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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社会事务管理主体出现多元化现象,这是全民参与的要求,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需要,是公民社会发展的结果,是民主、文明进步的表现。现代社会需要的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即善治。因此,研究如何实现对乡村社会的善治,如何实现乡镇行政体制的科学性,这些无疑对我国的公共管理和社区管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同时对我国乡村和谐社会的建设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服务型政府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7-0052-01
我国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是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一部分。作为最基层的乡镇一级政府,直接管理着我国近80%的人口。在地域上,乡镇是联系县级与乡村的桥梁,起着上传下达的重要作用。对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研究,可以对乡镇政府职能的定位提供科學的依据,从而对促进乡村公民社会的形成以及乡村社会民主政治建设起着关键作用。只有对乡镇政府职能进行准确的定位并实现转变,才能够实现对乡村社会的高效治理,才能维护乡村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才能加速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
一、当前乡镇行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权力小责任大的矛盾难以解决。
当前我国乡镇的主要职能就是要抓好地方经济,同时维护好乡村社会的稳定。而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事务的管理权限却是极其有限的,有限的权力与重大的责任不对等。例如工商、税务、公安、邮电、交通、林业、粮食等都已经被上级政府部门直接管理或设置为派出机构,这些机构工作地点在乡镇,而人财物和业务管理权都分属上级政府部门。但乡镇政府承担的责任却没有减小,反而更大了。由于乡镇对这些部门缺乏控制能力,这些部门如果存在问题,乡镇政府对他们基本却没有办法,如经销店出售假劣质奶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工商部门等乱收费,派出所、交警队、林业检查部门等乱罚款,乡镇政府对此类事件难以有效解决。
(二)政府职能转变不及时。
首先,乡镇政府行政人员综合素质偏低,观念上落后,行政行为存在不规范问题。部分行政人员不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民主政治的建设而适时转变执政观念,由“官本位”向“民本位”转变;其次,在管理的方式和标准上有欠科学。乡镇的行政管理方式和标准长期受到忽视,“管理情结”现象在我国乡镇一级政府表现尤为突出,其消极因素长期存在于乡镇行政体制中,并根植于乡村社会文化的沉积中;再次,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趋向完善,但行政体制改革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乡镇政府机关的一些计划经济时期的部门形同虚设,人浮于事的现象仍有存在。
二、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措施
(一)适当权力下放,减少行政审批。
行政审批制是政府职能的一柄双刃剑,但在一段时期内政府还不能不靠它来解决产权制度缺陷造成的问题。乡镇行政审批制在地方临时产权界定方面还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对地方政府和乡村社会产生严重的副作用。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改变传统的“人治”程度偏深的审批体制,使其趋向有限性和法治化。在我国目前的乡村社会,行政审批制还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随着乡村经济、公民社会的发展,行政审批制必然将告别历史舞台,还乡村市场和乡村社会更自由的发展空间。当前我国乡村社会民间组织发展十分有限,完全靠乡镇一级政府付出高成本的行政行为难以高效率的维持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在政府指导下,大力发展民间组织,并适当放权于民。这样,乡村社会民间组织可以在政策的指导下和法律的规范下,高效率的管理和维护一部分自治性事务,从而减少政府的行政成本。
(二)精简机构,减员分流,适度精乡扩镇。
我国大部分乡镇都进行了几次机构精简,各地依据地缘关系和工业发展状况等对乡镇进行了适度的撤乡并镇。每次精简人员都困难重重,其难点主要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人员的分流问题。精乡扩镇主要是从以下方面展开:首先,精乡。主要是在乡一级设立办事处或乡公所,作为县的派出机构;精简乡镇政府职能;取消乡一级财政该为乡财县管。其次,扩镇。主要是扩大乡镇的自主权,把县、市的相当一部分权限下放给镇,凡属于涉及到乡镇区域范围内的经济、社会、文化等事务都应该交由乡镇来治理。扩镇不是简单的扩大镇的规模和数量,而是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来进行适当撤乡并镇,甚至重新划分一些乡。
(三)转变政府职能,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由“管制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从“全能政府”向“有效政府”转变。 服务型政府就是在“民为本”的理念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成立起来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创建乡镇一级服务型政府的途径如下:首先,建立健全乡镇一级政府的服务性机制。以法定的形式杜绝政府的强制行为,实行善治。其次,对乡镇政府公务人员进行服务角色定位。公务员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其角色定位就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当前我国各地实行的乡镇长的直选也正是对乡镇领导的服务性角色定位的体现。最后,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公务员“为人民服务”角色的落实。
三、结语
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是一项重大的工程,它关系着我国乡村和谐社会的建设;关系着党和政府在农村先进文化的发扬;关系着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关系着我国公民社会的发展。今天,我国的乡政自治的条件虽然还不成熟,但是,我们相信不久的将来,乡村民间组织就会在乡镇政府的科学领导下蓬勃发展起来。由此,公民社会基础形成,乡政将最终实现自治,我国乡村的和谐社会也将达到成熟阶段。
参考文献:
[1]赵树凯:《乡村治理:组织和冲突》[J],《中国政治》,2014 年第 1 期。
[2]汪风清:《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思考》[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 7 月。
作者简介:李志浩,就读院校: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在职单位:河北省邢台市财政局。
关键词: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服务型政府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7-0052-01
我国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是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一部分。作为最基层的乡镇一级政府,直接管理着我国近80%的人口。在地域上,乡镇是联系县级与乡村的桥梁,起着上传下达的重要作用。对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研究,可以对乡镇政府职能的定位提供科學的依据,从而对促进乡村公民社会的形成以及乡村社会民主政治建设起着关键作用。只有对乡镇政府职能进行准确的定位并实现转变,才能够实现对乡村社会的高效治理,才能维护乡村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才能加速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
一、当前乡镇行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权力小责任大的矛盾难以解决。
当前我国乡镇的主要职能就是要抓好地方经济,同时维护好乡村社会的稳定。而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事务的管理权限却是极其有限的,有限的权力与重大的责任不对等。例如工商、税务、公安、邮电、交通、林业、粮食等都已经被上级政府部门直接管理或设置为派出机构,这些机构工作地点在乡镇,而人财物和业务管理权都分属上级政府部门。但乡镇政府承担的责任却没有减小,反而更大了。由于乡镇对这些部门缺乏控制能力,这些部门如果存在问题,乡镇政府对他们基本却没有办法,如经销店出售假劣质奶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工商部门等乱收费,派出所、交警队、林业检查部门等乱罚款,乡镇政府对此类事件难以有效解决。
(二)政府职能转变不及时。
首先,乡镇政府行政人员综合素质偏低,观念上落后,行政行为存在不规范问题。部分行政人员不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民主政治的建设而适时转变执政观念,由“官本位”向“民本位”转变;其次,在管理的方式和标准上有欠科学。乡镇的行政管理方式和标准长期受到忽视,“管理情结”现象在我国乡镇一级政府表现尤为突出,其消极因素长期存在于乡镇行政体制中,并根植于乡村社会文化的沉积中;再次,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趋向完善,但行政体制改革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乡镇政府机关的一些计划经济时期的部门形同虚设,人浮于事的现象仍有存在。
二、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措施
(一)适当权力下放,减少行政审批。
行政审批制是政府职能的一柄双刃剑,但在一段时期内政府还不能不靠它来解决产权制度缺陷造成的问题。乡镇行政审批制在地方临时产权界定方面还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对地方政府和乡村社会产生严重的副作用。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改变传统的“人治”程度偏深的审批体制,使其趋向有限性和法治化。在我国目前的乡村社会,行政审批制还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随着乡村经济、公民社会的发展,行政审批制必然将告别历史舞台,还乡村市场和乡村社会更自由的发展空间。当前我国乡村社会民间组织发展十分有限,完全靠乡镇一级政府付出高成本的行政行为难以高效率的维持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在政府指导下,大力发展民间组织,并适当放权于民。这样,乡村社会民间组织可以在政策的指导下和法律的规范下,高效率的管理和维护一部分自治性事务,从而减少政府的行政成本。
(二)精简机构,减员分流,适度精乡扩镇。
我国大部分乡镇都进行了几次机构精简,各地依据地缘关系和工业发展状况等对乡镇进行了适度的撤乡并镇。每次精简人员都困难重重,其难点主要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人员的分流问题。精乡扩镇主要是从以下方面展开:首先,精乡。主要是在乡一级设立办事处或乡公所,作为县的派出机构;精简乡镇政府职能;取消乡一级财政该为乡财县管。其次,扩镇。主要是扩大乡镇的自主权,把县、市的相当一部分权限下放给镇,凡属于涉及到乡镇区域范围内的经济、社会、文化等事务都应该交由乡镇来治理。扩镇不是简单的扩大镇的规模和数量,而是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来进行适当撤乡并镇,甚至重新划分一些乡。
(三)转变政府职能,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由“管制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从“全能政府”向“有效政府”转变。 服务型政府就是在“民为本”的理念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成立起来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创建乡镇一级服务型政府的途径如下:首先,建立健全乡镇一级政府的服务性机制。以法定的形式杜绝政府的强制行为,实行善治。其次,对乡镇政府公务人员进行服务角色定位。公务员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其角色定位就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当前我国各地实行的乡镇长的直选也正是对乡镇领导的服务性角色定位的体现。最后,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公务员“为人民服务”角色的落实。
三、结语
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是一项重大的工程,它关系着我国乡村和谐社会的建设;关系着党和政府在农村先进文化的发扬;关系着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关系着我国公民社会的发展。今天,我国的乡政自治的条件虽然还不成熟,但是,我们相信不久的将来,乡村民间组织就会在乡镇政府的科学领导下蓬勃发展起来。由此,公民社会基础形成,乡政将最终实现自治,我国乡村的和谐社会也将达到成熟阶段。
参考文献:
[1]赵树凯:《乡村治理:组织和冲突》[J],《中国政治》,2014 年第 1 期。
[2]汪风清:《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思考》[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 7 月。
作者简介:李志浩,就读院校: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在职单位:河北省邢台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