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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法院不公开审理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一对公婆因为儿媳肚子里的遗腹子展开了一场“保根”大战,还许诺给儿媳10万元补偿金,最终鸡飞蛋打的公婆竟然把儿媳以敲诈罪告上法庭。一时间,孰是孰非扑朔迷离……
丈夫突遇车祸,腹中婴儿
去留问题引发家庭大战
2002年9月的一场车祸让朱明霞永远地失去了丈夫。在此之前这个家非常令人羡慕。丈夫年永林是市党校的培训教师,妻子朱明霞在一家房产公司任会计,小两口婚后集资买了一套140平方米的跃层房子,颇有孝心的他们还把年永林乡下的父母接来一起同住,谁也没想到甜蜜的日子竟会被突来的噩耗给粉碎了。对于结婚刚2年的朱明霞来说,那些日子简直痛不欲生。
忍悲处理完丧事的朱明霞此时还有另一桩牵肠挂肚的心事,自己已怀有年永林的骨肉,并且已经2个月了。如今肚里的孩子却再也见不到爸爸了,一想到这些,朱明霞就感觉万箭穿心。而此时,她感觉到腹中的小生命轻轻地动了一下,这小家伙似乎在提醒自己要振作起来。母性的怜爱让此刻的朱明霞下定决心:把悲伤埋进心里,一定要把孩子平安生下来,为三代单传的年家留一个后代。
一个月后,朱明霞上班了,可是她发现公婆对自己的照顾更加细致入微。早晨上班,婆婆搀扶自己上公交车;晚上下班吃过晚饭后什么也不让自己做;一日三餐绝不重复,变着花样;买来许多的水果老俩口谁也不吃,洗干净后摆在自己的房间。
2002年10月中旬的一个周末,朱明霞的姐姐和嫂子来到了她的家。一进门,两人就径直把朱明霞拉进了她的房间,一直到天黑才相继离开。原来这两个人是来劝说朱明霞流产的。
嫂子和姐姐你一句我一句,说得朱明霞心里乱极了,“是啊!孩子一生下来就没有父爱,他在一个残缺的家庭中长大,他的心灵会健全吗?自己不可能不再结婚,可继父会喜欢他吗?如果没有父亲的阴影一直伴随孩子一生,这也是爱吗?……
此后的几天,朱明霞的心事明显加重了,饭量小了,夜里还经常辗转反侧。另外,她还发现只要自己一去厕所,婆婆马上会找个理由也进厕所,要么是洗抹布,要么是用脚盆,这让朱明霞感到非常别扭。最令朱明霞无法忍受的是有一天婆婆竟对她说:“明霞,我以后睡到你房里吧!你有孕在身,夜里需要人照顾。”虽然朱明霞极力反对,但婆婆还是把被褥搬进了儿媳的房间。
这样过了一个礼拜,早已无法忍受的朱明霞婉转地提出让公婆离开的要求:“爸妈,我的预产期还早,现在自己能照顾自己,你们待在这里还要替我操心,我怕你们累坏了身子,不如你们先回乡下住一段时间吧!”
“我们现在不能走,我们走了你怎么办?你肚子里怀了永林的孩子,我们要看着你把他生下来。”
“是啊!我们知道你姐姐和嫂子来的目的,我们也明白无权干涉你再次嫁人,可你肚子里的孩子是姓年的。”
被逼急的公公婆婆终于说出了这些日子以来对儿媳“形影不离”的原因,原来是怕朱明霞偷偷把孩子打掉。
弄清了这一切后,朱明霞大哭不已。想想刚去世的丈夫,想想自己如今艰难的处境,再想想公婆对自己的不信任,朱明霞伤心得一夜未合眼。
窗户纸一旦被捅破似乎再也不用伪装,婆婆公公的“监视”活动更加有恃无恐。有一次,朱明霞和一位医生朋友(恰好当天还穿着白大褂)在住宅区楼下说了几句话,回来后便被婆婆指责成“肯定是在咨询流产的问题”。有时候,朱明霞心情不好,吃不下晚饭,他们便说朱明霞有意虐待肚里的孩子。
没办法,心烦意乱的朱明霞此后下班就径直回了自己的父母家。本以为躲起来清净些,谁知这下可惹了大祸,公公婆婆竟然到朱明霞单位里去静坐抗议,一连十来天,弄的别的同事无法办公还窃窃私语。
12月25号,年永林远在上海已73岁高龄的堂舅突然来到了朱明霞的家,原来他是受妹妹之命来做朱明霞工作的。这次年家为了保住儿媳肚里的孩子可谓破釜沉舟,提出给朱明霞10万元“生养费”,还说抚养孩子的开销另外计算。“我不要你们的钱,孩子是我和永林的,我既然决定把他生下来,我就有责任有义务抚养他长大。”可能是朱明霞觉得受到了侮辱,便赌气喊出了这么一句话。可朱明霞越坚持这么说,年家就越觉得这“保根”之事能谈成,越是坚持要付给朱明霞10万元钱。“拉锯战”一晃唱了半个月,此时朱明霞肚里的孩子已经6个多月了,做流产已经很危险了,也许朱明霞已经心力憔悴,想让事情顺其自然吧!就这样,在年家公婆的强烈“要求”下,朱明霞收下了那10万元钱,并打了收条。年家公婆又怕朱明霞反悔,还让她按了手印。
生了儿子反而被告敲诈
2003年4月2号,朱明霞顺产下一名6斤重的男婴,把公婆乐得喜笑颜开。但由于朱明霞产前抑郁,结果导致奶水稀少,只得人工喂养。即而孩子体质较差,经常生病,几乎每个月都要住院,每次住院的开销都在四五千元上下。那些日子把朱明霞和公婆忙得是焦头烂额。孩子7个月时,再次因急性肺炎被送去医院抢救,但这次却没有以往幸运,由于持续高烧导致心衰,病魔无情地夺走了孩子幼小的生命。
丈夫没了,孩子又死了,不到一年时间相继失去了2位亲人,朱明霞心里承受的打击简直无法形容,郁闷伴随着伤心,半年多过去了,身体已恢复了很多的朱明霞最终决定去上班。可是还没等她到单位报到,2003年7月10日,她却意外接到了区法院的传票。原来年家公婆身体逐渐恢复了以后,心里越想越气,他们觉得自己忙活了半天,到头来却竹篮打水一场空。花了10万元钱什么也没得到,儿子没了,孙子也没了,给祖宗续香火的愿望也破灭了。于是鸡飞蛋打、恼羞成怒的年家公婆一纸诉讼把朱明霞以敲诈罪告上了法庭。
2004年9月25日,涧西区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这起民事纠纷案件。年家公婆可谓有备而来,不仅聘请了律师,而且还向法官陈述了敲诈的原因“由于儿媳朱明霞在丈夫年永林死后提出,如果生下腹中的孩子,必须付给她10万元补偿金的要求”。期间还列举了自己为满足儿媳的无理要求,万般无奈分3次向亲戚朋友借钱,甚至把一件祖传的翡翠摆件都当掉了。继而又出具了3张借据、当票和朱明霞那张10万元的收据等物证。虽然朱明霞据理力争、极力申辩这是赠与,但由于她拿不出有利的证据(娘家人虽然知道此事但当时并没有在场,所以无法替她作证),法院最后宣判她敲诈罪名不成立,但存在不当得利,判以“返还”年家公婆10万元钱。
事后,朱明霞大病了一场,但这段时间以来接二连三发生的事情已经让她没有眼泪了,她发誓一定要把自己的清白夺回来。至于“返还”那10万元钱,朱明霞苦衷更多,儿子买奶粉、营养品、生病住院,还有丧事,以及给丈夫买的墓地都是从这笔钱出的,自己哪还有10万元钱还给他们?但坚强的朱明霞最后向同学借了一笔钱,凑齐了10万元钱还给了公婆。
奋力讨清白
由于当时朱明霞接到传票时很仓促,也没有想到请律师,所以导致直接败诉。待到缓过神来的她决定上诉,随即咨询了律师后才明白,要想证明这笔钱是主动赠与而非索要敲诈必须要把那个中间人(年永林的堂舅)请出来作证,这是事情的关键。“可他是婆婆的堂哥,他肯替自己说话吗?”虽然心中没有任何把握,但孤注一掷的朱明霞还是决定去上海找他面谈。
2004年12月4日,已辞职的朱明霞到达了上海。此前她只听丈夫年永林说过他的堂舅是一家出版社的俄语翻译,住在静安区一带。凭着仅有的一点线索,朱明霞开始了马不停蹄的寻找。
工夫不负有心人,堂舅家最终还是被朱明霞给找到了。但是很不巧,也许朱明霞来上海找证据走漏了风声,堂舅的儿子回答她说:“我爸爸去海南疗养了。”再细问海南具体地方和归期时,对方回答无可奉告。
2005年春节刚过,朱明霞再次来到了上海。这一次她没有直接到堂舅的家里去“拜访”,而是在附近租了间房子住了下来。
2005年5月24日,已“守候”在此近4个月的朱明霞终于发现了堂舅的身影,当天晚上,她就出现在了这位老人的面前。毕竟有过亲戚关系,堂舅并没有把朱明霞拒之门外,此时的朱明霞字字含悲地向眼前的这位老人叙述了自己近来的遭遇,末了恳请他为自己出庭作证。
老人一直沉默不语。“堂舅,虽然永林不在了,但他活着时一直在我耳边说起您,您是有文化的人,也知道这里面的是非曲直,求您说句公道话。如果您不同意,我会一直等到您同意再离开上海。”大概是朱明霞坎坷的遭遇使这位老人动了恻隐之心,一周后,他终于答应出庭为朱明霞作证。
2005年5月末,朱明霞向区法院递交了上诉书。
2005年8月,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本案辩论的焦点凸显在一个问题上:这10万元钱是年家公婆主动赠与的还是朱明霞强行索要的?面对法官威严的目光和朱明霞那誓死要讨回公道的神情,年家堂舅向法官叙述了事情的经过,并承认由他做中间人主动和自愿给予了朱明霞10万元钱。在事实面前,年家公婆也心虚了,老老实实地回答:“是我们主动和自愿的。”最后法院宣判结果,认定原审适用法律错误,应与重新宣判。
至此,属于年家自愿给予的10万元补偿金又重新回到了朱明霞的手中。而已获清白的朱明霞让律师撤销了原本要起诉追究年家公婆恶意诽谤刑事责任的上诉,毕竟在朱明霞的心中想讨要的只是一个尊严。
丈夫突遇车祸,腹中婴儿
去留问题引发家庭大战
2002年9月的一场车祸让朱明霞永远地失去了丈夫。在此之前这个家非常令人羡慕。丈夫年永林是市党校的培训教师,妻子朱明霞在一家房产公司任会计,小两口婚后集资买了一套140平方米的跃层房子,颇有孝心的他们还把年永林乡下的父母接来一起同住,谁也没想到甜蜜的日子竟会被突来的噩耗给粉碎了。对于结婚刚2年的朱明霞来说,那些日子简直痛不欲生。
忍悲处理完丧事的朱明霞此时还有另一桩牵肠挂肚的心事,自己已怀有年永林的骨肉,并且已经2个月了。如今肚里的孩子却再也见不到爸爸了,一想到这些,朱明霞就感觉万箭穿心。而此时,她感觉到腹中的小生命轻轻地动了一下,这小家伙似乎在提醒自己要振作起来。母性的怜爱让此刻的朱明霞下定决心:把悲伤埋进心里,一定要把孩子平安生下来,为三代单传的年家留一个后代。
一个月后,朱明霞上班了,可是她发现公婆对自己的照顾更加细致入微。早晨上班,婆婆搀扶自己上公交车;晚上下班吃过晚饭后什么也不让自己做;一日三餐绝不重复,变着花样;买来许多的水果老俩口谁也不吃,洗干净后摆在自己的房间。
2002年10月中旬的一个周末,朱明霞的姐姐和嫂子来到了她的家。一进门,两人就径直把朱明霞拉进了她的房间,一直到天黑才相继离开。原来这两个人是来劝说朱明霞流产的。
嫂子和姐姐你一句我一句,说得朱明霞心里乱极了,“是啊!孩子一生下来就没有父爱,他在一个残缺的家庭中长大,他的心灵会健全吗?自己不可能不再结婚,可继父会喜欢他吗?如果没有父亲的阴影一直伴随孩子一生,这也是爱吗?……
此后的几天,朱明霞的心事明显加重了,饭量小了,夜里还经常辗转反侧。另外,她还发现只要自己一去厕所,婆婆马上会找个理由也进厕所,要么是洗抹布,要么是用脚盆,这让朱明霞感到非常别扭。最令朱明霞无法忍受的是有一天婆婆竟对她说:“明霞,我以后睡到你房里吧!你有孕在身,夜里需要人照顾。”虽然朱明霞极力反对,但婆婆还是把被褥搬进了儿媳的房间。
这样过了一个礼拜,早已无法忍受的朱明霞婉转地提出让公婆离开的要求:“爸妈,我的预产期还早,现在自己能照顾自己,你们待在这里还要替我操心,我怕你们累坏了身子,不如你们先回乡下住一段时间吧!”
“我们现在不能走,我们走了你怎么办?你肚子里怀了永林的孩子,我们要看着你把他生下来。”
“是啊!我们知道你姐姐和嫂子来的目的,我们也明白无权干涉你再次嫁人,可你肚子里的孩子是姓年的。”
被逼急的公公婆婆终于说出了这些日子以来对儿媳“形影不离”的原因,原来是怕朱明霞偷偷把孩子打掉。
弄清了这一切后,朱明霞大哭不已。想想刚去世的丈夫,想想自己如今艰难的处境,再想想公婆对自己的不信任,朱明霞伤心得一夜未合眼。
窗户纸一旦被捅破似乎再也不用伪装,婆婆公公的“监视”活动更加有恃无恐。有一次,朱明霞和一位医生朋友(恰好当天还穿着白大褂)在住宅区楼下说了几句话,回来后便被婆婆指责成“肯定是在咨询流产的问题”。有时候,朱明霞心情不好,吃不下晚饭,他们便说朱明霞有意虐待肚里的孩子。
没办法,心烦意乱的朱明霞此后下班就径直回了自己的父母家。本以为躲起来清净些,谁知这下可惹了大祸,公公婆婆竟然到朱明霞单位里去静坐抗议,一连十来天,弄的别的同事无法办公还窃窃私语。
12月25号,年永林远在上海已73岁高龄的堂舅突然来到了朱明霞的家,原来他是受妹妹之命来做朱明霞工作的。这次年家为了保住儿媳肚里的孩子可谓破釜沉舟,提出给朱明霞10万元“生养费”,还说抚养孩子的开销另外计算。“我不要你们的钱,孩子是我和永林的,我既然决定把他生下来,我就有责任有义务抚养他长大。”可能是朱明霞觉得受到了侮辱,便赌气喊出了这么一句话。可朱明霞越坚持这么说,年家就越觉得这“保根”之事能谈成,越是坚持要付给朱明霞10万元钱。“拉锯战”一晃唱了半个月,此时朱明霞肚里的孩子已经6个多月了,做流产已经很危险了,也许朱明霞已经心力憔悴,想让事情顺其自然吧!就这样,在年家公婆的强烈“要求”下,朱明霞收下了那10万元钱,并打了收条。年家公婆又怕朱明霞反悔,还让她按了手印。
生了儿子反而被告敲诈
2003年4月2号,朱明霞顺产下一名6斤重的男婴,把公婆乐得喜笑颜开。但由于朱明霞产前抑郁,结果导致奶水稀少,只得人工喂养。即而孩子体质较差,经常生病,几乎每个月都要住院,每次住院的开销都在四五千元上下。那些日子把朱明霞和公婆忙得是焦头烂额。孩子7个月时,再次因急性肺炎被送去医院抢救,但这次却没有以往幸运,由于持续高烧导致心衰,病魔无情地夺走了孩子幼小的生命。
丈夫没了,孩子又死了,不到一年时间相继失去了2位亲人,朱明霞心里承受的打击简直无法形容,郁闷伴随着伤心,半年多过去了,身体已恢复了很多的朱明霞最终决定去上班。可是还没等她到单位报到,2003年7月10日,她却意外接到了区法院的传票。原来年家公婆身体逐渐恢复了以后,心里越想越气,他们觉得自己忙活了半天,到头来却竹篮打水一场空。花了10万元钱什么也没得到,儿子没了,孙子也没了,给祖宗续香火的愿望也破灭了。于是鸡飞蛋打、恼羞成怒的年家公婆一纸诉讼把朱明霞以敲诈罪告上了法庭。
2004年9月25日,涧西区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这起民事纠纷案件。年家公婆可谓有备而来,不仅聘请了律师,而且还向法官陈述了敲诈的原因“由于儿媳朱明霞在丈夫年永林死后提出,如果生下腹中的孩子,必须付给她10万元补偿金的要求”。期间还列举了自己为满足儿媳的无理要求,万般无奈分3次向亲戚朋友借钱,甚至把一件祖传的翡翠摆件都当掉了。继而又出具了3张借据、当票和朱明霞那张10万元的收据等物证。虽然朱明霞据理力争、极力申辩这是赠与,但由于她拿不出有利的证据(娘家人虽然知道此事但当时并没有在场,所以无法替她作证),法院最后宣判她敲诈罪名不成立,但存在不当得利,判以“返还”年家公婆10万元钱。
事后,朱明霞大病了一场,但这段时间以来接二连三发生的事情已经让她没有眼泪了,她发誓一定要把自己的清白夺回来。至于“返还”那10万元钱,朱明霞苦衷更多,儿子买奶粉、营养品、生病住院,还有丧事,以及给丈夫买的墓地都是从这笔钱出的,自己哪还有10万元钱还给他们?但坚强的朱明霞最后向同学借了一笔钱,凑齐了10万元钱还给了公婆。
奋力讨清白
由于当时朱明霞接到传票时很仓促,也没有想到请律师,所以导致直接败诉。待到缓过神来的她决定上诉,随即咨询了律师后才明白,要想证明这笔钱是主动赠与而非索要敲诈必须要把那个中间人(年永林的堂舅)请出来作证,这是事情的关键。“可他是婆婆的堂哥,他肯替自己说话吗?”虽然心中没有任何把握,但孤注一掷的朱明霞还是决定去上海找他面谈。
2004年12月4日,已辞职的朱明霞到达了上海。此前她只听丈夫年永林说过他的堂舅是一家出版社的俄语翻译,住在静安区一带。凭着仅有的一点线索,朱明霞开始了马不停蹄的寻找。
工夫不负有心人,堂舅家最终还是被朱明霞给找到了。但是很不巧,也许朱明霞来上海找证据走漏了风声,堂舅的儿子回答她说:“我爸爸去海南疗养了。”再细问海南具体地方和归期时,对方回答无可奉告。
2005年春节刚过,朱明霞再次来到了上海。这一次她没有直接到堂舅的家里去“拜访”,而是在附近租了间房子住了下来。
2005年5月24日,已“守候”在此近4个月的朱明霞终于发现了堂舅的身影,当天晚上,她就出现在了这位老人的面前。毕竟有过亲戚关系,堂舅并没有把朱明霞拒之门外,此时的朱明霞字字含悲地向眼前的这位老人叙述了自己近来的遭遇,末了恳请他为自己出庭作证。
老人一直沉默不语。“堂舅,虽然永林不在了,但他活着时一直在我耳边说起您,您是有文化的人,也知道这里面的是非曲直,求您说句公道话。如果您不同意,我会一直等到您同意再离开上海。”大概是朱明霞坎坷的遭遇使这位老人动了恻隐之心,一周后,他终于答应出庭为朱明霞作证。
2005年5月末,朱明霞向区法院递交了上诉书。
2005年8月,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本案辩论的焦点凸显在一个问题上:这10万元钱是年家公婆主动赠与的还是朱明霞强行索要的?面对法官威严的目光和朱明霞那誓死要讨回公道的神情,年家堂舅向法官叙述了事情的经过,并承认由他做中间人主动和自愿给予了朱明霞10万元钱。在事实面前,年家公婆也心虚了,老老实实地回答:“是我们主动和自愿的。”最后法院宣判结果,认定原审适用法律错误,应与重新宣判。
至此,属于年家自愿给予的10万元补偿金又重新回到了朱明霞的手中。而已获清白的朱明霞让律师撤销了原本要起诉追究年家公婆恶意诽谤刑事责任的上诉,毕竟在朱明霞的心中想讨要的只是一个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