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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字设计是高等艺术院校视觉艺术设计学科中的主干专业课程,是VIS设计课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时代发展的需求,现代设计语言的不断丰富和对文字设计内涵的不断扩充,“文字设计”已不应仅仅作为VIS设计课中的辅助,而是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有自主性的专业课程,在形式表现与内容扩展上也呈现愈加丰富的面貌。同时文字本身充满了无穷的魅力,可以直接与装饰、建筑、工程学、数学、美学、艺术、哲学等交汇交融。因此,文字设计自然就变成了具有强大包容特质的载体。
关键词:文字设计 表现原则 教学应用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6(a)-0122-01
1 文字设计的概念
文字设计就是对文字按视觉设计规律加以整体精心地安排,运用装饰手法美化文字的一种书写艺术,这种对文字设计的理解相对简单与片面。随着时代的进步,设计表现方式与技术的丰富,传播媒介的多元化发展,文字设计的定义、应用范围、目的与意义都会相对应地扩充与丰富。可以这么说,文字设计是对具有文字的特定信息传达进行视觉化形式表达的设想、策划、处理、过程、实现;它是一种以“文字形象”作为信息视觉传达的设计,是一种以“文字形象”作为信息载体的艺术与传播结合的设计形式,设计师以文字的形式特点与内容意义拓展表达创意,传达信息,并形成人与人、人与社会进行具有文字形式特点的信息交流设计形态;或者说,文字设计是以具有文字的表形与表意中的“看”作为设计与接受方式,实现设计价值,完成设计功能的设计类型。
2 文字设计的特点与表现原则
2.1 易识别性
文字是几千年来人类通过发明、创造、改进,并随着历史的更迭、演变逐渐固定下来的。人们对文字的视觉感受也是约定俗成的,所以文字设计的第一基本原则就是易识别性。设计者要做到文字的易识别,其形体和结构必须清晰准确,不能无理由地改动字形结构,增减笔画,使人难以辨认;同时,在段落文本中要体现出整体的美感,字距、行距、空白等元素要处理得当,视觉效果统一、和谐、流畅,使观者在阅读时不会产生视觉障碍。这些就相当于设计中内容和形式之间的关系一样,形式(美感)固然重要,但起决定性因素的还是内容。设计中形式是服务于内容的,也就是说你所要表达的东西或思想首先应该让人们对其没有任何疑义地辨认或理解,然后才能涉及到艺术上的提高。所以,内容是前提、基础和关键。同理可见,被设计过或被艺术处理过的文字是否能被观者瞬间识别是文字设计(这里更强调的是文字设计中相对单一的字体设计或字型设计)成败的关键。
2.2 艺术表现性
文字设计不同于图形、图像设计,无论如何进行艺术处理都要构架于文字本身的肩胛结构中。就其文字结构特点而言,无论是中文还是外文;表音还是表意都是按照一定的“格律”,由线条(横、竖、点、折、弧等)框架组合而成的,具体又运用对称、均衡、对比、发射、渐变、韵律等美学原理设计出和谐、美观、主题性鲜明的文字设计方案。也就是说,文字设计要将笔形与笔画框架的视觉要素作为主要的构成形式与基础来表现文字的艺术性、文化性与个体内涵。
2.3 思想表达性
文字设计必须从文字的内容出发,使其具体的设计风格与手段都要生动、准确地体现出文字的精神内涵,文字设计的内容与形式能够合理地结合在一起。在这里我们对所谓文字设计也可以直接理解为平面设计或者视觉传达设计中以文字的框架、结构或形式来表达视觉效果或商业价值的一个艺术设计分支。它的形式大概可归纳为两方面:一为文字本身框架结构的变化与变形;第二是通过各种技术手段表现出的整体艺术风格。而这形式上的两个方面都要以文字本身的语言表达内容或以文字为载体整体设计所要表达的内容为前提与根本。
3 文字设计的目的、意义及在教学中的应用
文字设计的目的与意义就是创造文字信息的视觉差异。这里我们所谈到的文字信息不仅仅只是叫人们识别文字的内容,文字的阅读内容是基础,在此之上更多的是为了传达一种人们不同于常规的文字设计视觉效果,通过艺术加工,用一种和谐的、美观的、独特的表现方法区分此文字不同于彼文字,加深观者印象,产生视觉记忆,那么相对应观者对该文字背后所产生的诉求内容、品牌形象、产品特点等元素也就记忆深刻了。实际上,包括文字设计在内的所有设计都是在寻找差异、发现差异、强化差异、制造差异,进而达到宣传效果和设计目的。
在文字设计教学中,我们应改革部分传统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应由单纯的技法训练改为设计基础的训练和设计思维的培养。文字设计课程教学本身应该不仅关注文字的结构、笔画及书写,还应关注文字作为特殊设计元素符号的创意与设计。这里的文字(无论是中文还是外文)从形式上来看是相对抽象的,即使“象形”构字方法仍是现代汉字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但经过千百年的演化,“象形”已经不简简单单是画图表意了,而更多的已经转化为一种符号。可以这么说,文字从形式上看即为一种相对抽象的视觉符号表达。所以,我们要教授的主要内容就是指导学生如何学习与掌握文字设计独特的思维方法,正确运用具有文字设计特点的视觉要素形式美法则,用現代设计理论探讨分析文字特有的笔画结构、空间排列、结构重组、意识形态等等,进而设计出符合使用需求与视觉审美的艺术文字来。历年来高等美术院校对“文字设计”的课程多称之为“美术字”或“字体设计”等,传统的教学方法偏重于文字书写、文字结构、文字笔划等文字的理性美感的研究。课程安排也是引导学生在了解中外文字发展简史的基础上,把训练重点放在文字的书写上。学生在上完课后,偏重于关注文字结构、笔划特点及书写方法。其实在此课程的学习中,学生更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文字作为特殊设计元素的创意部分的认识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们对文字设计理论知识的了解程度,有针对性地在理论知识和相关初级设计实践上进行了相应的结合。应该着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开拓学生视野,紧密结合市场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将由单纯的技法训练改为设计基础训练和设计思维培养。
4 结语
文字设计是高等艺术院校视觉艺术设计学科中的主干专业课程,是一门相对独立、自主的专业课程。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内许多高等院校设立了“视觉传达设计(包括前期的装潢设计、平面设计、造型设计等名称的更迭)”专业,其中“文字设计”它的名称也从最早的“美术字、字体设计”演变到今天的“文字设计”,这是在文字应用研究中展现出来的一种十分积极的变化,我们也应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科学地探讨与研究新技术时代下文字应用的艺术表现规律。
参考文献
[1] 季铁,周旭.文字设计与传播[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 曹方.现代汉字艺术设计[M].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
[3] 刘毅.信息理论视域下的标志设计浅析[J].大众文艺,2011(15):222.
[4] 杨玲.汉字图形化在标志设计中的应用[J].美与时代(上),2011(8):62-64.
关键词:文字设计 表现原则 教学应用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6(a)-0122-01
1 文字设计的概念
文字设计就是对文字按视觉设计规律加以整体精心地安排,运用装饰手法美化文字的一种书写艺术,这种对文字设计的理解相对简单与片面。随着时代的进步,设计表现方式与技术的丰富,传播媒介的多元化发展,文字设计的定义、应用范围、目的与意义都会相对应地扩充与丰富。可以这么说,文字设计是对具有文字的特定信息传达进行视觉化形式表达的设想、策划、处理、过程、实现;它是一种以“文字形象”作为信息视觉传达的设计,是一种以“文字形象”作为信息载体的艺术与传播结合的设计形式,设计师以文字的形式特点与内容意义拓展表达创意,传达信息,并形成人与人、人与社会进行具有文字形式特点的信息交流设计形态;或者说,文字设计是以具有文字的表形与表意中的“看”作为设计与接受方式,实现设计价值,完成设计功能的设计类型。
2 文字设计的特点与表现原则
2.1 易识别性
文字是几千年来人类通过发明、创造、改进,并随着历史的更迭、演变逐渐固定下来的。人们对文字的视觉感受也是约定俗成的,所以文字设计的第一基本原则就是易识别性。设计者要做到文字的易识别,其形体和结构必须清晰准确,不能无理由地改动字形结构,增减笔画,使人难以辨认;同时,在段落文本中要体现出整体的美感,字距、行距、空白等元素要处理得当,视觉效果统一、和谐、流畅,使观者在阅读时不会产生视觉障碍。这些就相当于设计中内容和形式之间的关系一样,形式(美感)固然重要,但起决定性因素的还是内容。设计中形式是服务于内容的,也就是说你所要表达的东西或思想首先应该让人们对其没有任何疑义地辨认或理解,然后才能涉及到艺术上的提高。所以,内容是前提、基础和关键。同理可见,被设计过或被艺术处理过的文字是否能被观者瞬间识别是文字设计(这里更强调的是文字设计中相对单一的字体设计或字型设计)成败的关键。
2.2 艺术表现性
文字设计不同于图形、图像设计,无论如何进行艺术处理都要构架于文字本身的肩胛结构中。就其文字结构特点而言,无论是中文还是外文;表音还是表意都是按照一定的“格律”,由线条(横、竖、点、折、弧等)框架组合而成的,具体又运用对称、均衡、对比、发射、渐变、韵律等美学原理设计出和谐、美观、主题性鲜明的文字设计方案。也就是说,文字设计要将笔形与笔画框架的视觉要素作为主要的构成形式与基础来表现文字的艺术性、文化性与个体内涵。
2.3 思想表达性
文字设计必须从文字的内容出发,使其具体的设计风格与手段都要生动、准确地体现出文字的精神内涵,文字设计的内容与形式能够合理地结合在一起。在这里我们对所谓文字设计也可以直接理解为平面设计或者视觉传达设计中以文字的框架、结构或形式来表达视觉效果或商业价值的一个艺术设计分支。它的形式大概可归纳为两方面:一为文字本身框架结构的变化与变形;第二是通过各种技术手段表现出的整体艺术风格。而这形式上的两个方面都要以文字本身的语言表达内容或以文字为载体整体设计所要表达的内容为前提与根本。
3 文字设计的目的、意义及在教学中的应用
文字设计的目的与意义就是创造文字信息的视觉差异。这里我们所谈到的文字信息不仅仅只是叫人们识别文字的内容,文字的阅读内容是基础,在此之上更多的是为了传达一种人们不同于常规的文字设计视觉效果,通过艺术加工,用一种和谐的、美观的、独特的表现方法区分此文字不同于彼文字,加深观者印象,产生视觉记忆,那么相对应观者对该文字背后所产生的诉求内容、品牌形象、产品特点等元素也就记忆深刻了。实际上,包括文字设计在内的所有设计都是在寻找差异、发现差异、强化差异、制造差异,进而达到宣传效果和设计目的。
在文字设计教学中,我们应改革部分传统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应由单纯的技法训练改为设计基础的训练和设计思维的培养。文字设计课程教学本身应该不仅关注文字的结构、笔画及书写,还应关注文字作为特殊设计元素符号的创意与设计。这里的文字(无论是中文还是外文)从形式上来看是相对抽象的,即使“象形”构字方法仍是现代汉字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但经过千百年的演化,“象形”已经不简简单单是画图表意了,而更多的已经转化为一种符号。可以这么说,文字从形式上看即为一种相对抽象的视觉符号表达。所以,我们要教授的主要内容就是指导学生如何学习与掌握文字设计独特的思维方法,正确运用具有文字设计特点的视觉要素形式美法则,用現代设计理论探讨分析文字特有的笔画结构、空间排列、结构重组、意识形态等等,进而设计出符合使用需求与视觉审美的艺术文字来。历年来高等美术院校对“文字设计”的课程多称之为“美术字”或“字体设计”等,传统的教学方法偏重于文字书写、文字结构、文字笔划等文字的理性美感的研究。课程安排也是引导学生在了解中外文字发展简史的基础上,把训练重点放在文字的书写上。学生在上完课后,偏重于关注文字结构、笔划特点及书写方法。其实在此课程的学习中,学生更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文字作为特殊设计元素的创意部分的认识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们对文字设计理论知识的了解程度,有针对性地在理论知识和相关初级设计实践上进行了相应的结合。应该着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开拓学生视野,紧密结合市场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将由单纯的技法训练改为设计基础训练和设计思维培养。
4 结语
文字设计是高等艺术院校视觉艺术设计学科中的主干专业课程,是一门相对独立、自主的专业课程。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内许多高等院校设立了“视觉传达设计(包括前期的装潢设计、平面设计、造型设计等名称的更迭)”专业,其中“文字设计”它的名称也从最早的“美术字、字体设计”演变到今天的“文字设计”,这是在文字应用研究中展现出来的一种十分积极的变化,我们也应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科学地探讨与研究新技术时代下文字应用的艺术表现规律。
参考文献
[1] 季铁,周旭.文字设计与传播[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 曹方.现代汉字艺术设计[M].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
[3] 刘毅.信息理论视域下的标志设计浅析[J].大众文艺,2011(15):222.
[4] 杨玲.汉字图形化在标志设计中的应用[J].美与时代(上),2011(8):6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