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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意义和规律必须被作为一个综合问题来研究。这既是西方当代哲学的发展趋势,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在要求。在这一问题上,既有萨特发端于现象学方法的整体化尝试,也有结构主义播下的意识形态迷雾。比较研究这些解决途径与马克思哲学的不同,既可展示马克思历史辩证法与西方当代哲学在方法论上的本质区别,也可标明这两者在意识形态上的根本对立。历史的意识和规律的综合是总体性的社会实践活动的辩证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