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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以沪地税地[2003]9号文件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星光计划”项目建设占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批复》(国税函[2002]1168号)。批复如下:“星光计划”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建立健全社区老年福利服务体系的重大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9号)要求,对利用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或单位、个人捐赠资金建设城市社区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