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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结合当下环保法教学所面临的实际困境,对环保法教学的基本现状进行分析,进而对环保法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路径进行探究。
关键词:生态文明;环保法;改革;教学
一、生态文明与环保法教学
生态文明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形成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的文明伦理形态。当今社会,生态文明发展之路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在生态文明视域下如何反思和审视环保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就成为细化生态文明法律人才培养目标、革新环保法教育理念、优化环保法教学模式基本路径。
二、环保法教学存在的问题
1. 教學未受重视
尽管环保法已成为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但其长久以来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在课程体系的设置上,环保法无法与传统意义上的核心主干课程,如刑法、民法等公认的“大法”相提并论,环保法实质上仍然属于“边缘化”的专业必修课,这在课时安排上表现得尤为明显。有的学校甚至将2个学分、32个课时的教学时间压缩为1个学分、16个课时,大大缩减了有效的教学时间。在这么短的教学课时里要将总论、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保护法以国际环境法等由点到面地全部讲到,实在困难。
2. 师资严重不足
环保法学不仅涵盖了法学层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也融合了环境学、经济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体系,这种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双重特点使得其对环保法学教学的师资力量要求甚高。但是,环保法学整体师资状况却不容乐观。
从数量上看,环保法专业方向的教师数量相当有限,多数教师是民商法、经济法等学科抽调而来,没有形成适合环保法教学特点和要求的教学团队。
从质量上看,大部分从事该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并未系统地接受过环保法学的专业训练,缺乏必要的环境标准及环保技术评价等理工科知识的支撑,知识结构存在缺陷,难以充分胜任教学任务。
3. 教学方法单一
在教学实践中,大多数高校环保法教学沿袭了传统的课堂教授的授课方式,忽视了环保法教学和社会现实的血肉联系,使得环保法教学方式不仅单一而且僵化,缺乏实用性和互动性。由于环保法教学内容丰富,具有较强的理论深度和实践要求,传统教学方法既适合环保法的教学。
此外,环保法教学的顺利展开需要学生对其他法学专业课程,尤其是民法、经济法等前期课程的相关知识有一定的理解和掌握,否则学生学习容易出现畏难情绪,导致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三、对我国高校环保法教学改革的思考
1. 重视教学规划
首先,学校要改变对环保法教学“弱势学科”的观念。通过增加学分、教学时数等方式提升学生对该课程的重视程度。
其次,在强化其专业必修课的定位基础上增设实践环节,在培养目标上更好地体现其为当地环保事业的服务功能,以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内在动力。
最后,在教学过程中,要按教学规律,特别是环保法教学规律进行相关的教学安排。课程一般安排在本科三年级阶段比较合适。
2. 提升教师素质
环保法作为一门综合性较强的法学专业核心骨干课程,应该说对承担该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不仅要求授课教师对现有法学理论有着较为熟练的掌握,还要求对环境、科技等技术标准有着基本的了解和认知,当然,还有对环境问题引发的民生等社会现实保持关注,因此,要想改变环保法教学师资力量薄弱的现状,就必须强化和提升教学团队的基本素质。一方面,学校、学院应积极为环保法学的授课教师提供进修、培训、访学等交流学习的机会,促进自身水平的提高,从而为优化教学效果打下基础。另一方面,教师还应关注国家政策层面以及环保法理论研究领域最新发展动态,丰富教学内容,充实教学素材,进而完善自身知识结构。
3. 改革教学方法
在教学方法的设计上要重视多媒体教学手段在教学中的应用,通过生动、形象的声音、图片、视频影像资料等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案例教学法历来是法学教学的制胜法宝。选取生活中的典型案例,将其融入理论学习,将基础知识点、重点、难点与案例分析精准联系起来,真正实现环保法教学的学以致用。
同时,要依据教学大纲的教学目的、教学方法、要求与评价等内容,把课堂讨论乃至辩论引入课堂,活跃教学氛围。课堂讨论是师生互动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讨论的内容应是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焦点问题,引导学生运用法律思维对社会现实进行分析。
参考文献:
[1]周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2]顾世华.环境法教学的改革及其创新[J].法制与社会,2014(25).
[3]武向朋.环境法教学的改进和完善[J].教育教学论坛,2016(13).
关键词:生态文明;环保法;改革;教学
一、生态文明与环保法教学
生态文明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形成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的文明伦理形态。当今社会,生态文明发展之路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在生态文明视域下如何反思和审视环保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就成为细化生态文明法律人才培养目标、革新环保法教育理念、优化环保法教学模式基本路径。
二、环保法教学存在的问题
1. 教學未受重视
尽管环保法已成为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但其长久以来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在课程体系的设置上,环保法无法与传统意义上的核心主干课程,如刑法、民法等公认的“大法”相提并论,环保法实质上仍然属于“边缘化”的专业必修课,这在课时安排上表现得尤为明显。有的学校甚至将2个学分、32个课时的教学时间压缩为1个学分、16个课时,大大缩减了有效的教学时间。在这么短的教学课时里要将总论、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保护法以国际环境法等由点到面地全部讲到,实在困难。
2. 师资严重不足
环保法学不仅涵盖了法学层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也融合了环境学、经济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体系,这种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双重特点使得其对环保法学教学的师资力量要求甚高。但是,环保法学整体师资状况却不容乐观。
从数量上看,环保法专业方向的教师数量相当有限,多数教师是民商法、经济法等学科抽调而来,没有形成适合环保法教学特点和要求的教学团队。
从质量上看,大部分从事该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并未系统地接受过环保法学的专业训练,缺乏必要的环境标准及环保技术评价等理工科知识的支撑,知识结构存在缺陷,难以充分胜任教学任务。
3. 教学方法单一
在教学实践中,大多数高校环保法教学沿袭了传统的课堂教授的授课方式,忽视了环保法教学和社会现实的血肉联系,使得环保法教学方式不仅单一而且僵化,缺乏实用性和互动性。由于环保法教学内容丰富,具有较强的理论深度和实践要求,传统教学方法既适合环保法的教学。
此外,环保法教学的顺利展开需要学生对其他法学专业课程,尤其是民法、经济法等前期课程的相关知识有一定的理解和掌握,否则学生学习容易出现畏难情绪,导致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三、对我国高校环保法教学改革的思考
1. 重视教学规划
首先,学校要改变对环保法教学“弱势学科”的观念。通过增加学分、教学时数等方式提升学生对该课程的重视程度。
其次,在强化其专业必修课的定位基础上增设实践环节,在培养目标上更好地体现其为当地环保事业的服务功能,以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内在动力。
最后,在教学过程中,要按教学规律,特别是环保法教学规律进行相关的教学安排。课程一般安排在本科三年级阶段比较合适。
2. 提升教师素质
环保法作为一门综合性较强的法学专业核心骨干课程,应该说对承担该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不仅要求授课教师对现有法学理论有着较为熟练的掌握,还要求对环境、科技等技术标准有着基本的了解和认知,当然,还有对环境问题引发的民生等社会现实保持关注,因此,要想改变环保法教学师资力量薄弱的现状,就必须强化和提升教学团队的基本素质。一方面,学校、学院应积极为环保法学的授课教师提供进修、培训、访学等交流学习的机会,促进自身水平的提高,从而为优化教学效果打下基础。另一方面,教师还应关注国家政策层面以及环保法理论研究领域最新发展动态,丰富教学内容,充实教学素材,进而完善自身知识结构。
3. 改革教学方法
在教学方法的设计上要重视多媒体教学手段在教学中的应用,通过生动、形象的声音、图片、视频影像资料等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案例教学法历来是法学教学的制胜法宝。选取生活中的典型案例,将其融入理论学习,将基础知识点、重点、难点与案例分析精准联系起来,真正实现环保法教学的学以致用。
同时,要依据教学大纲的教学目的、教学方法、要求与评价等内容,把课堂讨论乃至辩论引入课堂,活跃教学氛围。课堂讨论是师生互动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讨论的内容应是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焦点问题,引导学生运用法律思维对社会现实进行分析。
参考文献:
[1]周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2]顾世华.环境法教学的改革及其创新[J].法制与社会,2014(25).
[3]武向朋.环境法教学的改进和完善[J].教育教学论坛,20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