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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第一次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郑重地提出来.这是对邓小平同志民主法制理论的新发展,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新的里程碑.依法治国,作为治国基本方略,意味着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它标志着治国方式的重心从依靠行政命令、政策措施向法制措施的根本性转变.这无疑将导致一场深刻的制度变革与观念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