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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大,已经成为社会关注和热议的“焦点”问题。解决“住房难”问题,尤其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个事关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2007年,国务院确定将住房保障做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重点,明确要求各级地方政府抓紧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政府有关规定,促进我省住房保障工作平衡开展,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建议设立省级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对省内部分困难县、市实行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