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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率监督是IMF的一项重要职能。在牙买加体系的早期,IMF对成员国汇率的监督基本以"内部稳定"为主,体现在1977年的旧《决定》上。2007年IMF通过了新《决定》,对旧《决定》做了重大修改,并以"外部稳定"取代"内部稳定"作为统领汇率监督的组织原则。这种修改虽增加了我国调整汇率的外在压力,但也赋予了我国一定的抗辩权。对此,我国不应盲目悲观,而应积极寻求对策,趋利避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