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传统的知识定义(JTB)不是知识的充分必要条件,自盖梯尔(Gettier)提出反例证明了这一点之后,对“知识”定义的探讨就一直没有停止过,但几乎所有的修正都不能令人满意。因此,分析人们在传统的信念意义基础之上能否完成这项工作,以及威廉姆逊(Timothy Williamson)的“知道”形态的理论之于知识概念的意义等问题,就显得极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