开发利用CIP数据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如:在即将即将开通的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的网站上,实现向全社会发布CIP数据;利用CIP数据尝试开展行业内的信息服务,已经开展的几项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尝试发挥CIP数据的预测功能,于今年五月天津书市开幕前发表在《中国新闻出版报》的文章《CIP数据预测五大特色装点本届书市》,备受业界关注。三是CIP数据的制作经费首次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彻底改变了实施CIP国家标准一直以来无专项经费支持的被动局面,使CIP工作有了持续发展的基本资金保障。
2006年度,CIP工作将以推进出版业信息化建设为目标,贯彻落实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图书在版编目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加强和改善CIP工作管理,全面提高CIP数据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出版事业和文化事业。具体设想是:第一,进一步缩短CIP数据制作周期,跟上出版单位的生产节奏,提高服务质量;第二,建立数据核对制度,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第三,利用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的“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建立CIP数据发布平台,实现数据资源共享;第四,建立CIP数据管理通报制度,全面提高管理水平。通过以上措施,实现CIP数据的快、准、全,为出版业的信息化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