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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最爱更改地名的要数王莽,在他当政期间,几乎把全国能改的地名统统改了,以符合他“托古改制”的梦想。例如首都长安被改名常安,河南郡改称保忠信卿,雒(洛)阳改名义阳,无锡改名有锡。将全国的地名改一次已经够麻烦了,王莽却乐此不疲,差不多每年都改,有的郡名前后改了5次,最终又改回了原来的名称。不仅老百姓记不住,就是地方官也弄不明白,公文中都要加注新旧地名对照。
地名就是地名——一个特定的、有明确范围的空间名称,它的主要功能就是一个地方或一个地域范围的代表或识别标志,因而应该尽可能保持稳定。这本来是一种常识,也是地名使用的惯例,可近年来却刮起了一股改名风,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地名并非不能改。比如由于中国领土辽阔,地名众多,在命名的过程中免不了出现同名,如果全国出现同名县,一省出现同名城镇,一市出现同名道路,一县出现同名乡,必定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因此对已出现的同名要更改。又如,少数以往延续下来的地名含有对少数民族或邻国的侮谩蔑视,有的地名是帝国主义侵略殖民的产物,有的直接显示反动的政治内容,当然需要清除替代,但近年来的改地名却出于其他原因。
一是盲目复古。“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不少地方恢复了此前的名称。即使有的名称显得陈旧,或含义不甚妥当,当地人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此后有的地方一味复古,非要采用最早的地名,以显示本地的历史悠久,却不顾这个地名与今天行政区划间的明显差异,实际影响了对当地历史的正确理解。
一是行政区划的改变。有些地方行政区划变化频繁,县改为市,市又改为区,还不时调整辖境。本来,政区的通名(县、市、区等)改了,前面的专名不必改,辖区的主体不变,专名也可以不变,但一些地方热衷于改名,非用一个新地名不可,以至当地居民刚适应一个地名,又得用另一个新地名了。
一是用辖境内某一旅游景点的名称取代原来的地名,如徽州改名黄山,大庸改名张家界,中甸改名香格里拉等等。这样做唯一的理由是为了发展旅游,据说直接打景点的牌就能吸引更多的游客。其实,一个著名景点,特别是全国闻名的景点,绝不会被所在地名所掩盖。相反,用景点的名称取代当地地名,反而增加了外来游客的不便。如黄山市的驻地在屯溪,离真正的黄山还有数十公里。于是无数外地游客走错了地方,而本地人却继续沿用原来的地名。交通部门怕引起纠纷,只能在列车或航班的到达地点“黄山”后括注“屯溪”,比不改还麻烦。
被改掉的地名大多已有数百年、上千年的历史,连接着无数历史事实、人物、典故、文艺作品、民间传说,随着这些地名的消失,其中很多内容已经不为当地人所知,或者虽然知道这些内容却不知道就发生在当地。如徽州始设置于宋宣和三年(1121年),一直是当地的州、路、府的名称,有800多年的历史。灌县设置于明朝初年,此前还有过灌州,存在了600多年。徽州、灌县的消失,意味着与这两个地名有关的文献和史料将越来越鲜为人知。
某些策划专家声称改地名促进了旅游发展,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实际并无根据。的确,改一个县级地名必须新刻很多公章,制作很多新招牌和标志,印许多新文件袋、信笺信封、办公材料,重制很多证件,重编很多电脑程序,但这与劳民伤财何异!从表面看,有些地方在改名后游客的确增加了,旅游收入的确提高了,但这是旅游产业本身发展的结果,并不能说明究竟有多少效益是来自改名,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一份有说服力的分析报告。相反,并不乏改了名后旅游并无起色的例子,却被这些专家刻意回避了。
还有些地方虽然至今尚未改成,改名的声浪却一直没有停歇。但万变不离其宗,都是出于现实的目的。如河南新郑,有人想改名轩辕,自然想以此巩固“黄帝故里”的地位。而要将石家庄改为西柏坡,无非既要借重“红色旅游”,又能摆脱“全国最大的(村)庄”的地位。更离谱的,是有人以骆马湖谐音“落马”为由,要求改为“上马湖”,完全将地名当成祈福辟邪的工具。这些企图之所以受到抵制,是因为多数人还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如新郑本来就是一个有2700多年历史的地名,是全国为数不多的有确切年代可考、还在用的古地名之一。放弃它而改用一个有争议的新地名,究竟会带来什么好处?石家庄作为一个省会城市的名称已有几十年,试问国内外还有谁将它当做村庄?面对这样的声浪,地名主管部门应该依法办事,严把地名审批关,而不能迎合某些人的不合理要求,或屈从于现实利益,更不能随意破例。
地名就是地名——一个特定的、有明确范围的空间名称,它的主要功能就是一个地方或一个地域范围的代表或识别标志,因而应该尽可能保持稳定。这本来是一种常识,也是地名使用的惯例,可近年来却刮起了一股改名风,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地名并非不能改。比如由于中国领土辽阔,地名众多,在命名的过程中免不了出现同名,如果全国出现同名县,一省出现同名城镇,一市出现同名道路,一县出现同名乡,必定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因此对已出现的同名要更改。又如,少数以往延续下来的地名含有对少数民族或邻国的侮谩蔑视,有的地名是帝国主义侵略殖民的产物,有的直接显示反动的政治内容,当然需要清除替代,但近年来的改地名却出于其他原因。
一是盲目复古。“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不少地方恢复了此前的名称。即使有的名称显得陈旧,或含义不甚妥当,当地人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此后有的地方一味复古,非要采用最早的地名,以显示本地的历史悠久,却不顾这个地名与今天行政区划间的明显差异,实际影响了对当地历史的正确理解。
一是行政区划的改变。有些地方行政区划变化频繁,县改为市,市又改为区,还不时调整辖境。本来,政区的通名(县、市、区等)改了,前面的专名不必改,辖区的主体不变,专名也可以不变,但一些地方热衷于改名,非用一个新地名不可,以至当地居民刚适应一个地名,又得用另一个新地名了。
一是用辖境内某一旅游景点的名称取代原来的地名,如徽州改名黄山,大庸改名张家界,中甸改名香格里拉等等。这样做唯一的理由是为了发展旅游,据说直接打景点的牌就能吸引更多的游客。其实,一个著名景点,特别是全国闻名的景点,绝不会被所在地名所掩盖。相反,用景点的名称取代当地地名,反而增加了外来游客的不便。如黄山市的驻地在屯溪,离真正的黄山还有数十公里。于是无数外地游客走错了地方,而本地人却继续沿用原来的地名。交通部门怕引起纠纷,只能在列车或航班的到达地点“黄山”后括注“屯溪”,比不改还麻烦。
被改掉的地名大多已有数百年、上千年的历史,连接着无数历史事实、人物、典故、文艺作品、民间传说,随着这些地名的消失,其中很多内容已经不为当地人所知,或者虽然知道这些内容却不知道就发生在当地。如徽州始设置于宋宣和三年(1121年),一直是当地的州、路、府的名称,有800多年的历史。灌县设置于明朝初年,此前还有过灌州,存在了600多年。徽州、灌县的消失,意味着与这两个地名有关的文献和史料将越来越鲜为人知。
某些策划专家声称改地名促进了旅游发展,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实际并无根据。的确,改一个县级地名必须新刻很多公章,制作很多新招牌和标志,印许多新文件袋、信笺信封、办公材料,重制很多证件,重编很多电脑程序,但这与劳民伤财何异!从表面看,有些地方在改名后游客的确增加了,旅游收入的确提高了,但这是旅游产业本身发展的结果,并不能说明究竟有多少效益是来自改名,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一份有说服力的分析报告。相反,并不乏改了名后旅游并无起色的例子,却被这些专家刻意回避了。
还有些地方虽然至今尚未改成,改名的声浪却一直没有停歇。但万变不离其宗,都是出于现实的目的。如河南新郑,有人想改名轩辕,自然想以此巩固“黄帝故里”的地位。而要将石家庄改为西柏坡,无非既要借重“红色旅游”,又能摆脱“全国最大的(村)庄”的地位。更离谱的,是有人以骆马湖谐音“落马”为由,要求改为“上马湖”,完全将地名当成祈福辟邪的工具。这些企图之所以受到抵制,是因为多数人还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如新郑本来就是一个有2700多年历史的地名,是全国为数不多的有确切年代可考、还在用的古地名之一。放弃它而改用一个有争议的新地名,究竟会带来什么好处?石家庄作为一个省会城市的名称已有几十年,试问国内外还有谁将它当做村庄?面对这样的声浪,地名主管部门应该依法办事,严把地名审批关,而不能迎合某些人的不合理要求,或屈从于现实利益,更不能随意破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