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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需要有伦理的向度,需要从虚无主义和浪漫主义那种过度强调自我内在感受的窠臼中走出来,需要把目光转向他者的面容。诗人需要背负责任,不能仅仅关注自己。
1916年开始的新文学运动,推开了新诗运动的大门。虽早在19世纪中期,在文学作品如《续天路历程官话》(1866)中,白话文的新诗形式已经出现,甚至比胡适当年的新诗更加摆脱传统的束缚,但并没有对传统文学和语言造成严重威胁。及至五四期间,胡适极具挑战性地宣称文言文是死语言,白话是活语言,且一大批在主流有影响力的新式知识分子领袖共同参与,才真正推动了新文学运动,使整体上的新诗改革成为可能。
这些改革者还批评了传统的“文以载道”,认为新文学当与现代思潮接触,能起到“促人猛醒”的作用,且用浅近的语言,方便向大众普及。胡适提出文学堕落的原因是“文胜质”:“有形式而无精神,貌似而神亏”,因此提出了“八不主义”。
除了开启民智的需要,清末民初,外来词也特别多,新事物,新思想,新经验,新的生命体验,都需要新的语言、新的字词来承载。同时文言文难学,在现代教育上也有现实的考虑。可见,新诗革命源于现代性的诉求,语言革命的背后是社会和思想的革命。
五四以降的诗人和学者,在新诗的发展上都做了许多努力,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例如胡适、新月派的徐志摩、受法国象征主义影响的李金发、梁宗岱,受美国现代主义影响的穆旦、袁可嘉等等。及至文革以后,大批诗人、各种诗歌派别井喷涌现,更加大量的外国诗歌被译介,各种新诗实验、诗论和体系建立起来,可以说,从语言和诗体等外在形式而言,这场新诗运动早已取得胜利。而且,到了今天这个网络时代,新诗无论在创作还是在阅读上都得以普及。写诗者来自各行业,写诗似乎变得更“容易”,甚至出现羔羊体、梨花体等。然而,新诗“新”的使命是否已经完成?
新诗是应新思想而生,写诗的人须有新的思想、新的生命体验。无论是当年还是后来的诗人,主要是从他者—西方诗歌借鉴,但大多仍有生涩模仿的痕迹,大多忽视了西方诗歌流派的内在精神及背景,而直接从形式上拿来“西体中用”。即便是承继了西方的精神,但大多诗人对其缺乏反思,或缺乏反思的立足点而无法反思,或反思了之后却无法以新思想来替代。
其实,那时或现时的西方社会已经出现精神危机。尼采宣布上帝已死,要重估一切价值。两次世界大战及至今天,虚无主义继续盛行。全球化之下的中国,早在新诗运动开始时,就从西方世界染上了启蒙以后的现代性危机病。参照他者的学习是应该的,无法消化或产生误读也是难免的。这是两种视域的融合、两个文化体系的相遇所必然带来的结果。只是,这“中西艺术结婚后生出的宁馨儿”能否是个健康儿?能否成为光明之子?能否照亮作者与读者的心灵?
白话文运动中的新诗运动,从一开始就带有启蒙的先知式的使命。启发民众的智识和教化现代思想,诗人用最敏感的细胞和字词,企图对时代的众灵魂发出召唤。但出于中国1949年以来的特殊处境,不少诗人开始安于平庸和犬儒,不再像新诗运动的前辈那样勇敢担当诗人的责任,有人甚至彻底失去了个体独立性,把诗歌沦为谄媚当权者的通行证,又或意淫下半身的出口,或不再关注此时此地的当下而陷入理想主义的乌托邦。
很多人混乱于到底要召唤什么,歌唱什么。德先生?赛先生?自由?某领袖?某乌托邦?怀疑?愤怒?下半身?爱情?自恋?抑或琐碎平庸的无聊?诗坛的讨论很多,但多是纠缠于如民族化还是西化,格律化还是自由化,知识分子写作还是民间写作等问题。这些讨论的意义并不大,因诗人无分民族、阶级,风格也随个体差异而无须拘泥于一格,还是应该把讨论聚焦回诗本身和诗人何为本身。
也许仍应回到起点。当时的新文学运动处于民族求存、民族救亡时期,诗人们急于要求重估一切价值,文学被工具化,成为救国的工具,工具理性骑劫了诗意。部分知识分子如周作人和茅盾等看到这个问题,于是提出文学的目的应该是为了人。
诗人们想要启蒙,但只有破,却迟迟难立。到了后现代,似乎就是继续破,落入更大的虚无主义,或在“自我”上面各自自我立法。有部分诗人敢于反思宣传口号年代的余毒,但也许应再反思自身的反抗诗里,是否又再进行另一种价值观的生硬宣传,而忽视了更本质的诗意和对人性的尊重?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大多数诗人又缺乏独立的人格,被时代的整体性思维困住,且受当时左翼思想和達尔文进化论的影响,理解人的时候忽略了人的灵性的终极维度,缺乏“超越性的自由”。
实际上,中国当年的新诗运动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世界文学革命风潮中的一支。影响鲍勃·迪伦颇深的惠特曼和狄金森,就堪称现代美国诗歌传统的先驱。1912年美国本土也兴起了新诗运动。当时的美国诗坛也在寻求现代化,欲求摆脱英国文化传统的束缚和学院派保守主义的影响;后来他们也从他者如中国的唐诗中汲取“异质”传统,试图打破英语诗歌传统的语言规范和规则,摒弃传统的抒情和浪漫,反对故作风雅和“没有灵魂的歌”,尽量用简约、明朗、开放的诗歌来表现美国本土的生活现实。
二战之后的美国,冷战阴云密布,盛行麦卡锡主义,民众生活在毫无安全感的环境之下。鲍勃·迪伦就说,小时候学习的第一件事,是空袭警报响起时要躲到书桌底下,因听说俄国人要用炸弹攻击他们。当时大批进步知识分子被大肆迫害,文学界也形成了“红色恐怖”。商品化进程加速,拜金主义、享乐之风日盛。知识分子对政府不再信任,他们的三观发生了巨大变化,开始怀疑一切、反对一切。四五十年代开始,民权运动兴起。到了60年代,整个社会弥漫着无根、虚无、绝望、焦虑、浮躁、迷茫的情绪,年轻人离经叛道、桀骜不驯。诗坛中出现了以金斯堡和凯鲁亚克等为代表的“垮掉一代”,前后或同时间出现的还有黑山派、自白派、纽约派等。 迪伦也说:“五六十年代初的美国乐坛有一点昏昏欲睡的气氛。流行音乐电台处于停滞状态,充斥着空洞的快乐小曲。充满生命力和激情的音乐要在好几年后才出现。”迪伦多少都有受这些人的影响,他是如何在这样的环境中不随波逐流的呢?
今年诺贝尔文学奖给迪伦的授奖词说他“在伟大的美国音乐传统中,创造了新的诗歌表达”。早在1996年他被诺奖提名时,评委对他的评价是:“他把诗歌的形式以及关注社会问题的思想融入音乐……他的歌充满激情地表达了对民权、世界和平、环境保护以及其他严重的全球问题的关注。”
迪伦的诗以歌词形式出现,或说他的歌词就是诗。这种形式在中国称为歌谣化。中国古典诗歌系统里也有歌谣化的诗歌,其中的“求真原则”、反抗精神、注重具体行为、事件的叙述和表现,语言朴素、平实,大量采用本色口语等特征,也一度影响了歌谣化的中国新诗。
迪伦的诗歌也有类似特点,语言平实,以叙事诗为主,关注社会话题。比如,在《Tombstone Blues》一歌中,他“批判腐败的官僚、懦弱的学者、没有灵魂的神学家、没有爱的中产阶级,以及工业社会令人窒息的压迫感等一切被他视为同创造力、爱和自由相违背的事物……准确地反映了现代西方文化中那令人不安的超现实部分……改变了艺术家和观众对自己与世界关系的认知”。但不同的是,他还有灵性追求的向度。这应该是跟他出身犹太家庭,且在1978年末转信基督教有关。
迪伦对社会的批判,与当时的民权分子也有不同之处。他与那个时代的各种运动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虽然他的几首著名的歌被奉为民权运动的“神曲”。
虽然抗议的民众拥戴他为抗议歌手,且他早期几首歌确实成为民权运动之歌,但他始终不认为自己是抗议歌手,甚至多次表示反感被称为抗议歌手,且他对当年的那种非理性的狂热,都保持了审慎的态度。
他说:“那些日子里发生的事情,所有那些文化上的胡言乱语,都禁锢了我的灵魂,让我觉得恶心……我决定不让自己涉足其中任何一件事。”他说,自己只是以真实事件为题材写歌,而这些真实事件是话题性的。但话题歌曲并不是抗议歌曲。他说:“抗议歌手的称号和创作歌手的称号一样不成立。”“真实地面对自己,这是最重要的事。”
保有“自我”和个体人格的独立性,是非常重要的,这样独立的灵魂,才可能歌唱。
美国社会学家拉什在《自恋主义文化》中提到,当年的抗议运动,很大程度是年轻人在逃避个人成长。而迪伦作为一位先知型的诗人歌手,他没有随从某种风潮,而是面对自己的内心。他也并未停止对他所处的社会发出先知的声音。《God with our side》是对美国当局的一个讽刺歌;《Knockin’ On Heaven’s Door》可见他超出暴力抗议的思想境界。
迪伦“无意”求新,却能在多年的创作生涯中保持不断创“新”,就在于其内在的精神追求,寻找灵魂内在的真实声音。尊重内心,不受任何人摆布的独立人格,这样的主体性才是真正的现代性。如此,才能真正回归人的良心和灵魂,当面对不公义的时候,就会批判,当遇到苦弱者,才能真正施与怜悯。
海德格尔在“诗人何为?”一文中提出:“在贫困时代里做诗人就意味着:吟唱着去摸索远逝诸神的踪迹。因此,诗人就能在世界黑夜的时代里道说神圣者。用荷尔德林的话来说,世界黑夜就是神圣之夜。”
诗歌的目的,就是要揭示真理,歌唱神圣者。迪伦虽只在皈依后的三张专辑《Slow Train Coming》《Shot Of Love》《Saved》中,专門歌颂了神圣者,但他在《Oh Mercy》之后,很自然地把天地人神连在他歌唱的世界里。而且,也许受文化的影响,他在皈依前就喜欢在不少诗歌里加入《圣经》的典故。
虽然迪伦是一个天生诗人,性格里就有一种喜欢孤独和独立的特点,但信仰使他有了超越性的眼光,使他能保持个体的独立性。这跟他的犹太家庭出身也大有关系。他父母从小用犹太信仰的方式严格教育他。后来在1978年底他又皈依了基督教,这些超出个人或集体信念的世界大宗教信仰,都让他有了更为超越的视角,使他保持个体的独立性,且使他的作品中,没有像启蒙运动以后那样,美、真理、善三者脱离,落入审美主义或“为艺术而艺术”的境地。
迪伦犹太-基督宗教的信仰背景,使他具备一种旧约先知的批判精神和怜悯眼光。他的绝大多数歌曲,都超越了个人的小抒情,而转向对他者的关注。这也是当今中国新诗坛十分缺乏的。受浪漫主义影响和后现代自恋文化的影响,当今中国新诗太多注重个人的小感受。同是犹太人,且经历了奥斯维辛之难的哲学家列维纳斯,在反思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文学时提出,文学需要有伦理的向度,需要从虚无主义和浪漫主义那种过度强调自我内在感受的窠臼中走出来,需要把目光转向他者的面容。诗人需要背负责任,不能仅仅关注自己。而这也是迪伦诗歌给我们的启示。
1916年开始的新文学运动,推开了新诗运动的大门。虽早在19世纪中期,在文学作品如《续天路历程官话》(1866)中,白话文的新诗形式已经出现,甚至比胡适当年的新诗更加摆脱传统的束缚,但并没有对传统文学和语言造成严重威胁。及至五四期间,胡适极具挑战性地宣称文言文是死语言,白话是活语言,且一大批在主流有影响力的新式知识分子领袖共同参与,才真正推动了新文学运动,使整体上的新诗改革成为可能。
这些改革者还批评了传统的“文以载道”,认为新文学当与现代思潮接触,能起到“促人猛醒”的作用,且用浅近的语言,方便向大众普及。胡适提出文学堕落的原因是“文胜质”:“有形式而无精神,貌似而神亏”,因此提出了“八不主义”。
除了开启民智的需要,清末民初,外来词也特别多,新事物,新思想,新经验,新的生命体验,都需要新的语言、新的字词来承载。同时文言文难学,在现代教育上也有现实的考虑。可见,新诗革命源于现代性的诉求,语言革命的背后是社会和思想的革命。
百年新诗的变焦回顾:人在何处?
五四以降的诗人和学者,在新诗的发展上都做了许多努力,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例如胡适、新月派的徐志摩、受法国象征主义影响的李金发、梁宗岱,受美国现代主义影响的穆旦、袁可嘉等等。及至文革以后,大批诗人、各种诗歌派别井喷涌现,更加大量的外国诗歌被译介,各种新诗实验、诗论和体系建立起来,可以说,从语言和诗体等外在形式而言,这场新诗运动早已取得胜利。而且,到了今天这个网络时代,新诗无论在创作还是在阅读上都得以普及。写诗者来自各行业,写诗似乎变得更“容易”,甚至出现羔羊体、梨花体等。然而,新诗“新”的使命是否已经完成?
新诗是应新思想而生,写诗的人须有新的思想、新的生命体验。无论是当年还是后来的诗人,主要是从他者—西方诗歌借鉴,但大多仍有生涩模仿的痕迹,大多忽视了西方诗歌流派的内在精神及背景,而直接从形式上拿来“西体中用”。即便是承继了西方的精神,但大多诗人对其缺乏反思,或缺乏反思的立足点而无法反思,或反思了之后却无法以新思想来替代。
其实,那时或现时的西方社会已经出现精神危机。尼采宣布上帝已死,要重估一切价值。两次世界大战及至今天,虚无主义继续盛行。全球化之下的中国,早在新诗运动开始时,就从西方世界染上了启蒙以后的现代性危机病。参照他者的学习是应该的,无法消化或产生误读也是难免的。这是两种视域的融合、两个文化体系的相遇所必然带来的结果。只是,这“中西艺术结婚后生出的宁馨儿”能否是个健康儿?能否成为光明之子?能否照亮作者与读者的心灵?
白话文运动中的新诗运动,从一开始就带有启蒙的先知式的使命。启发民众的智识和教化现代思想,诗人用最敏感的细胞和字词,企图对时代的众灵魂发出召唤。但出于中国1949年以来的特殊处境,不少诗人开始安于平庸和犬儒,不再像新诗运动的前辈那样勇敢担当诗人的责任,有人甚至彻底失去了个体独立性,把诗歌沦为谄媚当权者的通行证,又或意淫下半身的出口,或不再关注此时此地的当下而陷入理想主义的乌托邦。
很多人混乱于到底要召唤什么,歌唱什么。德先生?赛先生?自由?某领袖?某乌托邦?怀疑?愤怒?下半身?爱情?自恋?抑或琐碎平庸的无聊?诗坛的讨论很多,但多是纠缠于如民族化还是西化,格律化还是自由化,知识分子写作还是民间写作等问题。这些讨论的意义并不大,因诗人无分民族、阶级,风格也随个体差异而无须拘泥于一格,还是应该把讨论聚焦回诗本身和诗人何为本身。
也许仍应回到起点。当时的新文学运动处于民族求存、民族救亡时期,诗人们急于要求重估一切价值,文学被工具化,成为救国的工具,工具理性骑劫了诗意。部分知识分子如周作人和茅盾等看到这个问题,于是提出文学的目的应该是为了人。
诗人们想要启蒙,但只有破,却迟迟难立。到了后现代,似乎就是继续破,落入更大的虚无主义,或在“自我”上面各自自我立法。有部分诗人敢于反思宣传口号年代的余毒,但也许应再反思自身的反抗诗里,是否又再进行另一种价值观的生硬宣传,而忽视了更本质的诗意和对人性的尊重?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大多数诗人又缺乏独立的人格,被时代的整体性思维困住,且受当时左翼思想和達尔文进化论的影响,理解人的时候忽略了人的灵性的终极维度,缺乏“超越性的自由”。
美国新诗运动时代
实际上,中国当年的新诗运动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世界文学革命风潮中的一支。影响鲍勃·迪伦颇深的惠特曼和狄金森,就堪称现代美国诗歌传统的先驱。1912年美国本土也兴起了新诗运动。当时的美国诗坛也在寻求现代化,欲求摆脱英国文化传统的束缚和学院派保守主义的影响;后来他们也从他者如中国的唐诗中汲取“异质”传统,试图打破英语诗歌传统的语言规范和规则,摒弃传统的抒情和浪漫,反对故作风雅和“没有灵魂的歌”,尽量用简约、明朗、开放的诗歌来表现美国本土的生活现实。
二战之后的美国,冷战阴云密布,盛行麦卡锡主义,民众生活在毫无安全感的环境之下。鲍勃·迪伦就说,小时候学习的第一件事,是空袭警报响起时要躲到书桌底下,因听说俄国人要用炸弹攻击他们。当时大批进步知识分子被大肆迫害,文学界也形成了“红色恐怖”。商品化进程加速,拜金主义、享乐之风日盛。知识分子对政府不再信任,他们的三观发生了巨大变化,开始怀疑一切、反对一切。四五十年代开始,民权运动兴起。到了60年代,整个社会弥漫着无根、虚无、绝望、焦虑、浮躁、迷茫的情绪,年轻人离经叛道、桀骜不驯。诗坛中出现了以金斯堡和凯鲁亚克等为代表的“垮掉一代”,前后或同时间出现的还有黑山派、自白派、纽约派等。 迪伦也说:“五六十年代初的美国乐坛有一点昏昏欲睡的气氛。流行音乐电台处于停滞状态,充斥着空洞的快乐小曲。充满生命力和激情的音乐要在好几年后才出现。”迪伦多少都有受这些人的影响,他是如何在这样的环境中不随波逐流的呢?
求真与独立的迪伦
今年诺贝尔文学奖给迪伦的授奖词说他“在伟大的美国音乐传统中,创造了新的诗歌表达”。早在1996年他被诺奖提名时,评委对他的评价是:“他把诗歌的形式以及关注社会问题的思想融入音乐……他的歌充满激情地表达了对民权、世界和平、环境保护以及其他严重的全球问题的关注。”
迪伦的诗以歌词形式出现,或说他的歌词就是诗。这种形式在中国称为歌谣化。中国古典诗歌系统里也有歌谣化的诗歌,其中的“求真原则”、反抗精神、注重具体行为、事件的叙述和表现,语言朴素、平实,大量采用本色口语等特征,也一度影响了歌谣化的中国新诗。
迪伦的诗歌也有类似特点,语言平实,以叙事诗为主,关注社会话题。比如,在《Tombstone Blues》一歌中,他“批判腐败的官僚、懦弱的学者、没有灵魂的神学家、没有爱的中产阶级,以及工业社会令人窒息的压迫感等一切被他视为同创造力、爱和自由相违背的事物……准确地反映了现代西方文化中那令人不安的超现实部分……改变了艺术家和观众对自己与世界关系的认知”。但不同的是,他还有灵性追求的向度。这应该是跟他出身犹太家庭,且在1978年末转信基督教有关。
迪伦对社会的批判,与当时的民权分子也有不同之处。他与那个时代的各种运动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虽然他的几首著名的歌被奉为民权运动的“神曲”。
虽然抗议的民众拥戴他为抗议歌手,且他早期几首歌确实成为民权运动之歌,但他始终不认为自己是抗议歌手,甚至多次表示反感被称为抗议歌手,且他对当年的那种非理性的狂热,都保持了审慎的态度。
他说:“那些日子里发生的事情,所有那些文化上的胡言乱语,都禁锢了我的灵魂,让我觉得恶心……我决定不让自己涉足其中任何一件事。”他说,自己只是以真实事件为题材写歌,而这些真实事件是话题性的。但话题歌曲并不是抗议歌曲。他说:“抗议歌手的称号和创作歌手的称号一样不成立。”“真实地面对自己,这是最重要的事。”
保有“自我”和个体人格的独立性,是非常重要的,这样独立的灵魂,才可能歌唱。
美国社会学家拉什在《自恋主义文化》中提到,当年的抗议运动,很大程度是年轻人在逃避个人成长。而迪伦作为一位先知型的诗人歌手,他没有随从某种风潮,而是面对自己的内心。他也并未停止对他所处的社会发出先知的声音。《God with our side》是对美国当局的一个讽刺歌;《Knockin’ On Heaven’s Door》可见他超出暴力抗议的思想境界。
迪伦“无意”求新,却能在多年的创作生涯中保持不断创“新”,就在于其内在的精神追求,寻找灵魂内在的真实声音。尊重内心,不受任何人摆布的独立人格,这样的主体性才是真正的现代性。如此,才能真正回归人的良心和灵魂,当面对不公义的时候,就会批判,当遇到苦弱者,才能真正施与怜悯。
对超越性境界的追求
海德格尔在“诗人何为?”一文中提出:“在贫困时代里做诗人就意味着:吟唱着去摸索远逝诸神的踪迹。因此,诗人就能在世界黑夜的时代里道说神圣者。用荷尔德林的话来说,世界黑夜就是神圣之夜。”
诗歌的目的,就是要揭示真理,歌唱神圣者。迪伦虽只在皈依后的三张专辑《Slow Train Coming》《Shot Of Love》《Saved》中,专門歌颂了神圣者,但他在《Oh Mercy》之后,很自然地把天地人神连在他歌唱的世界里。而且,也许受文化的影响,他在皈依前就喜欢在不少诗歌里加入《圣经》的典故。
虽然迪伦是一个天生诗人,性格里就有一种喜欢孤独和独立的特点,但信仰使他有了超越性的眼光,使他能保持个体的独立性。这跟他的犹太家庭出身也大有关系。他父母从小用犹太信仰的方式严格教育他。后来在1978年底他又皈依了基督教,这些超出个人或集体信念的世界大宗教信仰,都让他有了更为超越的视角,使他保持个体的独立性,且使他的作品中,没有像启蒙运动以后那样,美、真理、善三者脱离,落入审美主义或“为艺术而艺术”的境地。
迪伦犹太-基督宗教的信仰背景,使他具备一种旧约先知的批判精神和怜悯眼光。他的绝大多数歌曲,都超越了个人的小抒情,而转向对他者的关注。这也是当今中国新诗坛十分缺乏的。受浪漫主义影响和后现代自恋文化的影响,当今中国新诗太多注重个人的小感受。同是犹太人,且经历了奥斯维辛之难的哲学家列维纳斯,在反思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文学时提出,文学需要有伦理的向度,需要从虚无主义和浪漫主义那种过度强调自我内在感受的窠臼中走出来,需要把目光转向他者的面容。诗人需要背负责任,不能仅仅关注自己。而这也是迪伦诗歌给我们的启示。